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学排名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对大学、学生、家长、企业、政府都产生了影响,而且争议不断。毋庸置疑,即使在非炒作的形态下,排名也渴望大家的关注,容易刺激学校的竞争,且不说许多排名机构有时还有着自身的利益。而政府代表公共利益,希望社会分享学校的发展成果,强调教育的社会责任,不希望干扰学校的正常运营,因此许多国家的政府部门也尽量提供一些高校的分项数据或排名。尽管高校排名有其副作用,但它突出的优点是能体现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服务精神,对学生及一些社会利益相关群体的信息选择有用。因此,近期一些国际性政府组织开始把高校排名的相关议题纳入其关注与研究视野,主要理由有:学生流动性的加剧希望各高校的质量能够互比,通过评价改善大学教学研究活动及其效率,加强对高校排名工作的引导以使其健康发展。本文拟对几个重要的国际性政府组织有关高校排名的活动进展进行概述。 一、欧洲委员会的项目尝试 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欧洲委员会(EC)就曾经支持过两项计划——“欧洲指标:网络与科学技术经济系统”(European Indicators,Cyberspace and the Science-Technology-Economy System)和“科学、技术与创新研究的网站指标”(Web Indicators for Science,Technology & Innovation Research),进行过一些基于高校网站资源的排名指标研究,目的是促进大学成果与资源的传播与共享。 2004年,西班牙国家研究委员会下属的科学信息与文献中心网络实验室,就利用上述两项计划所建立的全球大学资料库及Google、Google scholar、Yahoo、Live Search等网络搜索引擎,针对各大学的网络学术表现进行“世界大学网络排名”。目的是使“全球的大学与研究中心能展现其对电子期刊、科学研究成果与研究活动之国际化的学术责任。”[1] 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大学排名的柏林原则” 200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欧洲高等教育研究中心(UNESCO-CEPES)与美国华盛顿高等教育政策研究所(IHEP)共同发起成立了排名国际专家组(International Ranking Expert Group),并于2006年5月20日公布了“大学排名的柏林原则”,目的是促进排名的健康和规范发展。 “大学排名的柏林原则”中提出,排名可以作为对高校质量评估的补充,但其所依据的信息基础和处理方式非常重要,结果公布应该包含这些内容。制定者强调,在排名得到正确的理解和解读时,可以被用来判断高校的质量;希望这项有创意的工作能够建立起排名研制与传播的框架机制,促进排名方法的完善。 “大学排名的柏林原则”认为,排名表(rankings and league tables)应该包括[2]: 1.排名的目的与目标 成为评定高等教育输入、过程、输出众多方式中的一种。排名能提供可比的信息并加深对高等教育的了解,但不能成为评定高等教育是什么和做什么的主要方法。排名提供了一个市场的视野,可以补充政府、认证机构和独立检查机构的工作。 明确自己的目的和对象群。排名设计必须与其目的相一致。为满足特定目的需要或为一个对象群服务而设计的指标,可能并不适应于其他目的或对象群的需要。 认识到高等学校机构的多样性并兼顾其使命和目标的不同。例如,研究型高校的质量测量与大众化型高校就截然不同。应该经常咨询被排名高校和排名专家的意见。 提供明晰的排名信息来源及每个信息源所反映的要点。排名结果的信服程度取决于人们对信息接收和信息来源(比如数据库、学生、教授、雇主等)的判断。好的做法是把多种来源提供的不同视角结合起来,对被排名大学形成一个更全面的看法。 阐明排名所处的语言、文化、经济、历史等教育系统背景。国际排名应特别注意可能存在的偏见以及目标的准确性。并不是所有的国家和教育系统对第三级教育机构的“质量”构成享有共同的价值标准,排名系统不应该进行强制性比较的设计。 2.指标的设计与赋权 排名产生的方法是透明的,排名的方法清晰而无歧义。这种透明性包括指标的计算和数据的来源。 依据贴切程度和有效性选择指标。数据的选择应当基于对高校质量和学术水平代表性指标的认识,而不是它的可获取性。要明确为什么测量它们,解释它们所代表的内容。 尽可能优先测量成果而不是输入。输入方面的数据通常反映一个给定机构的一般情况,并且容易获取。而成果的测量则可以给一个特定高校或专业的地位、质量以更准确的评定。排名的编制者应该确保达到相应的平衡。 使不同指标赋权显著,并限制它们的变化。权重的变化会使用户难以判明究竟是实力还是方法的原因而导致高校或专业名次发生变化。 3.数据的收集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