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后,我国研究生教育在数量和规模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我国研究生教育在数量上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时,研究生培养质量却依然与世界发达国家存在巨大的差距。为此,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是教育部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致力的工作重点之一。2006年,酝酿已久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首先在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进行试点。今年下半年,教育部进一步将试点高校扩大,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十几所高校实施2007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力图发展与完善有利于培养研究生自主创新能力的新型管理体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在此过程中,公费研究生和自费研究生将实行并轨、统一收费,国家和学校将通过建立完善的奖助体系、强化导师资助等,建立以科研为主导的研究生培养机制。统一收费意味着研究生将承担数量不菲的培养成本,自然而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否意味着研究生教育的入学门槛增高?是否意味着大量优秀的贫寒学子被拒之门外?改革在力图提高研究生质量的基础上是否有悖于教育公平的原则呢?笔者将运用马克斯·韦伯的理性概念,从公平与效率两个视角对研究生培养体制改革进行重点探讨。 二、研究生培养体制改革的效率与公平分析 (一)理论基础: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 本文基于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斯·韦伯的理性概念。韦伯认为,工具理性是“通过对外界事物的情况和其他人的举止的期待,并利用这种期待作为‘条件’或者作为‘手段’,以期实现自己合乎理性所争取和考虑的作为成果的目的”①。而价值理性则指“通过有意识地对一个特定的行为——伦理的、美学的、宗教的或做任何其他阐释的——无条件的固有价值的纯粹信仰,不管是否取得成就”①。在他看来,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是相对的概念,价值理性以追求某种终极价值为目的,注重行为的终极价值,而较少考虑行为的手段、过程和后果。工具理性追求行为手段的效率,强调行为的效率。为了实现行为的效率,人们会考虑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方法对行为加以组织和控制,从而达到其所期望的目标。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关注的始终是行为手段是否最有效率,是否可以有效地达到期望的目标。 (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工具理性主导下的效率追求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我国研究生教育在规模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然而,当前研究生教育也存在严重的问题。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的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直接影响我国高等教育投入不足,而且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推进愈显严重。据统计,2005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2.82%,远远低于世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4%②;另一方面,研究生培养质量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培养质量相差甚大。因此,解决经费投入不足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是提高我国高等教育效率的关键之一,也是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当务之急。 1.高等教育经费利用效率。工具理性主导下的效率追求首先体现为提高高等教育经费利用效率。长期以来,经费问题是制约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瓶颈之一,进入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以来,这个问题越发突出。目前,国家不会也没有能力承担高等教育的全部经费,正如威尔逊所言,即使最富裕的国家也不可能提供普及高等教育所需的经费。布鲁贝克也认为,除非社会愿意重新分配目前用于国防、空间探索、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计划方面的国家资源,否则根本不可能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来普及高等教育。解决经费问题自然而然成为国家的目标、社会的期望③。要有效地实现这一目标,吸引社会各个利益主体的资金,实行培养成本分担理所当然地成为解决高等教育国家财政经费投入不足的途径。根据“谁受益,谁付费”的成本分担原则,研究生教育实行公费和自费并轨,统一交纳学费,同时强化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导师也需承担部分研究生培养成本,导师承担的成本则来自其从国家、学校或社会所获得的科研经费。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有效地分担了研究生培养成本,缓解了国家财政的压力,从而实现所期望的目标。培养成本在各利益主体上的分担,如国家、学校、导师、学生、社会等,也有效地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促进了教育经费资源的优化配置。我国是一个“穷国办大教育”的国家,有限的教育经费资源承负着世界最大的高等教育体,因此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经费资源的利用效率至关重要。在效率这一指挥棒的引导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设计的成本分担机制朝着期望的目标前进了一大步。在此过程中,工具理性的特点展现得淋漓尽致。 2.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效率。工具理性主导下的效率追求,其次体现为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效率。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高水平大学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目标,也是国家和民族的梦想和期望,“985工程”的实施更是生动地体现了这一迫切的愿望。毫无疑问,人才质量的高低是能否有效实现此目标的关键。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也正是以此为突破口,希望通过强化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建立以科研为主导的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向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进军。 就具体方法和手段来说,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图建立以科研为中心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并通过这种机制对研究生培养过程进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和控制,从而达到预期的目标。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导师不但要承担研究生教学、指导和管理的责任,而且需要承担研究生培养成本;导师承担的培养成本来自其从国家、学校或社会所获得的科研经费,研究生则通过参加导师的科研课题获得导师资助。事实上,通过科研这一核心将导师和研究生的利益联结起来,明确了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导师的责任和义务,也明确了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课题的责任。与原有的培养机制相比,以科研工作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实现了研究生教育与科研工作的紧密结合,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利益更加相关,联系更加紧密,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实施主体(导师)和接受主体(学生)的积极性。抛开导师科研经费来源的因素,改革后的培养机制强化了导师培养研究生的责任,赋予导师对研究生更大的管理权,也调动了学生参与科研的积极性。无论从导师的管理,还是从学生的学习来看,都更有利于研究生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