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民间文化是一个特定区域内的民族民众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中自发创造的,并为这个民族世世代代所喜爱和传承、凝聚着这个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承载着这个民族文化血脉和情感因素的文化形态。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民间文化丰富多彩,它滋养了一代又一代国民的心灵、铸造了中华民族的精神乃至灵魂,也孕育了辉煌灿烂的中华民族文化。对于刚刚兴起的中国文化产业来说,积淀深厚、丰富多彩的中华民族民间文化是当今文化产业发展的土壤和根基,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资源。本文认为,在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只有正确处理好民间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传统文化与现代产业、政府管理与市场运作等多种关系,才能真正实现民间文化保护和传承与文化产业发展和壮大的双赢。 一、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一)对民间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的认识过程 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民间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保护问题上,最初是听任大量原生态的民族民间文化自生自灭;其后,随着人们对民间文化价值认识的提高,开始重视对民间文化资源的保护,起初也只是强调政府和文化部门的保护责任,并没有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收效不明显。近些年来,在有关学者和专家的强烈呼吁下,政府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并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为契机推动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工作。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和民众也开始重视这项工作,并投入到保护的行列,民间文化的保护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绩。 在民间文化资源的利用和开发方面,过去由于我们对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认识不到位,因而对民间文化资源的利用和开发重视不够。早期对民间文化资源的极有限的利用更多的还是表现在出卖民间文化资源的“毛坯”上,这使得人们产生了民族民间文化是“落后”、“旧”和“无档次”、缺乏“品位”的误解。近几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开始有了较为强烈的利用和开发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意识,也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目前民间文化资源开发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然而,由于对民间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和开发的相关理论和知识的普遍缺乏,因而在利用和开发的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急功近利的庸俗化开发。表现为为迎合世俗低下的趣味,放弃社会责任,导致开发出的不少民间文化产品品位不高和生命力不强。二是竭泽而渔的掠夺式开发。表现为不重视对民间文化的保护,忽视民间文化的质朴风格和地域特色,开发出的不少民间文化产品失去了原生态特色,丧失了赖以生存和传承的文化价值和意义。三是机械模仿重复的低层次开发。表现为一旦某地的某种民间文化被利用和开发成功后,其他地方不顾自身的实际竞相模仿,从而导致某些民间文化产品大量雷同,失去了民间文化固有的个性化特色。四是弄虚作假的“伪民俗”开发。“伪民俗”是指为追逐经济效益,增加文化产品的吸引力,开发者随意编造、添加、拼凑本不存在的民俗文化内容,以欺骗消费者。上述现象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必将使原生态的民间文化迷失在市场化和产业化的旋涡中,失去吸引力和生命力,最终造成对民间文化的巨大破坏。 (三)正确认识民间文化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 民间文化资源的保护是重要基础,是当前文化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传统民间文化艺术大多是以口耳相传,师徒相授进行传承的,当今民间文化生存的社会环境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日益丰富的文化生活的大背景下,在现代大众传媒的严重挤压下,青年人由于热衷于大众文化消费而缺乏对民间文化艺术的兴趣,而那些喜爱和掌握着民间文化艺术的人大多年岁已高,因此,许多传统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存在后继乏人、濒临失传的危险。如果民间文化的生存都成问题,更谈不上传承、弘扬和开发了。 民间文化资源的利用是必然趋势,是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在保护好民间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有序和理智的开发,使其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才是民间文化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也只有民间文化创造了一定的经济价值,人们从中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收益,其保护民间文化的积极性才会上升到一种有目的和有动力的行动。 (四)民间文化保护与开发的正确做法 我们必须坚持民间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并重的原则,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在把握民族性与民间性,保护民间文化的基础上,重视特色,打造品牌,获得利润,推动保护,走边保护边开发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优秀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的力度。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加强民间文化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使民间文化资源的利用与开发建立在保护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要坚持保护民间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照“尊重历史、尊重科学、保持原貌”的要求,应本着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态度和方法,使民间文化在保护中不变形,在提高中不失格,将其打造成为名副其实的民间文化精品。 二是要进一步加快对民间文化资源利用和开发的步伐。在对民间文化资源进行开发时,要注意在保护好原生态民间文化基础上的智力性产品开发和创新,切忌主观地用所谓的“先进文化”、“先进技术”完全取代本土和传统的文化与技术,要坚决杜绝这种看似“先进”实则是野蛮的开发。切忌受经济利益驱动,以创新开发为名,盲目求新、求变,使民间文化丧失传统精华和本土原生态特色的破坏性开发。 (五)民间文化保护与开发的成功案例 民间文化资源的发掘与保护为民间文化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民间文化产业的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民间文化保护和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在对民间文化资源进行深入发掘的基础上,先后命名了一批民间艺术之乡和民间文化传承基地。如在对山西榆次老城古建筑古民居保护和研讨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博物馆;在河北蔚县建立了中国剪纸艺术基地;山东潍坊寒亭区建立了木版年画研究基地。广东东莞樟木头镇被命名为“中国麒麟之乡”、湛江遂溪被命名为“中国醒狮之乡”,甘肃临夏、岷县分别被命名为“花儿之乡”、庆阳为“香包之乡”,湖北宜昌青林寺为“中国谜语村”,河南桐柏县为“中国盘古之乡”等。这既保护了地方传统民间文化艺术品牌,又在保护的基础上向经济市场渗透和延伸,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例如已连续举办了3届的中国长春民间艺术博览会,参观人数达100多万人次,总成交额达6000多万元。这不但树起了“长春民博会”这个文化品牌,而且加快了民间工艺品的产业化进程,极大地促进了海伦剪纸、桦树皮画、赫哲鱼皮制品等东北民间文化的保护和产业的壮大。人们还欣喜地看到,在当今中国,一些原本只属于地域性或家族式的传统文化艺术,通过文化产业的广泛传播而走向了社会,走出了国门;一些濒危的民间传统文化艺术品和艺术表演形式,经过科学的论证和抢救、整理,已经复制成精美的文化产品畅销于国内外市场;一些世代相传、凝聚着民族精神与智慧的民间文学作品,经过精心搜集和整理,已经编纂成多种文字的图书,在国内外市场广为流传,有的还被列入了世界文化宝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