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07)10-0088-09 一、背景 高校贫困生是指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高等教育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很困难的学生。1999年,教育部信息中心对全国100所高校近5000名学生的调查发现,全国高校贫困生的比例约为15.5%。当时各高校对贫困生月生活费的界定上限在150-250元之间。[1]2005年,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包括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总数为1450万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约294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0%,特别困难的学生约123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8%。[2]最近,有研究者在陕西的调查发现,该省高校贫困生比例约27.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3] 为了解决贫困大学生的经济困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资助贫困生的政策措施。目前,已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绿色通道”等为主体的多元化贫困生资助体系。据统计,2005年度,全国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金额约为176.58亿元,全国高校共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约1483万人次。其中,奖学金(包括本专科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地方政府助学奖学金、社会及个人奖学金)资助金额为62.42亿元(其中含部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资助总金额的35%,资助约657万人次。国家助学贷款2005年度申请人数为118万人,当年审批贷款学生人数92万人,审批合同金额为76.32亿元,占资助总金额的43%。校内学生无息借款发放金额为1.91亿元,占资助总金额的1%,发放人数约为8万人。勤工助学资助金额为9.94亿元,占资助总金额的6%,资助人数约为184万人次。特殊困难补助金额为7.01亿元,占资助总金额的4%,发放人数约为122万人次。学费减免金额为5.98亿元,占资助总金额的4%,减免人数约为27万人。[4]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为许多贫困大学生解决了“上不起学”的问题。 但是,有研究者发现,目前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仍不能满足贫困生的需求。王峰虎在陕西的调查发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和学费减免的资助力度较大(资助金额在4000-6000元左右),但资助面非常有限;学校奖学金、减交学费、勤工助学、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的资助面大,但资助金额很少(人均获资助约为1300元)。[5]高潮根据自己所在学校贫困生工作的实际指出,目前贫困生资助体系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解困资金有限、勤工助学岗位少,不能满足贫困生的需求。虽然国家和各高校为了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设立了各种形式的奖学金,但能够获得奖学金的贫困生却很少,针对性不高。[6]还有研究者认为,贫困大学生在物质上的贫困,不但使其生活清苦,也使他们产生多种形式的心理负荷与思想包袱,从而导致高校贫困生的“精神贫困”。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局限,是高校贫困大学生“精神贫困”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由于校园环境的局限性和高校“打工”岗位不足,贫困生的窘迫现状难以在短时期内得到较大改观。社会各界的资助行为和助学贷款,为资助贫困生解决学费和温饱问题起到了很大作用,但也存在解决数量有限的问题,存在着名牌、重点高校和一般高校热门专业解决率较高而知名度低、农林地矿等高校和基础专业因各种原因使相关政策得不到充分落实等隐忧。因此,这些资助从某种程度上讲,还只是星星之火,尚未呈燎原之势,对庞大的贫困生队伍和日益严重的恶劣现状来讲,只是杯水车薪。[7] 到底目前国家和高校的资助措施的覆盖面和满足程度如何?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会成为“精神贫困”的一代吗?迄今为止,尚缺乏跨区域、大样本的研究来回答这些问题。本研究希望通过大样本的调查,描述当前贫困大学生基本生活消费状况,考察当前资助措施的覆盖率和满足程度,并通过消费结构视角探讨贫困大学生是否会走向精神贫困。期望通过这些数字,展示高校贫困生工作的成绩和差距,为高校贫困生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二、研究方法 1.被试 被试来自广西、云南、贵州、宁夏、青海、陕西、湖南、四川、甘肃、山西等10个省份的17所本科院校,涵盖师范、民族、医学、财经、理工、综合等类型大学。 每校随机选择4个院(系),文理各半,学生总数不低于600人。年级覆盖二、三、四3个年级(医学院校要保证有一个毕业年级)。①共有9641名大学生参加了问卷调查,约有9600人较完整地回答了问卷。②其中,男生占44.6%,女生占55.4%;农村学生占71.5%,城市学生占28.5%;少数民族学生占22.2%,汉族学生占77.8%;大二学生占40.9%,大三学生占38.9%,毕业年级(大四、大五)学生占15.9%;被学校认定的贫困生占32.1%,非贫困生占67.9%(见表1)。
2.工具 自编问卷,主要内容包括生活消费、经济来源、学习、就业、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生活事件、社会支持等方面。本研究着重采用其中关于生活消费、经济来源、助学贷款和贫困生资助方面的数据。 三、结果 1.贫困生与非贫困生家庭基本情况比较 本次调查发现,学校认定的贫困生约占32.2%,其中有88.3%的贫困生来自农村。城市学生中,贫困生比例为13.2%;农村学生中,贫困生比例为39.7%。学生干部中,非贫困生的比例与贫困生的比例接近,前者为33.4%,后者为31.2%(见表2)。 从父亲和母亲的受教育程度看,贫困生与非贫困生有显著的差异(父亲受教育程度,
贫困生的父母受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的比例显著高于非贫困生,高中和大专以上的比例分别低于非贫困生(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