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当代全球化态势的日益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文化全球化”的问题。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形成了谈论文化间关系的几种话语形式,“文化相对主义”就是其中的一种。正因为文化相对主义是全球化时代人们关于文化的学术话语形式中的一种,因此,我们在谈论和研究它的时候,就应该研究它的“关系性”或与其他话语的“相对性”,只有在这种关系研究或相对性研究中,我们才能明了它的现实的话语思想功能。这也许正是“文化相对主义”作为存在着的话语“实在”的本质。 为此,我们首先不得不考察全球化情景下,全球文化的普遍态势和处于其中的每一个个体文化的特殊态势。这个考察的总的前提是对全球文化历史资源势能地图的描绘和对文化的当代动能(即其传播能力和对他文化的覆盖同化能力)的地图的描绘。从这两个文化地图的对比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到,它们是有很大差异的。历史势能和当代动能是很不一致的。一些势能很低的地方,可能却是动能很高的地方。例如美国,它的文化历史资源势能很低,但它的文化当代动能却很高。也就是说,在文化地图上,美国文化对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文化具有很强的覆盖能力和同化能力。 在明白了这两幅并非一色的、而是有“文化势能”或者“当代动能”的“地形高度”差异的地图的各自意义和它们之间的关系意义之后,我们再来谈论全球化情境下的各种话语,就会对其意义的真实性获得把握。这样,我们在下面几个层面谈论文化相对主义,就在逻辑上顺理成章了。 第一,最初的文化相对主义,是对“欧洲文化中心论”在理论逻辑上的蒙昧观念进行的校正。 所谓“欧洲文化中心论”,是一种与文化相对主义正好相反的“文化普遍主义”或者“文化绝对主义”的理论。欧洲人曾经认为,世界上只能有一种文化(文明),那就是欧洲文化(文明),其余地方都是“野蛮”区域,它们只有被欧洲同化,才能有文化(文明),不然就会一直处在野蛮之中。16世纪以后,欧洲人通过海外扩张和发现新大陆,形成了新的世界地图。对于这幅新地图,欧洲人错误地认为,欧洲是世界上“文明的”地区,而其他地区则是“野蛮”的地区。在随后的两三百年中,欧洲的大部分学者总是在论证这种“文明与野蛮”的对立,从而论证欧洲人征服欧洲以外其他地区的合法性,也就是论证欧美人对世界广大地区实行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统治的合法性。 历史主义学派的“发展论”和“进化论”加强了这种论证,它们杜撰了精致的“文明历史进化的地理转移理论”。这种理论在德国哲学家黑格尔那里得到了十分严格的逻辑化的表达。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以所谓“历史的地理基础”为框架,论述不同地域的文化“转化”为“更高的”他种文化的“进化”,以此作为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模式。他设定东方文化为最低级的历史,希腊、罗马文化是高一层次的历史,而日耳曼文化则是最高层次的历史,是历史的终点,普鲁士君主制则是“人类”最美好的政治制度。这种理论在20世纪20年代就受到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博厄斯在理论上的质疑和批判。 博厄斯通过对多个文化(文明)区域的大量文化调查事实的研究证明,人类有很多种不同的文化(文明),它们都是“自我”生长起来的,都是完整的文化结构,都有自己独立的价值系统和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及制度建构和意识形态。所有这些文化(文明)互相之间在最初并没有任何关系(包括黑格尔所杜撰的“进化阶梯”式的关系),而是独立发展的。(博厄斯:《原始人的心智》,9页,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9)博厄斯以这种文化多元论反对欧洲中心论和欧洲人的自我种族优越论,在理论上为非欧洲的民族和文化存在于世的自然合法性进行了学术论证。这就是最初的文化相对主义。 可见,从当时的世界历史情势来看,博厄斯说明了一个真理:文化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内容和形式,确实是各不相同的。也就是说,在地球上并不只有欧洲文化(文明),在其他地区也都有自己的文化(文明),而且,各个文化都视自己的文化(文明)是“中心”。因而文化是相对的,是多中心的、多样的。这种理论一方面从学理上描述了一种真实的人类文化事实,另一方面,它在现实的文化关系中,对于反对“欧洲中心论”、反对欧洲人的殖民主义、反对帝国主义的文化话语霸权,也具有积极的理论论证的意义。 第二,在当代,文化相对主义发展为关于“文化多样性”的学说。这种学说从理论逻辑上来说,实际上就是博厄斯理论的现代版。但由于时代不同了,它的意义重点就在于对抗当代“文化帝国主义”的话语霸权。 从20世纪50年代起,西方帝国主义对于第三世界的殖民主义统治基本上土崩瓦解,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都不同程度地获得了政治和经济上的独立。这标志着人类的殖民主义的经济剥削和帝国主义的政治压迫的结束。但是,西方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不发达国家)的实际控制和影响,事实上并没有因为它们的政治独立和经济独立而彻底结束,而是在发展中国家的文化领域(主流话语系统和意识形态的深层)以某种方式继续保留着。也就是说,在“后殖民”和“后帝国主义”时代,西方实际上对发展中国家仍然保留着诸多的“文化权利”。它们包括理论话语权、社会制度话语权、日常生活话语权和精神状态话语权,等等。这些文化权力仍然在第三世界国家的日常生活和“发展动力学系统”中发挥着顽固而有效的实际社会作用。 例如,第三世界国家的教育机构都照搬或者大部分照搬西方的教科书;大部分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在“社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都使用西方发达国家的理论指导、建构框架和评价系统;不少发展中国家模仿西方竞争政治、市场经济、大众消费和对“人权”的强调和要求,等等。同时,西方国家利用自己在“广义国际关系领域”的强大优势,把以前的政治和经济的控制力逐步转化为文化话语的控制能力,如某些国际“公约”、“协议”的文本和“软性的”(通常为日常生活和大众消费领域的)文化“偏好”、文化“情趣”,以及一些硬性的操作规制(例如跨国公司的管理模式)。还有,西方国家在当代那些与高技术相伴随的“新兴的”文化产业领域,又以经济和贸易的方式推销对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各方面都并非有利的西方“价值观”、西方“生活方式”和西方的“话语和知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