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回日期:2007-08-10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9753(2007)08-0023-12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实践的激发下,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获得了重大的和积极的进展,文化体制改革研究成为文化理论界、政府相关部门和文化产业管理层共同关注的热点。20多年来,国内外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研究成果繁杂浩迭,不胜枚举,但主要成就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文化体制改革的价值判断上,从国家宏观层面理顺了文化体制改革与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的基本关系,形成了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基本共识;二是在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原则上,确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国家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套、与国家文化发展要求相一致的改革目标和满足广大人民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的改革原则,形成了一些绝大多数认同并得到政府和学界同意的基本观点;三是在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路径研究上,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文化市场主体(集团化)和文化单位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三个领域都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为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实践提供了基本的理论支撑。 应该说,现有研究成果力图从各个层面、多个维度构建了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基础理论框架。但由于目前学界对于文化体制改革理论分期研究的重视不够,使改革的理论框架存在缺陷。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已经从一个初级阶段进入到一个高级阶段,改革的动力机制、目标和路径都出现了根本的变化。目前,文化体制改革进人全面深化的后期阶段,宏观理论框架内分期理论的缺陷所导致的改革方法论不足已经成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的制约性因素,直接影响到改革试点完成后各种改革政策实施的效率。 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历程的简略回顾与理论分期 (一)“三段分期”的依据及其局限 目前,对我国文化体制改革进行理论分期的是韩永进《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历程的回顾与启示》。韩永进先生作为我国文化体制改革过程的亲历者,将我国自1978年以来的文化体制改革分为三个阶段[1]。1978年至1992年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实现了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文化范式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范式的转变,我国文化体制开始恢复到“文革”以前的正常轨道。1993年至2002年为第二阶段。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目标,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不断向前推进:一是在文化单位的内部改革上,建立健全了以“三项制度”为重点的激励竞争机制;二是在文化管理部门转变职能上,国家高度重视文化立法,完善社会主义文化市场环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国务院和中央文化管理部门先后颁发了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或部门规章200多种。三是培育市场竞争主体。到2002年,共组建了70多家文化产业集团,其中,报业集团38家,出版集团10家,发行集团5家,广电集团12家,电影集团5家,极大地加快了市场结构调整的步伐。2002年至2005年为第三阶段。这一阶段,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在经过10多年的探索后改革目标和路径基本明确。十六大第一次将文化分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大类,明确了提出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加大国家投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经营性文化单位要创新体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与此同时,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应该说,文化体制改革进程的三阶段划分,有其内在的逻辑依据。这种分期标准,充分注意到了中央层面文化管理政策和体制的变化,同时也参照了我国经济结构的市场化进程,是综合考虑国家文化体制改革进程和文化市场主体市场化进程的结果。但这种分期标准的局限在于:一是文化体制改革属于上层建筑领域,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反映到文化体制改革领域具有滞后期,经济体制改革的分期标准应用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理论分期不具有普适性。二是文化体制改革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包括了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文化市场主体产权改革多个方面。单纯政府文化管理体制进程和单纯的文化机构产权改革进程难以构成分期标准。从1978年至2005年,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主要表现为一种量的变化而不是质的变化,难以做出明确的分期;而作为文化市场主体产权改革标志的文化产业集团也多属于行政性集团,难以明确标志文化体制改革的市场化进程。三是上述“三段论”的分期标准很难将改革的动力机制的变迁纳入到文化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加以考量,并作为改革分期的一个重要标志物。 (二)“两段分期”及其依据 我们认为,广义上的文化体制改革包含了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文化市场主体产权改革两大部类。政府文化管理体制的改革目标是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文化市场体制相匹配的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文化市场主体产权改革的目标是要重新定位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文化机构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因此,从改革的现象上看,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的文化体制改革,是一种在原有计划体制中逐步引入市场体制因素的改革过程,也是一种计划体制存量递减与市场体制增量逐渐递增的过程,表现为由一种面向计划体制的结构模型向一种面向市场体制的结构模型的全面和全方位的转变,包括价值理念的转变、组织形态的转型和管理方式的转轨。文化领域方针政策和组织形态的转变,就构成了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文化市场主体产权改革实际进程的标志性事件,由此成为学界进行文化体制理论分期的标志。基于此,我们倾向于将1980年以来的我国文化体制改革过程分为两个阶段:1979-2005年为目标和路径探索阶段,2005年12月以后为深化和拓展改革阶段。 1.探索与试验阶段(1979-2005) 中国文化体制20多年的改革实践,始终遵循计划体制因素逐步弱化和市场体制因素逐步强化的基本变迁方向。但改革又不是简单地对文化体制中的计划因子予以剔除,而是在计划体制中逐步引入越来越多的市场因素。因此,在这一时段内,我国文化体制内形成了一种计划调控与市场主导双元结构和双轨并存的体制格局。但这一过程中的体制转换,无论是以计划体制为主、市场体制为辅或市场体制为主、计划体制为辅,体制转换是由一方为主体的主辅结合转变到另一方为主体的主辅结合。文化体制改革始终体现为一种量的改变而整体上没有出现质的变化。因此,我们倾向于将从1979至2005年作为一个完整的时段看待,这一时期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主要特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