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年关,大大小小的节日接踵而至,过完西方的圣诞节和元旦,转眼就到了中国最重要的节日——春节,各种请吃、送礼活动变得频繁起来,这人情往来中的礼物便随着节日气氛的升腾而流动在各种阶层、各种身份的人们之间,其中所蕴涵的文化内涵和理性算计蔚为大观。 许多人都有这样的体会,现今作为人们沟通纽带的“礼物”已经染上了不少功利色彩,成了人际关系中必不可少的“润滑剂”。不少人开始为“送不送”、“送什么”、“怎么送”而焦头烂额。亲戚朋友节日期间互相送点小小礼品表达一下感情,这是一种正常的礼尚往来。但也有一些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趁节日送一些贵重的礼金,如现金、购物卡、高档烟酒等等,并以此进行感情投入,这种行为不仅使节日送礼变了味,而且还败坏了社会风气。现今社会人们所痛恨的腐败行为背后都能看到礼物的鬼魅身影。 其实,在亲朋好友之间,礼物就像一个盛装情感的器皿,表达的是一种亲情和友情。正是由于礼物的这种表意功能,它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之物。重要的不是容器本身,而是容器中的内容。因此,人们常说:“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 学者们一般认为,礼物不仅是一个表意的容器,它还像一个标志物,记录着人际往来。只有送礼,而没有还礼,那么这样的交往就被认为是失去了规矩。因为“一来”,则要“二去”。送礼与还礼,双方之间就会进入一个“施—报”的循环关系中。“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容器中承载的情谊就愈发浓厚起来。在交往关系中,收到礼物这一方,就算收到一份维系关系的责任,要通过还礼来完成这一责任。交往双方如果都遵循这样的规则,那么,礼物的流动就生生不息。礼物的流动,最终使熟人社会永远“熟”下去,不会止歇。不加入送礼大军的人,无债一身轻,但也无法在情理社会中生活。其中的取舍又往往使现代人感到尴尬和无奈(翟学伟,2007)。 一、礼与礼物:古典来源及其现代意义 从字面上看,“礼物”就是传递“礼”的物品,当物品冠以“礼”,顾名思义,已经不是普通的物品,而是一种具有特殊符号意义,即具有“礼”性质的物品了。关于“礼”与“礼物”之间关系最常提到的是《礼记·典礼》中的一句话:“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这也成为人们在社会交往与互动中践行的行为规则。 众所周知,“礼”是儒家学说中最核心的概念之一,它与“仁”、“义”、“智”、“信”等概念一起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石,其内涵与外延相当于我们现在常说的广义“文化”这个概念,它是规范人际互动、政治运作、经济生产、社会和谐最为重要的一种机制。“礼”经常与“人情”、“关系”、“面子”、“报”这些中国传统文化与日常实践中经常提到的词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而构筑起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情理社会”(翟学伟,2004,2007)。孔子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礼记·礼运》)可见“礼”及其载体“礼物”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地位何其高也。 礼作为一种社会行为的规范。倡导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人们的行为应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说到,中国乡土社会的秩序是依靠礼而不是法来维持的,也就是所谓的礼治秩序。而以礼的方式来交往,便会增进人情,增进社会的凝聚。所以,礼物,是一种以礼行为的规范物,目的是为了社会的整合。在送礼这样的日常行为中,人际行为就被社会规范化了,不会送礼,变成了不会做人,最终被摒弃于这个社会之外。 “礼”需要通过礼物的流动来融洽社会关系、增进人际和谐。我们从礼物的流动中可以看到生人变熟,熟人更熟,社会关系像一张大网逐渐被织就的过程,其实,礼物的流动是为了更重要的一个东西。这一点古人早有认识。《诗经·卫风·木瓜》中就有: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礼”及其“礼物的流动”也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与现代性的展开被赋予了更多的内涵。如今,“礼仪之邦”的中国变得越来越理性化、功利化,作为对抗西方工具理性的实践理性的“礼”所起的作用已经发生很大改变,这与中国传统文化在近代所遭受的巨大破坏是分不开的。从更大的范围来看,“礼物流动”中所传递的“礼”之意义将会被更多的人文社会学者挖掘和“创造性地转化”,而成为中国现代文化中最核心的部分。 二、节日中的礼物:来自社会调查的结果 近来网上热议的一个话题就是中国传统节日的“法定化”及黄金周的去留问题,反映了节日(国定假日)对于我们每个人日常生活的重要意义。节日总与礼物的流动联系在一块。特别是一些中国重要的传统节日如春节更是礼物流动的“高峰”。 根据近期一份对京沪穗居民春节送礼所进行的社会调查显示,人们的送礼行为具有如下四个方面的特点(毛羽,2005): 第一、大部分人群认为春节送礼是必不可少的。 当被问到“是否认为送礼是春节必不可少?”,调查显示,有68.5%的人认为“送礼”是春节必不可少的内容,京沪穗三地此类人群的比例分别为62.1%、77.5%、66.1%。仅有8.9%的人表示“送礼”并非春节必不可少的内容,北京和广州此类人群的比例基本持平,分别为10.8%和10.6%,而上海持此种观点的市民占4.9%。此外,还有22.6%的被访者对此不置可否。 第二、春节送礼主要对象是父母。 当被问到“春节您通常给什么人送礼?”,选择父母的比例最高,占总体的58.4%。三地中,上海和广州形成了较大的反差,上海市民春节给父母送礼的比例高达73.5%,而广州的比例仅为45.6%,北京市民中此类人群比例为58.4%。回答春节给亲戚送礼的比例是54.4%,给朋友送礼的比例为43.9%,给小孩送礼的比例是28.2%,给爱(恋)人送礼的比例为11.8%,还有9.6%的人表示,春节的时候他们会给以上提到的所有人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