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当代中华文学”一词的提出,并非哗众取宠,而是对当代文学学科进行深入反省的一个结果。“当代文学”的学科构建问题早在1985年唐弢先生的《当代文学不宜写史》(《文汇报》1985年10月29日)那篇短文中就已显露端倪。上世纪90年代起,有关当代文学学科危机的言论便不时出现。①进入21世纪以来,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仍在持续。杨匡汉近年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在谈及当代文学学科建设时不无忧虑地指出:“当代文学是发展中的学科,也是充满了风险的学科。它的不确定性是制约学科发展的不可改变的因素,也是同其他历史性的学科最大的差异。因此,当代文学研究更应该具有强烈的学科建设意识。这一意识包括当代文学的知识性建构、基本概念的清理与界定、基本史料的整理与识别、重要作家作品的学术化研究等等。”②近期《文艺研究》(2007年第5期)所载程光炜《当代文学学科的认同与分歧反思》对当代文学的“自足性”、自身与研究对象的“历史化”、研究方式的“具体化”和“精细化”,昌切《再审当代文学》对当代文学研究的“名实不分”和“意义破裂”等问题的阐述成为体现这种思考的最新成果。③ 对“当代文学”学科的反思应当包含多个层面,我以为对“当代文学”命名的反省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层面之一。“当代中华文学”一词的产生,不仅是反省的结果,也是五十余年来“当代文学”命名及语境变迁的一个水到渠成的归结。众所周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直到80年代初期,学界对“当代文学”命名的理解基本处于同一层面。在当时国内现当代文学研究的语境下,“当代文学”的命名,乃至“现代文学”的命名,都鲜明地体现出国家意识形态及其文学制度对文学的强力制导,而决非单纯的文学艺术自身律动的结果。陈思和曾经这样解读“现代文学”含义的内蕴:“这里所指的‘现代文学’,既不是世界意义上的‘Modern’也不是时间意义上的‘Contemporary’,它是一种特定的政治概念,也就是指1919年到1949年之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因此,也有的文学史称其为‘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文学’。其政治对学术的制约是相当明显的。”④与之相对应,“当代文学”则被作为“社会主义时期文学”来界定,按照进化论和阶级论观点,它无疑被视为一个高于“现代文学”的层级。在泛政治化时代,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文学并未取得与政治意识形态平起平坐的地位,而是往往成为后者的附属品。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泛政治化时代的文学必然逃脱不了被政治决定的命运。上世纪80年代之前的文学史著述和教材基本是按照这一理念来组织其文学史叙述的。即使是在80年代初期,这种理念仍然占据着支配地位。列举两个有代表性的文学史教材的表述,即可见一斑。一是包含复旦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在内的二十二院校编写组的《中国当代文学史》。这部出版周期长达五年的三卷本教材(即从1980年到1985年),在其“绪论”中写道: 作为社会主义革命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当代文学运动,也以1949年7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文代会为起点,开始了伟大而艰巨的历程。中国当代文学运动,是“五四”以来的中国新民主主义文学运动的延续和发展。它担当着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光荣任务。⑤ 二是冯牧任顾问、华中师范大学教师集体编写、王庆生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这部同样为三卷本的教材出版周期更长达六年(即从1983年到1989年),它将“当代文学”与“现代文学”作为两个具有承继关系的关联词来加以叙述: 作为中国革命有机组成部分的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都是在共产主义思想体系的照耀下,在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领导下形成和发展的。它们之间,既有紧密的联系,又有一定的区别。由于民主革命阶段的任务所规定,现代文学在指导思想上虽然是社会主义因素起着决定作用,但其基本内容仍是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学,属于新民主主义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随着社会制度的根本变化,我国当代文学具有了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内容,它是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文学。⑥ 由以上可见,两部文学史教材都不约而同地将“当代文学”定位于“社会主义文学”,而且王庆生本对此的定义更为明确、具体,也更为高调。