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08)03-0017-10 近年来,有关瞿佑(1347-1433)的文言小说集《剪灯新话》,已有不少中外学者做过颇为深入的研究。在这篇文章里,我要进一步从文人的命运及其作品的遭遇、政治涵义、“跨国界”(transnational)的文化影响等方面①,来重新探讨作者瞿佑及其《剪灯新话》的多层意义。 首先,要重新探讨瞿佑的《剪灯新话》,必须从它的接受史谈起。应当说明的是,《剪灯新话》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具有跨国界影响力的古典小说集。它从15世纪开始就风行于韩国,后来也一直在日本和越南盛传,然而唯独在中国,反随着时间的推移渐趋淹没。《剪灯新话》之所以长期在中国境内被遗忘,追根究底,实与它曾被明朝政府查禁有关。 一、有关自我审查、传抄、刊刻诸问题 不过,当初瞿佑的《剪灯新话》迟迟没有刊印,完全是由于瞿佑本人的“自我审查”(self-censorship),而非来自官方的阻止。该书早已于明初洪武十一年(1378)完成,但根据瞿佑的自序,他在写成《剪灯新话》之后,只敢“藏之书笥,不欲传出”。他自称,这是因为书中“涉于语怪,近于诲淫”。但我相信,瞿佑的“自我审查”,主要还是怕触犯政治,因为书中的确含有不少影射作者对明朝官府的批评。瞿佑在年幼时即遭遇朝代变迁和动乱,一旦入明之后又值严酷的朱元璋统治时代,因此见证了许多文人因“莫须有”的罪名而遭到杀戮和贬谪。例如,瞿佑显然对诗人高启(1336-1374)因文字而招惹杀身之祸一事感到不平,所以他在《剪灯新话》的首篇《水宫庆会录》里,就委婉地反映了这种愤慨。故事描写一个名叫余善文的潮州文人,他一直怀才不遇,但有一天南海的海龙神广利王突然邀请他到了海龙国,请他为海底新建的宫殿作一篇《上梁文》。余善文的《上梁文》果然写得十分精彩,所以他备受广利王的礼遇。广利王不但设宴答谢余善文,请他题诗传盛事,而且还特赠珠宝,作为诗文的报酬。这个故事情节显然是将文人在人间与海龙国的不同遭遇作了强烈的对比。故事的背景虽在元朝末年的至正年间,但它的真正寓意可能指向高启的事件;尤其是,瞿佑与高启是年龄相当的同代人,《剪灯新话》成书时才是高启死后4年。在洪武年间,高启的冤狱乃是人们私下谈论最多的话题之一:原来高启因写了一篇《上梁文》(为恭贺新任的苏州知府魏观修复苏州府完工),因其中含有“龙蟠虎踞”之语,而被斩腰示众②。杜甫诗中所谓“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应共冤魂语,投诗赠汨罗”③,正可以用来参照瞿佑对诗人高启悲剧命运之感慨。诚然,高启一事不得不令人想到:自古文章似乎特别憎恶命运通达的文人,因此文人才屡遭不幸,总让奸邪小人(魑魅)陷害,到头来只能和屈原的冤魂叙谈,只能作诗投赠汨罗。因此,同样撰的是《上梁文》,现实中高启的遭遇和小说里余善文的遭遇是截然不同的。这种强烈的对比,乃是瞿佑小说的特殊表现手法之一。因此,在《剪灯新话》里,我们也经常读到有关文人在世间受害,却在冥世受到重用的主题(如《修文舍人传》)。与是非颠倒的今世不同,冥世总是正义之所在——在《令狐生冥梦录》的故事中,我们目睹无数罪人正在受酷刑的折磨,有些被“剥皮刺血,剔心剜目”,有些让“毒虺噬其肉,饥鹰啄其髓”,所有人都按罪状的种类而受应有的惩罚。可以说,其情况之悲惨不下于但丁《神曲》中所描绘的地狱情景。