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江苏、浙江两省在部分高校引入民办机制,进行国有民办的试点工作。自此开始,独立学院的发展经历了由自发试办到治理调整的过程后,已进入规范办学和提升质量的阶段。从宏观政策层面看,教育主管部门坚持“积极支持,规范管理”的指导思想,提出独立学院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进行财务核算”、“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文凭”和“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为独立学院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平台;同时,教育部认为独立学院办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其核心理念似乎仍然是以高等教育大众化为契机,倾向独立学院的办学主体为母体高校,立足于解决现实问题,期望用独立学院弥补母体高校办学的经费不足。在办学过程中,独立学院既面临一些政策层面的问题,包括办学性质问题、“盈利性”问题、“独立性”问题以及未来前景问题。“迎评”和办学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包括合格评估方向不明确、培养质量不过硬、内部管理机制不顺、教师队伍缺乏稳定性等,影响了其健康、持续发展。面对“迎评”新形势,独立学院应增强对教育工作合格评估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解放思想,理顺关系,找准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合理规划,把握节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总结经验,突出重点,深入持久地开展学风建设。 摘自《中国高教研究》(京),2007.11.6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