直到1985年黄子平、陈平原和钱理群在《文学评论》上发表了那篇轰动一时的《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学界对“当代文学”的命名才出现了转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命名意义不仅仅在于它扩大了研究领域,更重要的是,它极大地颠覆了原有“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的命名内涵,是一种强调文学本体规律的去政治化叙述——“‘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这一概念首先意味着文学史从社会政治史的简单比附中独立出来,意味着把文学自身发生的阶段完整性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⑦今天看来,这一命名的最大意义在于它将近代、现代、当代和世界统摄为一体的“整体观念”,以及力求回归文学自身的“本体意识”,当然,对左翼文学和“十七年文学”的有意规避、忽略多样性的“悲凉”现代美感特征的阐发等,又成为其遭人诟病的矫枉过正式的硬伤。而且,尽管“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这一命名使“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的内涵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充和整合,但仍然没有获得这个命名内涵的最大值,即我们看不到论者在这一概念下对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特别是有关台港澳文学的论述。对于前者,不知论者是不是有意或无意的忽略;至于后者,也许是受到当时政治因素的钳制。这种状况至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得以改变。当时,面对“一国两制”解决台湾问题以及1997年香港和1999年澳门先后回归祖国的时代语境,诸多文学史开始对“当代文学”的内涵表述和叙述结构做出调整,这就是将台港澳文学纳入其叙述范围。从这些文学史的叙述结构来看,比较早的版本是由中国社科院文学所张炯、邓绍基和樊骏主编的《中华文学通史》(华艺出版社1997年9月版)在“当代文学编”中列专章叙述台湾和港、澳地区的当代散文及文学理论批评。杨义在其1998年出版的《杨义文存》(第二卷)即《中国现代小说史》(上、中、下)中也有专章用来叙述“台湾乡土小说”的基本状况,当然,作者在这里主要论及的是“现代”时段即1919年至1949年台湾乡土小说,但作者将其纳入“中国现代小说史”的势力范围,也可以说明当时已逐渐展开的“现当代文学”的“扩容”趋势。洪子诚出版于1999年的《中国当代文学史》已注意到台港澳文学的问题,但并未在书中加以叙述,他在该书的“前言”中曾对此做过这样坦率的解释:“在《中国当代文学史》这本书里,‘中国当代文学’首先指的是1949年以来的中国文学。其次,指的是发生在特定的‘社会主义’历史语境中的文学,因而它限定在‘中国大陆’的这一范围之中;台湾、香港等地区的文学与中国大陆文学,在文学史研究中如何‘整合’的问题,需要提出另外的文学史模型来予以解决。”⑧与洪子诚的谨慎有所不同的是,1998年以后出版的多部当代文学史或20世纪中国文学史教材都在不同程度、不同篇幅、不同结构中将台港澳文学列入其中。譬如,黄修己主编的《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上、下卷,中山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在下卷的最后两章列入台湾文学和香港、澳门文学。於可训的《中国当代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在其“下编”的最后一章列入“当代台、港、澳文学概论”。⑨王泽龙和刘克宽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则在其“下编”的“小说篇”、“诗歌篇”、“散文篇”和“戏剧篇”中分别用该篇最后一章叙述“台港小说”、“台港诗歌”、“台港散文”和“台港戏剧”,此种做法似乎想修补将台港澳文学单列出来以致使叙述结构不能达成前后一致的缺陷。与王泽龙编本相类似的是,董健、丁帆、王彬彬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新稿》(修订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以及新近出版的朱栋霖、朱晓进和龙泉明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史1917—2000》(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则在历时性叙述结构中穿插进对于台港澳文学的描述,力图使结构整一。董健等编本可以说是迄今为止大陆出版的当代文学史中对台、港文学内容叙述最为详尽、整合最为周全的版本之一,唯一的遗憾是它未能涉及澳门文学,尽管它在“绪论”中多处论及要将“港、澳文学”纳入考察的视野。既然将台港澳文学列入了当代文学的叙述系列,并使得上世纪80年代之前通行的当代文学史的书写结构获得了改变,那么,这些文学史对于一仍旧贯的“当代文学”的命名内涵又有着怎样的超越和新解呢?我们不妨列举一二用以说明。於可训在其修订版的《中国当代文学概论》中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