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质,还是文化? 什么是“物质文化”?“物质文化(Material Culture)”这个术语涵盖了相当广阔的范围。它究竟是一种文化门类,还是一种物质形态,是一种特殊的研究对象,还是一种研究方法? 如果从定义上看,对于“物质文化”的理解首先和我们对于什么是物质的理解息息相关。如果按照我们已经习惯的西方思维方式,把物当作人的对立面,那么物质文化,顾名思义,应该是客体本身的文化或保留在客观物体上的文化。在这种物与人的对立中,物体即使有文化,也是外在于人的。比如在今天,人与物的对立常常是人与商品的对立,商品虽然有文化的维度,但却不是为了发挥人性,而是为了物质本身的再生产。在这种对立中,人往往被当作是“个体”的自然形态,而物则被当作是“商品”的自然形态;人是富于个性和特性的,而商品则相反,是生产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物质文化”也就基本和今天所说的“商品文化”相重合。换言之,物作为外在于人的存在,随着商品化的深入和强迫性消费的出现,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已经以空前的规模进驻了人的日常生活。其结果,就构成了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中对于“物的时代”的精彩概括:“我们生活在物的时代:我是说,我们根据它们的节奏和不断替代的现实而生活着,在以往所有的文明中,能够在一代一代人之后存在下来的是物,是经久不衰的工具或建筑物,而今天,看到物的生产、完善和消亡的却是我们自己。”① 鲍德里亚这段话清楚地表明,物质文化的问题首先是物与人的关系问题。而在鲍德里亚这里,物质文化是一种非人的、无生命无情感无个性的、因而富于压迫性的物质环境。持这种看法的显然不是鲍德里亚一人,在法兰克福学派的传统中,对于人和非人也有类似的界定。 但是,物的世界除了对人性和人类生活形成外在压迫之外,还以空前亲密的方式深入人的内在空间。物不仅对人形成压迫,还与人形成亲密的纠缠。在很多情况下这种亲密已经到了物人不分的地步。马克思主义批评理论家和鲍德里亚一样,对物与人的对立有很多论述,但对物与人的纠缠则很少论及,而早期人类学研究则在这方面作出了独有的贡献。早期人类学家马塞尔·莫斯·(Marcel Mauss)的名著《礼物:古代社会交换的原因与形式》为理解物质世界与人的纠缠打开了另一扇门:这里的物,在很大程度上和“经久不衰的工具和建筑物”无关,而是食物、衣着、日常用品等人类行为的载体。②这些物品可以成为负荷道德和情感内容的礼品,可以以非商品的方式交流保存。就像后来的学者约翰·弗洛(John Frow)更进一步综合指出的,即使是那些仿佛决定了人类生活的物的意义和功能的商品,也可以重新又被人类更内在的因素如记忆、情感、非经济性的交换决定。③这个意义上的物不再是外在的、非人的,而是像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年华》中所描写的“马德兰的小点心”一样,成为记忆、时间、生命意味的负荷者。毫不奇怪,某些哲学家甚至把财产和对物的占有看做是人类自我的延续。在物品被交换和取予的过程中,对财产的占有并不是人的异化的表现,反倒是财产本身,成为不可异化的。在这个意义上,商品和礼品,生产和个性,就这样交换着、共存着,模糊着物质文化中关于“物质”的界定。物质文化中的物,既是外在的又是内在的,或既不是外在的,又不是内在的。 在某种意义上,物质文化的概念在与商品文化相重合的同时,又溢出了商品文化的领域。比如根据詹姆斯·迪兹(James Deetz)的界定,物质文化指的是在“我们生存的自然环境中,被文化所决定的人类行为所改变的那部分环境”。④在把物质文化看做是文化行为所改变所创造的物质形式的同时,迪兹并没有像鲍德里亚那样,认为人只是追随着物的衍生消长而改变自身,相反,上面引述的那短短一句话已经说明,在迪兹看来,若是没有文化来决定人类行为,也就不会有物的变化。这样,物质文化的“物”就从商品的“物”中蔓延了出来。不过迪兹虽然谈到了非商品化的物,却并未更清晰地界定它。相反,他笔下的物质文化由一个可分析的对象变成了无法用一种单一的方式来分析的对象:除了康德所说的看不见摸不到的“物自身”和所剩不多的原始大自然,大概一切有形有象可以触摸的东西都可以说是“被文化所决定的人类行为所改变的那部分环境”。也可以说,这个宽泛的定义使得物质的问题更加复杂化了。同样是一张餐桌,既可以看成是主体没法选择的、被迫消费的商品,又可以看成是具有情感价值的礼品。而这种细微的、双重的乃至多重意义的“物质文化”的内在区分,是迪兹的笼统概念本身不能辨析的。这样一来,研究物质文化的问题就不再仅仅是如何界定物质的问题——因为说到底,物质文化的物变成了无法界定、意义无法自明的东西。于是我们的问题就由“什么是物质文化中的物质”变成了“什么文化”导致的行为“改变了物质”?——究竟是什么文化、如何决定了人类的行为和改变环境的方式? 如果物质文化的物都这样难以界定,那么转向文化之后,我们的研究对象就更难以界定了。物质文化当然也指对物体或对象(objects)的理解和描述,然而不仅如此。既然是文化行为所改变所创造的物质形态,物质就有了近似于文字、象征、叙事乃至历史的性质。从巴尔特到鲍德里亚,物质本身都有某种符号性乃至语言特点。列维-斯特劳斯的物的系列几乎就是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变体。在他看来,物像语言一样,没有一个单纯存在的单位,而是两两相依的二项对立。物是以结构符号的形式存在的,并没有本质的意义。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思维方式也许是有局限性的,但他对物的任意性的强调使得物失去了它“客体”的绝对实在性,对后来的物质文化研究有莫大启发。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影响一路下来,到了法国符号学家巴尔特那里已经走到了终结。但当巴尔特走出了结构主义的藩篱时,他仍然强调当代物质世界的非实在性或“神话性”。《神话学》一书所写的完全是物质的对象,而且,物质不是作为对象,而是作为表述体系,存在于当代生活中的。巴尔特笔下的埃菲尔铁塔并不是一个“对象”,而本身是一种象征,并不仅是一个被看的客体,而且本身也是一种回看主体的视线。作为符号和神话的物,就这样成为主体和客体的一道中介,成为了文化。⑤就连慨叹我们生活在“物的时代”的鲍德里亚,也把物扩大到了文化的领域。文化、文本、符号和形式都可以被同化到物一般不痛不痒的地步,成为这个世界的simulacra(仿真品)。也就是说,如果语言、书写、形式都已经成为物化的仿真品而不是活的个性化的生命,那么不仅在纯客体的意义上讨论物质不成立,在纯主体、纯主观乃至纯粹的人的意义上讨论文化,也开始成为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