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89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681(2007)04-0142-05 “花儿”在艺术上最突出的特点在于抒情的过程中,总离不开具体的物象起兴或作比,以至于形成了与《诗经》一样的比兴意象。通过对“花儿”比兴意象的研究,我们可以对“花儿”有更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 一、“花儿”比兴具有重要的形式和内涵双重功能 按照中国传统诗学的理解,“兴者,起也”,[1]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2]先言的“他物”与后言的“所咏之词”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纯粹出于起兴的音韵需要。20世纪初,顾颉刚先生在研究《诗经》比兴时得出一个结论,也认为兴的运用主要在于谐韵起头,没有高深的内涵。[3]受到乃师的影响,李文实先生在探讨“花儿”比兴时也认为,“从这里我们可以体会到民歌(特别是情歌)所以多用比兴的手法,是由于初见难以启口,只能勉强用搭讪的口吻开腔。因为以唱歌的形式来表情达意,较言语更难为情,在这种场合下的歌曲,用兴的手法,给歌者以委婉转圜的余地,这就是兴歌的妙用和它产生的缘由。”[4]由此,他进一步认为,“这更可说明兴词与主题,本没有义理方面的关联,只是为了借此启口和谐韵之便。”[5]赵宗福先生也认为:“民歌创作者们在唱歌的时候,往往没有更多的时间像文人作家一样苦思冥想地构思,而是就眼前所见和心中突然记起的事物先编出第一句甚至第二句,然后一边唱一边想如何表达主旨,等唱完了起兴部分,后边的主旨也就已经规范为符合格律的句子了,于是再继续唱出来,将前后连贯起来便是一首完整的花儿。正因为如此,河湟花儿中前半部分与后半部分仅仅是韵脚相押而看不出意义上有关联的作品占有很大比例。”[6]其他学者的结论基本与以上看法一致。我们看到,“花儿”用以起兴的物象是多种多样、不拘一格的。其中涉及天文、地理、节候、植物、动物、历史传说、民间故事等各种内容。这众多的比兴物象,似乎真的只是随手拈来,在艺术形式方面起到一定作用,而在内容方面没有什么真正的关联。如果真是如此,那么研究“花儿”的比兴也就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 与此同时,以闻一多先生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在研究《诗经》比兴时则认为,比兴除了形式上的功能以外,还具有重要的文化象征意义。闻一多先生曾发表过《高唐神女传说之分析》、《说鱼》等涉及《诗经》比兴问题的重要论文,特别是《说鱼》挖掘出“鱼”以及与鱼经常组合使用的“饥”“食”等词均是男女两性关系的隐语,含有配偶、情侣、合欢等意,并从古埃及、西部亚洲及希腊等民族习俗中找到了鱼崇拜的证据。[7]赵沛霖先生在《兴的源起》一书中从文化积淀的角度深刻剖析了“兴”的历史动机及文化内涵。他认为,人们最初以“他物”起兴,既不是出于审美动机,也不是出于实用动机,更不是随随便便、信手拈来,而是出于一种深刻的宗教原因,兴的源起植根于原始宗教的土壤之中。后来作为一般的规范化的艺术形式的兴,则是在众多的原始兴象的基础上产生的,是这些原始兴象由于历史的发展而丧失其原有观念内容而逐渐演化成的抽象的形式。[8]这就不但揭示了兴与原始宗教的联系,也从理论上给“兴”作了界定。陈世骧也认为“兴”可以翻译为“母题”,它在其诗学功能上与所谓复沓、迭覆,尤其是反复回增法是相同的。一首诗常常借“兴”以展开,具有熔韵律、意义、意象为一炉的强力。[9]说到底,比兴是一个艺术符号、文化原型、文化象征和原始意象,是一个民族的“历史记忆”,往往牵系着一个民族丰富的历史经历和心灵世界。它不但保留和凝聚了某些原始文化的内容,而且在规定着一首诗歌的感情内容。 对于诗歌意象的文化意义,不只是中国学者,外国学者也有很深的研究。怀特认为,“所有人类行为起源于象征的使用。正是象征,它把我们类人猿的祖先转变为人类,并使他们具有人的特点。正是由于使用了象征,所有的文明才被创造出来并得以永存。正是象征,它把人类的一个婴儿变为一个人。所有的人类行为都有象征的使用所组成,或有赖于象征的使用。人类行为是象征行为;象征行为是人类行为。象征是人类的宇宙。”[10]弗莱说:“诗歌的意义或定式只不过是具有概念内含的意象结构。”[11]可见意象在诗歌中的地位,意象按弗莱的观点则是:“一种艺术形式单位,是带有以自然体为内容的一种象征。”[12]而意象往往受制于时代、环境、情感、知识,更受制于意象的传统制约。特别是某些植物一经赋予意义并被社会广泛认可以后,便广为流传,成为一种文化象征、一种特别的“概念内涵”。洛德认为“诗中经常出现的某些景物带来的联想,这些景物是象征性的,歌者借助于习惯和联想,用这种景物引出某种固定的情绪。”[13]苏珊·朗格也认为,“但就民歌而言,不论它有多少种变化形式,总有某个人第一个在韵律、节奏上创作了这个故事,并为这个题目的各种变化提供了‘诗的内核’”。[14] 我们发现,“花儿”中有许多这种“诗的内核”(主题)经过多少代的演唱依然保留了它的本质内涵,依然能够引出某种固定的情绪反应。