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8860(2008)02-0037-06 费斯克相信,资本主义社会并无所谓“本真的”(authentic)民间文化。在商品经济的天罗地网中,所有文化资源都是一种产业化的资源,除了极少数和极边缘的例外,大众无法、也未曾生产自己的物质商品或文化商品。大众文化是大众在使用资本主义文本资源的过程中、在日常生活和文化工业产品消费的交接部位创造的。“大众的文化创造力与其说在于商品的生产,不如说在于对工业产品的生产性使用。”[1](P34)但是,大众能够“权且利用”资本主义的文本资源,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对资本主义提供的所有文化商品都无辨识地照单全收。众多的事实表明,大众的利益与文化工业的利益并不一致。在追求利润动机的驱使之下,文化工业当然十分注重如何贴近或取悦于大众。然而,它更像单相思的追求者,只能够希望其产品被大众选中,却从来无法保证能否被选中,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被选中或不被选中。在现实生活中,大众常常让数量浩繁的电影、唱片或其他产品变成一种昂贵的“失败”。这就提出了大众选择的标准问题:是什么决定文本被大众选中或抛弃?费斯克回答说:“大众对文化工业产品加以辨识,筛选其中一部分而淘汰另一部分。这种辨识行为往往出乎文化工业本身的意料之外,因为它既取决于文本的特征,也同样取决于大众的社会状况。”[1](P154)在这里,费斯克事实上提出了大众筛选文本的两个标准:“文本的特性”和“大众的社会状况”。按照他的说法,大众文化的文本特性应该是“生产者式的”(producerly),大众的社会状况就是“相关性”(relevance)和“大众辨识力”(popular discrimination)。本文拟着重讨论费斯克大众“生产者式文本”的特征。 费斯克否定那种以文本为中心的分析方式,认为大众文化批评分析者的角色和作用,不是去揭示文本真正的或潜藏的意义,甚至也不是去追溯大众所做出的种种解读,而是“要追溯权力在社会形成中的作用,即追溯一场所有文本牵连其中、大众文化总是处于从属者一边的权力游戏的踪迹”[1](P55)。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否认“文本”在大众文化形成中的作用,他所否定的仅仅是那种对文本的本质主义的分析取向。费斯克既承认文本是大众可以“权且利用”的资源,同时又不相信所有的文本都能成为大众可以“权且利用”的资源。在他看来,一个文本要成为大众的,就应当具备某些特征,“如果该文本不具备这些特征,那么,它就几乎没有被使用的可能性”[1](P222)。一个文本要成为大众文本,就必须同时包含宰制的力量,以及反驳那些宰制力量的机会,即由从臣属式的但不是完全被剥夺权力的位置出发,反抗或规避宰制性力量的那一类机会。人们不可能选择任何只服务于支配者的经济利益和意识形态利益的商品,大众文本只有通过使自己成为权力和抵制、守纪律和无纪律、秩序和混乱持续不断的斗争中“令人向往的地带才能确保自己的流行”[2](P6)。 费斯克承认大众文本往往具有浅白、表面等特征,不是那种有深度的、同时也会使大众对其敬而远之的精心制作的文本。如果说“精心制作的文本”意味着把文化产品经典化、高雅化,包括学科化、艺术化、学术化等,以适应于所谓“高雅趣味”,那么大众文本则意味着文化产品的资源化,以适应大众“权且利用”的需要。经典化常常是神圣化的同义语,它使文化参与者与其对象保持一定的距离,而大众文化资源的使用者与其资源之间却不允许存在这种距离或隔阂。费斯克说:“资产阶级趣味和大众趣味的区别,不仅在于前者对距离和绝对性的看重,也在于它缺乏嬉戏(fun)和某种共同体的感觉。”[1](P167)没有距离也就无所谓敬意,因此,即使当经典成为大众文化的对象时,往往也会遭遇亵渎和贬损,而大众文本则常常被一些批评家贬斥为是缺乏趣味的、庸俗的。费斯克认为,对大众文化的这类贬斥,往往包含着一种利益的表达。因为趣味就是社会控制,是作为一种天生更优雅的鉴赏力而掩盖起来的阶级利益。大众文本也充满着双关语,其意义成倍地增加,并避开了社会秩序的各种规则,淹没了其规范,双关语的泛滥为戏拟、颠覆或逆转提供了机会;大众文本常常关涉于身体及其知觉而不是头脑及其意识,“因为身体的快乐提供了狂欢式的、规避性的、解放性的实践——他们形成了一片大众地带,在这里霸权的影响最弱,这也许是一片霸权触及不到的区域”[2](P6)。 总而言之,大众文本是在封闭(或支配)力量和开放(或流行)力量之间的紧张状态下建构的。大众是一组变动的社会效忠从属关系,而不是千人一面的同质化和原子化的群众。这些从属者群体积极地对文本进行解读,以便从中生产与他们的社会体验相关的意义。正因如此,大众文本必须具备多义性与灵活性的特征,才可能受到普遍欢迎,从而得以流行。电视文本就是大众文本的一种范例,“电视文本的一个特征,就是闭合力与开放力之间的矛盾。前者力图关闭各种潜在的意义,从而提倡电视的倾向性意义,而后者则使各类观众能从文本中生产出适当的意义”[3](P84)。大众文本是意义的潜在体,可以由不同的大众以不同的方式加以关注,进行解读。因此,费斯克以肯定的语调说,“大众文本应该是‘生产者式的’(producerly)”[1](P127)。 在考察费斯克的“生产者式文本”这一概念之前,有必要首先考察一下他的“文本”(text)概念。费斯克的文本是一个符号学(semiotics或semiology)意义上的概念。在《澳洲神话》(Myths of OZ)导言中,费斯克指出,“我们采用的方法称为符号学方法,源自于文化研究的一个重要传统:符号系统的研究。符号学的一些方法是简单的同时又是强而有力的”[4](P4)。按照符号学,所有的文化产品都可以被看做文本。一种文化产品也许实际上不能被书写,但它依然由符号组成,无论是视觉的、听觉的甚至是触觉的(如雕塑,可被触摸)符号,都可以被“阅读”或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