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59.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905(2008)03-0004-04 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1997年9月,首批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入学。由此,掀开了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事业发展的序幕。十年来,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各培养院校以服务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新时期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化为宗旨,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断深化改革,努力构建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体系,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为推进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加快我国教育现代化进程,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与此同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也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成果。它丰富了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类型,适应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的客观需要。 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历程 1996年4月13日,在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4次会议批准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决定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等16所高校为首批试点培养单位,同时成立了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专家指导小组,由时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学科评议组召集人的顾明远教授任组长,指导小组秘书处设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1999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决定成立第一届“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顾明远教授为主任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华东师范大学叶澜教授,华南师范大学何艳茹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心理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天津师范大学沈德立教授为副主任委员,北京师范大学裴娣娜教授任秘书长,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06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批准成立第二届“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教授为主任委员,叶澜教授、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朱慕菊副司长、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宋永刚副司长为副主任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张斌贤教授任秘书长。 从1996年到2007年,由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承担教育硕士培养的院校从最初的16所增至57所。在这57所院校中,既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又有省属师范大学;既有长期从事教师教育的高等师范院校,又有综合性大学。培养院校的设置不仅充分考虑到高等教育机构的类型,同时兼顾到区域的平衡。在57所培养院校中,位于东部省区的43所,位于西部省区的14所。值得注意的是,在57所教育硕士培养院校中,综合性大学占了较大的比重(占总数的36.8%),反映了教师教育体系的不断开放。 随着培养院校的增加,教育硕士的招生规模也不断扩大。1997年,教育硕士首次招生不足百人。到2007年,全国报考教育硕士的人数为27499人,招收11944人。从1997年到2007年,全国教育硕士累计招生约6.5万人,目前在校生规模为3.5万人。截止到2007年6月,先后有3万人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业已成为我国培养规模最大的专业学位教育类型之一。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已经走过了十年的发展历程。通过十年的努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高素质的教育职业型人才的培养体系,对基础教育和教师教育的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这十年是探索的十年,是创造的十年,是丰收的十年。 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全面探索 在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一个全新的事业,既无先例可循,也没有可以直接搬用的现成方案。十年来,在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各培养院校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进行了全方位的探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 1.扩大招生对象。十年来,为适应我国基础教育和教师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教育硕士的招生对象经历了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从最初只招收普通高中在职教师或教育管理人员扩大到初中专任教师或教育管理人员,1999年又进一步扩大到中等教育其它类型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和具有中学专业技术职务的教研员。到2003年,教育硕士的招生对象涵盖了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者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具有(或相当于)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干部,形成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于基础教育战线的教育硕士的招生体系。 2.增设专业领域。十年来,为适应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教育硕士招生和培养的专业领域稳步扩大。1997年,教育硕士招生和培养的专业领域仅有教育管理和学科教育两个专业、六个专业方向。从2002年起,先后增设了四个专业和十一个专业方向。到目前为止,教育硕士招生和培养的专业领域包括:教育管理、学科教学、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六个专业、十七个专业方向,基本形成了适应我国基础教育需要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体系。 3.探索培养目标。十年来,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与各培养院校广泛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深入分析我国教育发展的宏观趋势,积极探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模式和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经过十年的探索和实践,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逐渐形成了不同于现行教育学硕士的培养目标,即为我国基础教育学校培养高层次、高素质的教师和教育管理人才,从而开辟了与学术型人才培养渠道相平行的职业型人才培养的新的途径,不仅进一步丰富了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类型,而且为基础教育界输送了大批高学历、高素质的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人才,为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快教师专业化进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