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物质与商品、社会、时间 在“物质文化”的研究给我们带来的众多启示中,最重要的最富于理论意义的大概要算人们围绕商品和非商品之分别的讨论了。这个看似单纯的命题实际上是当代批评理论最重要的两大分支,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后殖民主义理论之间的一系列重大差别和争论点之一。而这种差别和争论到目前为止,对于促进批评理论的批评性,一直起着积极的作用。 仅仅从关键词的选择上,就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和后殖民主义批评家们在物质文化研究上的不同侧重。商品、生产方式、价值、异化、消费、深层结构和上层建筑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批评家们的常见主题,而礼物、交换、在时间和空间中的流通、身份、互惠性、不同文化间的关系则是后殖民主义批评家们的角度。 商品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概念之一,我们是从马克思那里得到商品的观念的。马克思主义关于商品的观念是与生产和消费的理论密切相关的。在经典马克思主义中,价值理论是商品概念的核心。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注重的是在资本的积累、循环和再生产以求得更大利润的过程中,商品成为必要的环节。使用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差价经过商品体现出来,而使用价值也成了衡量商品的重要因素。商品不是一般的物,它是价值的物质体现。这种以价值为中心的商品观基本上使人限定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中来讨论商品及其文化。到了20世纪后半叶,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把这种物对于人的封闭对应关系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他的名著《区分》(Distinction:A Social Critique of the Judgement of Taste)假定每个社会团体都有自己独立的价值观,因而力图在审美品味分析与社会分析之间建立一种联系,使文化分析同时也是社会分析。对于特定时期的法国社会,这种分析方法也许是足够清晰的。然而对于更复杂的社会和文化样态,这种一一对应式的分析方式就有点掣肘。 也正是因为价值的关系,我们从马克思那里得到了商品拜物教这个观念。马克思的这个观念涉及的并不是文化的层面而是人的意识形态对于商品生产过程和价值误区的盲视。在资本主义的经济体系中,商品是一种神秘化了的物质,其市场价值神秘化了对劳动力的剥削本身。消费者非但对这种神秘化毫无感觉,相反非常容易沉溺于商品给消费者带来的梦一般的愉悦、享乐和便利之中。所以,商品在这个意义上又是资本主义物质文化的梦想逻辑和享乐逻辑的体现。直到今天,对于消费的研究乃是物质研究的重要范畴。罗钢和王中忱所主编的《消费文化研究读本》中,收入了这方面的很多相关研究成果。另外很多关于消费的理论著作也已译成中文单行本,故在此不多赘述。 在20世纪上半叶,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家们致力于分析商品文化的本质并力图打破商品这种愉悦的商品拜物梦魇。他们对商品逻辑的批判涉及商品的美、愉悦、快感和人性问题的性质和来源。对于他们,20世纪上半叶飞速发展的机器技术、大批量生产、文化工业的出现以及政治领域的极权主义秩序化,使物质文化成了当代人类危机最早的表现领域之一。这个主题在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与国家机器》、马尔库塞的《单面人》等关键著作里都有所表现。物质文化为他们提出这样一个紧迫问题,那就是,如果机器生产的美和愉悦足够满足人类心灵和感性的需要,如果人类异化到了完全降服于机器生产所创造的美和愉悦,那么人类是否就万劫不复地异化下去了?他们的结论是,商品的美感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结果,梦想和享乐乃是资本产品再生产的重要环节,但说到底,它们是产品而不是创造。中产阶级的庸俗文化必然是温和而不痛不痒的商品文化,因为它和资本主义物质文化的梦想享乐逻辑如出一辙,一如中产阶级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代言人和获益者。然而人类只要还能创造,还有个性化的特点,也就能够从资本主义的异化结构中得到最后的拯救。艺术和文学,因其非机械化的、非大批量生产的、非结构性的、个人化和独特性的创造,代表了人性前途的希望。在法兰克福学派对于物质文化(文化工业和商品文化)的分析中,商品、生产、机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和秩序化有如此清晰的逻辑脉络,使人在今天还惊异于他们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贡献。 人类学、特别是社会和文化人类学的研究一直在马克思主义的传统之外发展。人类学对于物质文化特别是礼物、交换、互惠原则等命题的探讨已经形成了自己特定的方法和命题,对后来非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物质文化研究起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和商品不同,“礼物”概念的内涵给人类学带来的不只是一种特定研究对象而已,而是一套远远超出了“礼物”字面范围的、人与人的交换和取予关系。“礼物”作为一个社会人类关系的范畴和商品有一个最大的不同,那就是商品和消费者之间是一种物质生产方式对于人的关系,而礼物,因为不是为了自己的使用,则必然牵涉到一个所欲给与的他者,是人—物—人的关系,其中,物往往只表示一种象征的意义。在礼物的交换中,“互惠”原则(reciprocity)比市场消费原则占据了更主导的意义。我们在消费情境中看到的个人或自我在这个互惠语境中是不存在的,至少是不完全的。因为在这里,个人永远不是自我,而是与“他者”有关的取者或予者,或取者兼予者,乃至没有他者就不成立。礼物和“炫财冬宴”相似,所引出的不是价值的交换,而是一种社会文化的交换。也就是说,礼物的交换不是市场交换,而是对地位、尊重、等级的认可的交换。因为是非经济价值的交换,所以物品不一定是根据其使用价值来取予或购买的,相反,礼物的取予和“炫财冬宴”的往来允许乃至鼓励游戏和表演的因素发挥作用。正如莫斯所展示的,礼物的循环和“炫财冬宴”一样,不是遵循市场买卖机制,而是遵循社会和文化机制,包括风俗、尊卑、等级、情感以及道德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