另外,在《永州野庙记》里,那条长年作乱的“朱冠白蛇”(蛇妖)最后被英明的冥王押入地狱,才从此去妖除害。相信有些明初的读者会把故事中的“朱冠白蛇”读成朱元璋的化身,因为朱元璋早年曾以率红巾贼造反起家(虽然这种读法不能证明作者本人确有此意)。 问题是,在瞿佑当年所处的政治环境中,任何文本都会因得罪那个心怀猜忌的皇上,而招来杀身之祸。所以,在写完《剪灯新话》之后,瞿佑只得把书稿藏在家中,不敢立刻公开刊印。但不久有读者想借阅这部小说集,而且要求的人愈来愈多(“客闻而观者众”),瞿佑无法“尽却之”,于是书稿就在朋友之间流传了起来。后来书稿“传之四方”,就有了各种不同的抄写本和刻本④。到目前为止,有关《剪灯新话》初刊于何年何月,还是众说纷纭——有人以为此书初刊于1381年,也有人认为不会早于1389年⑤。但最近又有学者重新作了考证,以为初刻本大约出现在洪武年末建文年初——亦即1400年左右⑥。总之,尽管瞿佑始于“自我查禁”。但多年后此书终于透过传抄和“镂刻”,而传播四方。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避免触犯政治,瞿佑从一开始就在自序(写于1378年)里小心地为自己辩解。他首先强调《剪灯新话》所含的道德寓意——既然《诗经》、《书经》、《易经》和《春秋》等圣贤典籍都含有虚构的成分,那么《剪灯新话》也可以借其小说的形式向世人“劝善惩恶”,因而“言者”自然“无罪”,而“听者”也“足以戒之”⑦。瞿佑另外还请友人为他写序,以为助阵——例如,凌云翰的序(写于1380年)强调《剪灯新话》“动存鉴戒,不可谓无补于世”。后来,又有小说家桂衡于1389年为该书写序,再次提出其“褒善贬恶”的功能⑧。 这种以宣扬道德为策略的方法十分管用,因为至少当瞿佑在世时,《剪灯新话》尚未遭到政府的查禁(当然,瞿佑的后半生还是难逃“文章憎命达”的命运,因为他终于由于“诗祸”而下狱,长年被流放——详见下文)。事实上,尽管他后来因文字而惹祸,《剪灯新话》在当时读者群中,还是颇为流行,甚至引起一些作者的争相模仿(例如,1420年李昌祺的《剪灯余话》和1427年赵弼的《效颦集》即为当时著名的仿作)。在明代前期的文人中,瞿佑算是最有才情的作家之一,他著作等身,从诗词文赋到治经阅史、笔记等,无所不包。至于他的文言小说集《剪灯新话》之所以特别得到读者们的欢迎,显然与书中所描写的故事之生动有关。 然而,如上所说,身为文人的瞿佑还是难逃法网。在永乐皇帝登基后的第六年(即1408年),瞿佑不幸被捕入狱,在锦衣卫狱中度过数年,随后又流放保安(今河北省内),被迫服苦役长达18年之久。关于瞿佑下狱的原因,有人说是由于“诗祸”,有人以为是瞿佑给永乐皇帝之弟朱橚做“长史”时,由于“辅导失职”而犯了王法。但现代学者李庆则主张“诗祸”和“辅导失职”是“同一问题有关联的两个侧面”。这可能是因为朱橚所撰的《元宫词》与瞿佑《咏物诗》中“倚红偎翠”的诗风颇为相似,而这种诗风正与永乐“提倡儒学”的精神相悖。可见在当时永乐皇帝正在对诸王进行整肃的情况下,瞿佑因他的特殊诗风而被告“辅导失职”⑨。总之,由于朱橚的连累,瞿佑后半生不幸被长期流放,一直到1425年高龄79岁时(即永乐皇帝去世、洪煕帝即位那年)才因太师英国公张辅的帮助而终于获释;但在此之数月前,瞿佑的妻子已在家乡过世,诗人为之痛苦莫名。当时瞿佑给妻子的祭文云:“花冠绣服,享荣华之日浅;荆钗布裙,守困厄之时多……”⑩ 后来,翟佑终于在82岁时由张辅的家中回到故乡,发现其幼子也已过世,颇感凄凉(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