比如,以“牡丹”“云雨”之类的物象和现象比兴的歌,其“所咏之词”多为爱情和婚媾。在这些歌曲中,“牡丹”“云雨”就是“诗的内”和文化原型,以它们作为意象进行比兴的歌曲一定与爱情和婚媾有着某种形象、性质、情感、氛围方面的关联。就现在口头流传和著录的“花儿”作品来看,其中大量的比兴的用法是极有规律可循的。这些意象是“花儿”的“经典意象”,它是形式的艺术的审美的,更是历史的情感的故事的。如果说“花儿”中的比兴只是随意援物入歌,而没有其它内在的原因,那么,这种广泛的一致性就无法解释。 二、“花儿”爱用花卉起兴的原因及其文化分析 “花儿”有一个特别明显的特点,就是常常以花特别是牡丹花象征女性、比喻女性。仅以我对雪犁和柯杨编选的《西北花儿精选》中河湟“花儿”有关起兴花卉的统计,其中就写到了牡丹花、杏花、白莲花、梅花、水红花、海蒳、水晶晶、探春、藏金莲、紫桂花、菊花、山丹花、胡麻花、轮柏、刺玫花、马莲花、灯盏花、石榴花、马兰花、紫葵等等。究其原因,这与古人的某种观念有关。从外在形象来说,花朵是植物的生殖器官,女阴是女性的生殖器官,前者成了后者的象征。初民的局部象征后来逐步演化为整体比喻女性的意义。从内涵来看,古人认为“青血化为原上草”,花源于人体的一种物质,是由血变成的。中国古代有两则民间传说,一是说杜鹃花是杜鹃鸟啼血滴地而变来的,二是说虞美人花是项羽的爱姬虞美人自刎时滴下的鲜血变成的。类似的传说在《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等著作中时有所见,如楚地人传说枫叶(红叶)是蚩尤战败后鲜血染成的。在希腊神话传说中,也有两个故事值得重视:一是说风信子花是从许阿铿托斯的血泊中生长出来的,二是说秋牡丹(或玫瑰花)是从阿多尼斯的血泊中绽放的。这些传说足以证明,在原始思维的意义上,花来源于人体的血液,血是红色的,花是血的一个隐语。花最具代表性的颜色就是红色,在中国古典诗歌中,红色往往是花之代名词。中国古典四大名剧之一的《桃花扇》中的爱情象征物——“桃花扇”,就是被李香君的鲜血染成的。“红色是具有象征意义的颜色,它是生命和鲜血的象征,代表着美丽的事物,它同样还可以跨越各个时代,它在史前就已具有的价值可以一直持续保留到现代人类。”[15]而血在古人的心目中就更加重要了,简直就是生命本身。古时候,人类缺乏有效的止血技术,因此人一旦受到重创便流血不止,甚至令人丧失生命。于是他们便自然而然地把血视作生命本身。这当然是一种具有局限性的认识,然而也是一种诗性的认识。据说基督教有圣餐礼仪式,仪式上的“饼”与“杯”即耶稣的“肉”与“血”,也即基督教意义上的生命。这一点还可以从《古兰经》[16]和《金枝》[17]中得到印证,这两部经典著作告诉我们,动物的生命就在血里或者血就是它的生命之观念以及由此衍生的血的禁忌在世界各民族中是普遍存在的。著名民俗学家江绍原说:“人和动物离了血不能生活,这是千真万确的。古人早已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以至于把血看作一件神奇的、非常的奥妙的物事,常仰赖它奏种种功效、达种种目的。”[18]从宗教典籍、宗教学、人类学和民俗学著作中我们可以发现,在古代尤其在上古时代世界各地普遍存在以血献祭、以血结盟立誓、以血祛邪、以血或其他红色物质治病、以血或其他红色物质涂抹人体等习俗。说穿了诸如此类的习俗都是血等同于生命这种观念的衍生物。花即血,血即生命,生命来自于哪里呢?在人类早期生殖崇拜时期即女性崇拜时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懂得父亲在生命创造中的意义,生命创造被理解为女性单方面的行为,中国神话里的一批“处女母亲”和“圣人皆无父”的观念是很好的证明。直到后来在《周易·系辞下传》称“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认为人的生命是由父精母血结合而成的。所以在古人观念中,血完全等同于女性。埃利希·诺依曼在《大母神:原型分析》一书中也说:“妇女变形的秘密首先是血的变形秘密。行经,女人第一次血的变形秘密,在任何一方都是比男性第一次遗精更为重要的事件。后者很少被记住,而在任何地方,初次行经都直接被认为是女人生命中至关重要的时刻。”“怀孕是第二次血的秘密。按照原始人的看法,胚胎是从血发展而来的,就像停经所表明的那样,怀孕期间血不再外流。”“在孩子出生以后,出现了女人第三次血的秘密:血变成了乳汁。”[19]综上所述,花其实是中外文化史上共同享有的一个隐喻,它最古老最主要的隐喻意义是女性,如果组合成一根认知链条,即花=红色=血=生命=女性,如果将中间的三个等项抽出去,凸现的便是“花=女性”的观念,而由此引申的采花行为实际上就是想拥有女性的一种愿望,暗含着明确的性的象征意味。古人对花、血、生命、女性等不同于今人的认知,基本上是原始思维意义上的认知,它所遵循的是“相似即同一”的原逻辑。“相似即同一”或者说建立在相似性上的同一的规律不仅是原逻辑的一条基本规律,而且也是自古以来人类艺术逻辑的一条基本规律。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思维也就是一种诗性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