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08)01-0185-05 在费孝通晚年时,一位友人向他问:“‘费孝通’这篇文章将如何结尾?”费孝通说:“我这一生过得很不容易,到现在已经是‘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了”。“啼不住”是指别人的议论纷纷,“‘啼不住’就让他去‘啼’好了。两岸猿声可以不问,国家的前途可不能不想。从小农经济走向跨国经济,我们不是一叶轻舟,而是一艘沉重的大船!一个知识分子应该怎样去履行时代赋予的责任确实值得认真想一想”。他认为:“五四”这一代知识分子生命快过完了,句号画在什么地方确实是个问题。“我想通过我个人画的句号,把这一代知识分子带进‘文化自觉’这个大题目里去,这就是我要过的最后一重山”[1](P9-10)。费孝通思考总结他九十余年的人生,得出的结论是要把一代知识分子带进“文化自觉”这个大题目里去,可见这个问题在他心中所占的分量。 一、中国文化自觉的三个方面 什么是文化自觉,它又何以如此重要呢?按照费孝通的解释,“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归’,同时也不主张‘全盘西化’或‘全盘他化’。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对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文化自觉是一个艰巨的过程,首先要认识自己的文化,理解所接触到的多种文化,才有条件在这个正在形成中的多元文化的世界里确立自己的位置,经过自主的适应,和其他文化一起,取长补短,共同建立一个有共同认可的基本秩序和一套与各种文化能和平共处,各抒所长,联手发展的条件”[2](P256)。 文化自觉首先是对自己的文化有自知之明,也就是充分认识自己的历史和传统,这是一种文化延续下去的根与种子。就像生物学要研究种子,要研究遗传基因一样,文化研究也要研究种子,研究怎样才能让这粒种子一直留存下去,保持里面的健康基因。种子是生命的基础,没有能够延续下去的种子,生命也就不存在了。文化也是一样,如果脱离了基础,脱离了历史和传统,也不可能再发展。历史和传统就是我们文化延续下去的根与种子。至于什么是中国文化的根和种子,当然会有各种各样的看法。费孝通认为,中国人重视世代之间的联系,崇敬祖先,重视养育出色的子女;中国人相信“和能生物,同则不继”,相信不同的东西可以聚合在一起,形成“多元一体”;中国人推崇“设身处地,推己及人”的行为准则,反对以力压人,倡导以德服人,等等。这些都不是虚拟的东西,而是曾经切切实实发生过或正在发生在中国民众日常生活世界里的真情实事,是从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中培养出来的精髓。 但是,仅仅了解自己文化的基因那还是远远不够的,传统还必须同现代的创造相结合,应当从传统与创造的结合中去看待未来。也就是说,要以发展的观点结合过去及现在的条件和要求,向未来的文化展开一个新的起点。因此,文化自觉不仅是理解与把握自己文化的根和种子,更重要的是要按现代的认知和需要来诠释自己的历史文化。要做到这一点,则必须向现代文化和他种文化学习。对此,费孝通强调,不仅要学习西方文化现在的经验,还要学习他们发展初期和中期的经验,把他们那时候的思想文化作为一个历史性的整体来同我们现在的问题加以比较。他们某一时段所经历的东西,也许是我们现在正在经历或将要经历的东西。而且,结合现在的实际,我们还可以理解到,他们那时为什么会发生那些问题,为什么会产生那些思想。从他们当时的变化来认识我们现在将要遇到的变化。例如,机械文明和信息文明在西方是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而在我们这里,前工业文明、工业文明和后工业文明的发展是重叠交织在一起的,我们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和独特性,所以绝不能照搬西方的经验,只能走自己的路。这种比照和选择,是文化自觉的一个重要内容。 在全球化的今天,文化自觉还有一层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在多元文化的背景下找到民族文化的自我,明确在新时代下中华文明存在的意义,它可以为世界的未来发展作出什么样的贡献。也就是说,必须具有当前的问题意识,而决不是封闭地讨论甚至玩赏传统文化。例如,当代世界最严重的问题之一就是文化冲突。如何才能解决当前的文化冲突呢?历史告诉我们,文化冲突是不能用征服或消灭来解决的。文化根植于人的内心,征服或消灭只能是暂时的,结果总是“冤冤相报”,制造新的仇恨。中国人讲究的是“冤家宜解不宜结”。“解”即“化解”,“化解”就是沟通、对话,达到相互理解。中国文化所追求的从来不是一种文化对另一种文化的“拯救”,更不是一种文化对另一种文化的覆盖或征服,而是文化的多元共存,保护文化生态的自然发展。文化的多元共存,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首先表现为“和而不同”,而“和而不同”的重点是“和”。“和”在古汉语中,作为动词,表示协调不同的人和事,使之在参差不齐中和谐发展(并非融合为一)。如《尚书·尧典》:“百姓昭明,协和万邦”。所谓“协和万邦”就是要使各具特色的多种文化和谐共处,而不是融为“一邦”。融为“一邦”就是“同”,而不再是“和”了。古代的“和”字还有“顺其道而行之”,即不过分,得其中道的意思。如《广韵》:“和,顺也,谐也,不坚不柔也”;《新书·道术》:“刚柔得适谓之和,反和为乖”,都是言明和谐适度的意思。可见,“和”的本义是指不同事物的协和并存,也就是探讨诸多不同因素在不同的关系网络中如何共处。不同事物的并存,并非是在各自孤立的状态下静态地并存,而是在不断的对话和交往中,从互相矛盾乃至抵触,到相互认识、相互吸取补充,并以自身的特殊性证实人类共同的普遍性存在价值,这是一种在相互关系中不断变化的、动态的并存。由此可见,汉语“和”的意义并不是英文的“Harmony”所能完全翻译的。《国语·郑语》记载,西周末年,伯阳父(史伯)同郑桓公谈论政局时,第一次区别了“和”与“同”的不同概念,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思想。他说:“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以他平他”,是以相异和相关为前提的,只相异而各不相关就不可能产生“和”;相关而静止,也不能产生“和”。所谓“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不齐”并非静止不变,而是不断运动,趋向于“齐”,同时又产生新的不齐,这个动态的过程就是“以他平他”的“和”的过程。可见,“和”包含着比拼、竞争、向上发展的意味。为什么“以同裨同”,会“尽乃弃矣”呢?“以同裨同”,是以相同的事物叠加,这样的叠加,不会有新质产生,其结果只能是窒息生机。因此,“和而不同”的结果不是“趋同”,也不是“融合为一”,而是在新的基础上产生新质和新的差异,形成新的不同。当然,这并不排斥在漫长的社会发展进程中,人们会逐渐形成某些共同的、具有普适性的价值标准,但即使是这些共同标准也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不同的地区和民族也有其不同的理解或不同的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