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519(2007)06-0089-06 过去几十年中,美国许多州和公立大学在新生录取上为实施体现公平的平权法案①而奋斗。但1998年来,作为向少数族裔倾斜的平权法案的替代品,“百分比计划”在美国的三个大州(德克萨斯州、加里福尼亚州和佛罗里达州,下称德州、加州和佛州)得以施行,迄今众说纷纭,褒贬不一。本文欲对美国公立大学在录取政策上的这种动向进行介评。 一、“百分比计划”的背景和内涵 20世纪60年代席卷美国的民权运动,它不仅改变了美国黑人的命运,赋予了他们很大程度上的平等、自由和尊严;也深刻影响了所有美国人的生活与观念,促发了其他族裔争取权利运动的进程;还推动了联邦政府实行铲除种族隔离制的改革,最终消灭了公开的白人至上主义,把美国从一个容忍种族主义的社会转变为一个不管肤色与种族、承认每一个公民的平等权利的社会,是美国历史上发生的一场重大的社会运动。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20世纪70年代以来,德州、加州和佛州的公立大学,审视、反思过去对少数族裔学生进行入学录取限制的制度,采取积极措施,调整因种族隔离在大学生录取上的不公平做法,逐步实施了在新生录取上为体现公平而向少数族裔学生倾斜的平权法案。 然而,在一些高校如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和德州农业机械大学两所名校为了确保学生的多样性在做出录取决定时实施平权法案的一段时间后,这一原本旨在考虑公平性而出台的录取政策遇到新的质疑和挑战。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霍普伍德起诉德州政府在大学生录取政策中存在对非少数族裔学生的反向歧视一案,直接影响了向少数族裔学生倾斜的录取政策。②1996年第五巡回法院判决,管理者或财政资助者不得再将种族或族裔作为高校录取中一个考虑因素。由于法院判决的管辖范围包括德州、密西西比州及加州,意味着这些州内的公立大学从此不再能实施向少数族裔倾斜的反歧视性录取政策③。 1.德州的“前10%计划” 在霍普伍德诉讼案裁决之前,除了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和德州农业机械大学两所名校外,德州其他高校在其录取决定中并没有采用向少数族裔倾斜的反歧视政策,因此该案例对其他高校的录取政策影响不大。然而,该案例对德州境内两所名校的少数族裔申请者、录取及接收立即产生巨大影响。据统计,当时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新录取的西班牙裔、非洲裔学生分别下降了4.3%、33.8%;而在德州农业机械大学新录取的西班牙裔学生和非洲裔学生则分别下降了12.6%和29%④。 针对大学生录取过程中少数族裔申请者急剧减少的状况,德州议会马上做出反应并采取了措施——1997年通过了《德州计划》(众议院第588号文)。实际上该文件中提出了“前10%计划”,即保证德州所有在其所读的公立或私立高中班级排名前10%的学生能够自动收到州内公立大学的录取通知,各高校可以要求测试写作、提供推荐信、进行面试和入学体检、提交学费及正式的高中成绩单(Grade Point Average,GPA,指年级平均成绩)⑤。在“前10%计划”框架下,以往录取中学生必须具有的全美大学入学考试成绩(American College Test,ACT;或Scholastic Aptitude Test,SAT),仅仅成了判断学生的学术辅导需要、入学后跟踪评价的依据⑥。 1998年首度实施“前10%计划”后,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录取的一班新生中,一些学生来自中学较少的低收入地区。该校招生办公室在分析中发现,1998年入学的班级中的34%少数族裔学生比1997年的32%多,但与1996年的38%相比有一定落差;在“前10%计划”实施的第二年——1999年的新入学班级的学生比例上,和霍普伍德诉讼案裁决以前录取的学生具有了相同的多样性。 新计划依然保证了在少数族裔中录取一定数量学生的结果,归功于德州鼓励少数族裔的高中生升入奥斯汀分校等的各种努力。《德州计划》中一种新的奖学金倡议及少数族裔学生奖学金,覆盖了已有的和新设的项目。德州还颁布一项规定,要求在每个中学张贴公告,让学生们知道《德州计划》并告诉他们申请程序。 2.加州“前4%计划” 20世纪60年代以来,加州逐步形成了由加州大学系统、加州州立大学系统及加州社区学院系统组成的加州公立高等教育体系。其中,现有10个分校、属于研究型大学的加州大学(UC),设有本科生、研究生和专业教育项目;有24个校区、属于教学型大学的加州州立大学(CSU),主要进行本科等学历教育;加州社区学院系统开设相应的二年制教育项目。在过去较长时期内,加州的大学生录取政策是,加州大学从全州范围内高中毕业班中排名前12.5%的学生中进行录取,加州州立大学从高中毕业班中排名前1/3的学生中进行录取。加州大学著名分校如伯克利分校、洛杉矶分校(在全美高校中排名分别为第21位和第26位),以及其他四个分校在招生录取方面有很大的选择权。 几乎与德州的大学生录取政策改革完全同步,1996年加州修改了州宪法(209议案),第一条规定“不论其种族、性别、肤色、民族及出生地,全州在公共就业、公共教育或公共承包方面对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歧视或给予优惠待遇”。1997年,加州大学董事会以13∶1的投票表决通过了一项政策,即废除了向少数族裔倾斜的反歧视性补救措施。随着该条款于1998年在加州的全面实施,标志着废止平权法案的浪潮进入顶峰。1999年,加州州长格雷·戴维斯在他的就职演说中提出,每个公立或私立高中的班级排名前4%以上的毕业生,都将会保证被加州大学录取。同年3月,加州政府以决议方式颁布了这一“前4%计划”的高校录取政策,并确定三年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