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J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943X(2008)01-0072-09 尽管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厘定、内涵和外延至今依然争论不止,不过在一个学界和业界都大致认同的范畴中来考察,并基于文化创意产业自身的产业特点,可以大胆预测,今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将出现两种不同的可能性:一是以超越“智能社群”的“创意社群”为核心动力,并依托雄厚的经济基础和科技创新能力,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意空间中挖掘尽可能多的资源,从而聚合和演化出强大的以现代服务业为主要表现特征的主导优势;二是以“人文积累”为核心动力,依托丰富的人文地理优势,在文化创意产业的文化空间中挖掘尽可能多的资源,从而发展出深具文化内涵的行业优势——如果说,前者主要是基于现代科技和创新能力的发展,那么后者则主要基于文化积累的优势;如果前者更多地指向于现代科技主义,那么后者则更多地指向了人本主义;如果前者更多地关系到现代城市/区域的发展,那么后者更多地关系到文化/非物质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不过,笔者也并不赞同因此而简单地将前者划属于“后现代”的范畴,将后者划属于“前现代”或“现代”的领域,因为此种划分就算不是过于武断,也是明显忽视了文化创意本身从整体上就是消费时代的产物。 一 一般而言,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产业划分总是脱离不了传统的“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所构成的领域①:或者在广告、建筑、艺术、文物交易、工艺品设计、时装设计、电影、互动休闲软件表演艺术、出版、软件、音乐、电视广播等行业之中②;或者归于音乐、戏剧、动漫、唱片、无线电、电视、建筑、软件设计、玩具、书籍、旅游、广告、时装、工艺、摄影和电影等行业③;或者归于书刊出版、视觉艺术(绘画与雕刻)、表演艺术(戏剧,歌剧,音乐会,舞蹈)、录音制品、电影电视、时尚、玩具和游戏等行业④;或者干脆将其归属在专利、版权、商标和设计四大领域之中⑤。而在我国台湾的划分中,则明确其范围为视觉艺术产业、音乐与表演艺术产业、文化展演设施产业、工艺产业、电影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出版产业、广告产业、设计产业、数字休闲娱乐产业、设计品牌时尚产业、创意生活产业、建筑设计产业(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所谓的“创意生活产业”,主要是指“以新颖的方式提供大众食、衣、住、行、育、乐各领域有用的商品,藉以提升个人与社群的生活质量,此项商品包含‘产品’、‘场所’、‘服务’、‘活动’四个要素。而‘新颖’包含理念、技巧、与成果三个层面。亦即,创意生活产业所提供之商品在‘理念’上需具有美感、和谐与自然之特色;在‘技巧’上需具有流畅、变通、独创、精进之特色;在‘成果’上则强调新鲜、舒适、愉悦、有品味之感觉与体验。‘创意生活产业’是运用创意,以提升生活质量之高度整合产业”)⑥,并从核心产业到外围产业的衍生过程中,设定三大产业类别。
可以看出,上述的产业划分方式各不相同,划分的领域也驳杂交错。不过,这些划分未免显得过于繁复,也并不能直截了当地指出“文化创意产业”最核心的特征所在。 那么在这些复杂的产业划分中,是否能找到一种更为简洁、明晰的划分方式呢? 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无论是将文化创意产业的基本特性认定为“源自创意与文化累积,透过智慧财产的形成与应用,具有创造财富与就业机会的潜力,并促进整体生活环境提升”⑦,还是认为“源于文化元素的创意和创新经过高科技和高艺术的加工形成……创意必须来源于文化元素或包含文化要素”⑧,或者是“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运用知识产权、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⑨,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业划分其实都可以归于两大范畴之中:一是通常所指的文化及相关行业,二是与通讯和数字技术紧密相关的相关产业。在这两种划分中,前者的核心是“文化”,是由“人的精神需求”而诱发的各种创造性活动,后者的核心是“技术”,是由于现代科技进步而诱发的各种创造性行为。前者包括了通常所指的文化及旅游等相关行业,后者包括了软件、游戏、动漫、工业设计、建筑设计、会展等行业,——也有学者将这两种划分细化为三部分内容,为“文化及相关产业;与通讯和网络相关的软件、游戏动漫等内容产业;与传统产业相关的各类设计、咨询策划等产业”⑩,这种划分也是得当的,但如果从“技术手段”这一角度来看,后两部分的内容其实可以归并为一个大类。 正因为可以将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业划分归于这两大范畴,将它们放在相互可比较的层面上,所以才有可能从“创意社群”和“人文积累”这两个角度来谈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不同可能性。同时,从“创意社群”和“人文积累”这一个角度出发,更有利于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模式的理解能脱离纷争不休的具体行业划分,使我们的研究能处在一个更为广阔的视野之中。 二 那么,“创意社群”和“人文积累”这两个概念又是如何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联的呢? 明确提出“创意社群”(Creative Communities)这一概念的,是美国圣地亚哥州立大学约翰·M·埃格教授。他认为,社会应该不断努力培育和扩大“创意阶层”(Creative Class),透过创意阶层的创造力和对文化艺术生活的要求,确认文化艺术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建立起一个能充分利用文化、艺术、科技、商业以及社区几者之间重要联系的社群。约翰·M·埃格之所以提出“创意社群”,是针对“智能社群”等概念而言。1996年美国加州推行“智能社群”计划,希冀“不论面积大小的社区,小至邻舍规模,或者大至跨国区域,社区内的居民、机构、团体、管理部门都广泛使用资讯科技,使之彻底改变他们的社区和生活”。针对此,约翰·M·埃格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要建设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城市,科技尚在其次,就业机会、财富、生活素质才是最根本的,是城市发展的关键所在。简单来说,当前的任务是“重组社群”,以配合全新的知识型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个任务的核心就是要确认艺术与文化在促进经济发展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并建立一个“创意社群”,即:一个能充分利用文化、艺术、科技、商业和社区之间重要联系的社群,并在联系的过程之中能主动投入人力资源和财力,为城市做好能面对迅速发展的后工业时代和知识型经济社会所带来的巨大挑战的准备。在未来几十年内,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传统经济模式转变为“创意阶层行业”,不少工业时代的传统城市将渐渐没落,创业的重心将转向以重视创意、智能和文化的城市,“创意社群”的作用将越来越突出(11)。尤其是在现代城市的发展中,“创意社群”将会不断为其提供强大的推动力,也为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模式提供新的思路,带动城市经济朝着高层次、可循环的方向提升,促使原创、管理和经营人才形成集聚效应,推动城市放弃粗放型的发展模式,朝着创新、现代、不可复制的优势产业发展。而按照理查德·佛罗里达的广义解释,任何人只要是工作涉及制造新理念、新科技、新内容,都属于“创意阶层”,因此这个阶层包括了所有从事工程、科学、建筑、设计、教育、音乐、文学艺术以及娱乐等行业的工作者。围绕在“创意阶层”核心的周围,有另外一群更为庞大的人群,他们从事着商业、金融、医疗保健、法律以及相关的城市其他工种行业,他们的工作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较高的学历和独立判断能力,借以解决复杂的问题。这群人被理查德·佛罗里达称之为“创意专业人士”。在当今的美国,一个重要的现象就是,“创意阶层的崛起,一个属于我们时代的阶层,已经脱颖而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