余华的《兄弟》是好作品还是坏作品?当代批评家莫衷一是,众说纷纭。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自然,一部作品,尤其是知名作家的作品,引起人们的争议是难免的,也是正常的。《兄弟》作品引起的巨大争议,在一定意义上说明了作者余华在当代文坛的重要位置以及批评家、读者对他的巨大期待。众多批评家对于《兄弟》的巨大认知歧议以及褒贬两重天的截然相反评价,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与疑问。 在众多评论中,有一个地域的声音特别突出地显现出来,就是“上海复旦声音”。2006年11月30日,余华在复旦大学演讲的时候诙谐地说:“人们告诉我《兄弟》被批评得很多,今天下午复旦这里给我开了一个座谈会,终于有几个说好话的人出来了,我已经等了几个月了。”①余华幽默的话语透出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就是上海复旦大学举办的讨论会是一个正面肯定《兄弟》的讨论会。《文艺争鸣》2007年第2期上发表的上海“余华小说《兄弟》讨论会”(以下简称“上海讨论会”)8篇文章中,6篇正面肯定《兄弟》,1篇是带有一点异样声音的“座谈会纪要”,但也被冠以“李光头是一个民间英雄”的肯定性正标题,还有1篇是与讨论会无关的、关于《兄弟》以往负面批评的综述。 事实上,上海复旦大学对余华《兄弟》的肯定早在余华《兄弟》(上)发表之后就已经开始了。郜元宝先生最早发表《我欢迎余华的“重复”》表示支持。陈思和先生在“上海讨论会”上谈到了这一点:“在上一阶段大家对余华愤怒声讨的时候,是复旦的几位青年学者郜元宝、张新颖、刘志荣、严锋,不约而同地表示了对余华的支持,他们没有串联、互相讨论,包括我在内,都没有和任何一个朋友讨论过。当然,复旦教授中也有不同意见的。”②陈思和先生的话语非常耐人寻味。寻遍“上海讨论会”座谈纪要,我没有发现一位“持有不同声音”的“复旦教授”。我不仅疑问,那些“也持有不同意见的”“复旦教授”哪里去了?难道他们没有受邀参加讨论会?假如参加了谈论会,为何没有他们的声音?总而言之,复旦那种“不同意见”是被遮蔽了。“上海讨论会”陈思和先生等人力挺余华的批评立场是显而易见的。 陈思和先生等人为什么力挺余华,在他们的眼里,余华的《兄弟》好在哪里?以至于如此青睐有加?对郜元宝、陈思和等先生在文学批评场域中显现出来的“上海复旦声音”细加省察,我们可以观看到颂扬余华的不同声调、多元批评视角,分析这些批评家的内在批评纹理,探寻其内在批评理念,窥一斑而见全豹,进而对当代创作与批评进行审视、反思。 谨慎欢迎的“诡异”:力挺余华的先声 余华的《兄弟》(上),出版于2005年8月。郜元宝先生2005年9月16日就在《文汇读书周报》上发表《我欢迎余华的“重复”》来支持余华的《兄弟》。郜元宝的支持是一种谨慎的欢迎。 评论开头就包容了“惊喜”与“诡异”的两种感受,谨慎提出了疑问。《兄弟》(下)在何处?郜元宝否定了两种可能,《兄弟》(下)不会根本没写出来,也不可能还在修改中(郜认为那样就很难说作者是谨慎还是轻率了),认为“只有第三种可能了,即(下)已经定稿,但(作者或出版者)故意不拿出来。”③作为理性批评家的郜元宝先生,无意于对这种“诡异”进行探询,尽管身在上海的他可以比外地人更易探询到,毕竟《兄弟》是在上海出版的。在此,郜元宝不惜湮灭批评家的理性,混同于一位“普通读者”,而且还对出版者高呼为“出版大人们”,把自己贬为“小人们”中一员——无权、无力、不能过问“大人们”的事情。④“小人们”群体中的郜元宝先生仅在文中的小括弧内小声“唧唧喳喳”,表达一点异议。⑤之后,郜元宝就开始颂扬起余华及其《兄弟》作品。 “有一段时间,余华的价值已经昭然若揭、不容置疑了,因为我们在他的作品中那么无法回避中国的苦难和中国的残酷,那么无法忍受中国的冷漠和中国的绝望。我们实在已经爱上了这个作家……至少在90年代以来的中国文坛,不能不说是一个创造,一个奇迹。”⑥从郜元宝的这一段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出郜元宝“欢迎”余华的逻辑起点,即在于他对余华90年代作品的以往好感,是戴着对余华“爱”的有色眼镜来评价《兄弟》新作的。郜元宝“欢迎”《兄弟》的内在批评标准是,“作家的优秀并不在于不断创新,恰恰在于不断重复,在重复中深化他一开始冲动地执笔时对这个世界原本不错的领受。”⑦在郜元宝看来,余华的《兄弟》(上)恰恰符合了这种“重复”,即“在继续写作中不断剔除语言的杂质,净化笔墨,在净化中坚持。通俗地说,就是要敢于重复。”⑧ 郜元宝在小心翼翼地对《兄弟》进行了揣测与质疑之后,用一种“重复”美学的评价尺度来肯定余华的《兄弟》(上)。然而,不巧的是,余华的《兄弟》(下)打破了以往的“重复”,用一种粗砺、驳杂的语言代替了以往的“净化”,破坏了郜元宝的“重复”美学。在余华与张清华先生的对话中,张清华对余华《兄弟》的写作风格新变化命名为“混乱美学”。⑨因此,余华的《兄弟》(下)出版之后,郜元宝步入了自己批评陷阱之中,以至于朋友“看我的神情若非幸灾乐祸,也是充满同情:看你还有什么说的。”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