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468(2008)03-0012-10 蔡元培与蒋梦麟是民国时期对北大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两位校长,但是已有研究对二位校长的治校理念,尤其是蒋梦麟校长的,却论及较少。研究者通常认为,蔡元培开风气之先,作为继任者,蒋梦麟延续了蔡元培的办学理念与治校方略。蒋梦麟在《新潮》中曾回忆道:“著者大半光阴,在北京大学度过,在职之年,但知谨守蔡校长余绪,把学术自由的风气,维持不堕。”[1] 1929年,《国立北京大学卅一周年纪念刊》上有文章指出,蔡校长辞职后,校务由蒋梦麟代理,“亦能萧规曹随”[2]。 然而,如果细致考察二位校长主政北大时的治校方针和制度建设,便会看出:虽然蔡元培与蒋梦麟改革大学的理念和方向是一致的,但是在校务决策和管理制度方面却表现出明显的不同。蒋梦麟在追随蔡元培,“萧规曹随”的同时,一直在实践自己的治校理念。二位校长的这些差异似乎长期为研究者所忽略。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分析蔡元培与蒋梦麟在治校理念方面的差异:(1)个人著述及通信,即他们二人关于治校理念的自我陈述;(2)制度规章,即他们二人分别主持制定的有关规定;(3)治校实践,即二人管理校务的具体实践①。最后将在此基础上讨论他们各自对北大管理模式的贡献。 一、蔡元培的治校理念 蔡元培在民初担任教育总长时所起草的《大学令》是其治校构想的具体体现。根据《大学令》,校长总辖全校事务,学长主持学科事务。在大学一级设评议会,由校长、学长及各科教授代表组成,负责大学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学校事务的决策。在学科一级设教授会,由学长和各教授组成,决策学科内的学术性事务。[3] 可见,蔡元培的治校理想是由教授互选代表组成核心群体,决策管理学校各项事务。 蔡元培的治校理念包含如下两方面意涵:一是教授治校;一是合议制的决策方式。教授治校意味着教授参与学校重要事务的决策与管理。蔡元培就任前,北大“一切校务都由校长与学监主任、庶务主任少数人总理,并学长也没有与闻的”。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所以第一步组织评议会,给多数教授的代表,议决立法方面的事;恢复学长权限,给他们分任行政方面的事。但校长与学长仍是少数。所以第二步组织各门教授会,由各教授与所公举的教授会主任,分任教务”。[4] 1922年,蔡元培在北大成立二十五周年纪念会上回顾改革历程时指出:“为沟通文理科及采用教授制起见,将学长制取消,设各系教授会,主持各系的事务。最近又由各系主任组织分组会议,凡此种种设施,都是谋以专门学者为本校主体,使不至因校长一人之更迭而摇动全校。”[5] 可见,以教授为学校核心事务的决策主体是蔡元培的治校理想之一。 在蔡元培的积极推动下,教授治校的理想在北大得以实践。根据《北京大学日刊》② 的记载,评议会和教授会在实际决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917年11月至1919年5月,评议会议决通过了《学科教授会组织法》和《文理教务处组织法》。《学科教授会组织法》标志着教授会建制在北大的确立,《文理教务处组织法》宣告了学长制的废除。这些制度使北大改革的权力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此外,评议会还议决了事关教员延聘、支薪和选派留学等重要规则,如《教员延聘施行细则》、《讲师支薪规则》、《大学校长等派赴外国考察规程》、《选派教员留学外国暂行规程》等,以及涉及考试、招生与学生风纪事项等规则,如《文理科试验规则》、《考查成绩规则》、《招考简章》以及《惩戒规则修正案》、《请假规则修正案》、《教室规则修正案》[6]。1917年底至1918年3月,北大共设立了国学、英文、数学、物理、化学、法文、德文、哲学、法律、政治以及经济和商业十一个学门的教授会。按照制度规定,无论其为研究科、本科或预科教授,讲师,外国教员,皆为本部教授会之会员。会员共同协商参与议决学术事宜,如教授法和教科书的选择[7] 等等。综合各学科1918年至1919年的《教授会纪事》,教授会在编撰学科课程表,选择学科教授的内容及方法,添购仪器设备,决定考试方法、科目及其程度等事宜方面都进行过协商。[8] 由此可见,教授群体在北大改革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学校事务的决策已逐步摆脱了少数人专权的状况。 “教授治校”的实施有助于达成如下两项目标:其一,大学不再因校长一人的去留而大受影响。1922年7月,教育改进社年会上对“专门以上学校应改校长制为教授制”议题进行了讨论。蔡元培与蒋梦麟都是与会者,并且蔡元培是会议的主席[9]。议案指出,“查欧洲大学皆用教授制,由国家委任专门教授主持一科事宜,故其学术日日发达。至校长一席,有用选举法者,有用以资格轮流法者。要皆注重于各科主任,校长不过为一校之代表而已。窃谓我国亦宜采用此法,使专门学者得见重于世,然后可。”[10] 其二,“教授治校”有利于大学排除外部政治的干扰,实现“教育独立”。1922年3月,蔡元培发表《教育独立议》一文,主张“教育事业当完全交与教育家,保有独立的资格,毫不受各派政党或各派教会的影响。”文中设想了“超然教育”的进行办法,指出“大学的事务,都由大学教授所组织的教育委员会主持。大学校长,也由委员会举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