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528(2007)10-0063-07 远古以来的人类历史,是一部多样文化发展,即不同民族文化共同发展的历史。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各个民族、国家或地区联系的增加,闭塞的、彼此隔绝的历史,愈来愈成为世界的历史。在这个过程中,各民族因彼此交往的增加,使其文化在广泛的历史背景下碰撞、交流或交融,更加充满朝气和生机,更加绚丽多彩。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人们都能真切地感觉到中国文化、希腊文化、印度文化、希伯来文化、阿拉伯文化和非洲文化等文化传统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了所谓的“地球村(global village)”和“世界邻居”(our global neighbourhood),但是这并没有改变或终止世界文化多样发展的历史进程,恰恰相反,各国之间、各民族之间的文化在“全球”范围的接触和交往,为世界文化的多样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148票赞同通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即反映了这一客观事实。然而,近年来,西方一些学者无视这一客观现象,极力宣扬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文化的全球化”也必将随之而来,预言未来将实现“全球文化的同质化”。国内有一些学者也附和这一论调。那么,“文化全球化”这种论调的实质是什么呢?笔者认为,所谓“文化全球化”,是一种典型的文化帝国主义理论,是为美国在全球推行其霸权主义政策服务的,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文化”是人们日常接触最多的概念之一,也是歧义最多的概念之一。一般认为,19世纪英国文化史学家泰勒在《原始文化》一书中关于“文化”的定义,是最早有较大影响的定义,由此,《原始文化》在1871年问世,也成为“文化学”作为一个具有完备形态的学科诞生的标志。泰勒说:“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说来,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1](P1)自泰勒以后的一个多世纪以来,已经有500多种关于“文化”的不同的定义,还有人认为,这个数字现在已经近千了。[2](P2)尽管如此,人们还是能够从诸多的定义中,找到“文化”的本质内容,即文化是和人类社会、人类生活、人类形形色色的活动联系在一起,与人息息相关。因此,“文化不能离开人,……人总是社会的人,文化也总是社会的文化”;[3](P11)“文化既不外是人类适应各种自然现象或自然环境而努力于利用这些自然现象或自然环境的结果,文化也可以说是人类适应时境以满足其生活努力的结果”;[4](P28)还可以认为,“文化是人的生存状态以及情感、愿望的反映,反过来又对人的生存、发展给予能动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即人”。[5](P4) 文化体系是多极的文化载体,其基础是民族文化和由民族文化构成的世界文化。显然,这里更重要的是民族文化,没有民族文化,世界文化也就无从谈起。民族属于一定历史的范畴。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过渡。这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部落遭到破坏,人们开始在部落联盟的基础上按照地域、政治、经济、文化的因素联系起来,逐渐形成民族。1913年,斯大林研究并汲取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书中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今天的世界上,约有大小民族2000多个。其中百万人口以上的民族300多个,人口总和约占世界人口的96%。人口超过1亿的民族有7个,这7个民族也是这7个国家的主体民族,即汉人、印度斯坦人、美利坚人、巴西人、俄罗斯人、日本人和孟加拉人。[6](P27)无论是人口过亿的民族,还是人口只有数万人的民族,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性”,即都有自己民族的认同与标识,而这些认同和标识,首先流淌在民族文化的血脉中,在自己的民族文化中鲜明地表现出来。 1982年,世界文化政策会议通过的《墨西哥城文化政策宣言》指出:“文化是体现出一个社会或一个社会群体特点的那些精神的、物质的、理智的和感情的特征的完整复合体。文化不仅包括艺术和文学,而且包括生活方式、基本人权、价值体系、传统和信仰。”“文化赋予我们判断力和道义感,从而使我们成为有特别的人性的、理性的生物。我们正是通过文化辨别各种价值并做出选择。”[7](P153)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生活方式、基本人权、价值体系,还是传统、信仰、判断力、道义感,或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等文化的构成“因素”,在世界上不可能“化”为一个标准,或“化”成一种模式,即使是“全球化”的标准与模式,如所谓“文化全球化”也不存在。每个民族都有自己基于历史与现实的认识和选择,这一切只有融合在民族性之中,即深深地扎根于民族的文化之中,成为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才能真正地获得生命。 每一民族文化都有其不可替代的、有别于其他民族文化的特殊性和独创性。这些特殊性和独创性既表现在语言、文学、音乐、绘画、戏剧、宗教、习俗等观念形态的精神生活中,也表现在诸如各类经济生产的物质生活中,特别是表现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情感方式中。民族文化具有传承民族精神、民族历史记忆的功能,这使得民族文化的血脉奔流不息、世代相传。如果民族文化失去了这样的功能,使自己失去了“认同与标识”,而在“全球化”或是其他什么冠冕堂皇的口号下“化”到其他的文化中,那就不仅仅是这个民族文化的衰亡或民族文化意识、文化心理的衰落,而且这个民族整体也必将走向衰亡。因为任何一个民族赖以生存的文化传统,都是这个民族的灵魂,当一个民族失去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价值体系、传统、信仰,以及基本的人权观念,那这个民族的灵魂也就失去了,其生命就将枯萎,作为一个独立的民族,自然也就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