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学初论 贺云翱(《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科版,2007.3.127~139) 文化遗产是指由先人创造并保留到今天的一切文化遗存,是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极为重要的文化资源和文化竞争力的构成要素。在全球化背景下和世界遗产运动的推动下,文化遗产事业发展迅速,形成了独特的社会实践对象和研究领域,建构“文化遗产学”已经成为学术界关注的问题。文化遗产学的研究领域包括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产业遗产、文献遗产、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等。学科的特点具有综合性、贯通性和应用性。作为一种学术体系,它的建构是世界范围内不同国家诸多学者长期实践和探索的结果,反映了20世纪中叶以来,人类对历史、当代和未来,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及追求平衡与和谐发展等方面的全方位思考,代表着一种新的历史价值观与社会发展观,是文化科学与历史科学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发展与创新的成果。 文化生态保护区问题刍议 刘魁立(《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3.9~12)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广泛,其目的在于创造一个有利于文化健康而又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对各种具体的文化表现形式的保护,自然是题中应有之义,但是这并不能概括和替代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和有效保护。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是根据同一性质的区域文化特点,选定传统文化保存得相对完整,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观念形态等方面具有一定代表性,在价值观、民间信仰以及诸多具体文化表现形式方面具有突出特点的人群聚居空间给予特别的关注,使这一特定地区传统物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健康的传承。作为一种实验,它会在民族文化乃至人类文化的发展方面发挥积极的和示范性的作用。在此过程中,必须规避或解决目前在学理上或者在实践方面存在的各种危机和问题。作者提出在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过程中,应注意把握四个原则:开放性原则,发展的原则,主体性原则,要特别尊重寓于文化遗产中的广大民众的价值观。 在“传统”与“发明”之间: 当代民间文化研究的反思 刘惠萍等(《民间文化论坛》,2007.3.1~13) 刘惠萍:在全球化潮流的冲击下,许多不同国家、地域和民族,或为了“复振文化”或为了“发展观光”,那些过去无意识地传承的“传统”,常常被来自国家和民间的力量,进行“有意识”的创造。这种创造的过程,正是一种“文化的生产”与“文化的再生产”的过程,文化的生产和再造便成了一种到处存在的现象。作为民间文化的研究者,该如何在“传统”与“发明”之间、“真理”与“建构”之间,寻找到这一学科在学术与文化发展上的延续动力并进而形塑出新的学术生命力? 黄景春:如何在“传统”与“发明”之间寻找平衡点,重要的是:第一,学人要坚守学术的基本诉求;第二,学人要设定一个道德自律的底线。 钟宗宪:民俗研究者在关心传统或者所谓的“真理”之余,应该站在较长的时间纵线、较广的空间切面上,注意现代社会民俗的发展;心态上也应该放低身段,跨越“文化”与“没文化”的鸿沟,真正摆脱知识霸权的窠臼,真正回归民间。 宣丙善:“传统的发明”这一概念是一个现象描述,而不是价值判断。“传统的发明”对我们的启发就是文化传统一直是在变异之中,对于民俗学者来说,要谨慎使用“伪民俗”这一否定性概念。要破除以往民俗学中学者与民众的二元社会群体的思维模式,转而考察学者、民众与地方民间文化工作者三元社会群体,尽可能尊重民众或地方文化工作者的感情、利益、想象与表达的权利。 论遗产的原生态形态与文化地图 彭兆荣,李春霞(《文艺研究》,2007.2.86~95) 遗产作为人类的遗存系统和表述形式可以指喻一种特殊的“文化地图”,它不仅引导人民进入遗产的内在领域,也表现出每一个遗产“独一无二”的价值。在当今“遗产热”的语境中,遗产的原生态与它被认知、被表述之间经常出现差异。许多次生性因素在诸如政治话语、权益分配、行政管理等的作用下,被附加上去,对此需要细致的辨析。对遗产的原生形态和文化地图的研究应该成为我国保护遗产战略的重要部分。文化地图有三个基本的表述依据:地方、族群和历史。 谈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几个学术问题 王凤兰(《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4.198~200) 中医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言的口耳相传和尚未文献化等具有很大的区别,中医药具有主客相融、高度文献化以及广泛传播性特征;中医药是一种活的不断创造价值的医药卫生知识,有别于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分类是中医药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把庞杂的内容分成八大知识体系:生命知识、养生知识、疾病知识、诊法知识、疗法知识、针灸知识、方剂知识、药物知识。保护措施有:构建传统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实现源头保护;建立传统中医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实现分级保护。其中保护传承人和传承物是保护中医药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