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合成是国际关系学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在最近一次国际关系理论“大辩论”中,以新自由制度主义为代表的“新新合成”、温和建构主义对理性主义与反思主义的调和等学科发展的标志性事件,被认为构成了当代国际关系理论合成的基本事实。① “合成”(synthesis)一词源出希腊文,意指“将各个独立的部分、因素等联合起来,从而形成一个整体”。这一定义明确提出了“合成”的目标是形成“整体”,但却没有说明形成整体的途径——“联合”应该如何操作。因此,人们很容易将所有多重变量或复合范式的解释路径统称为理论合成。事实上,对理论合成的“加减法”式解读并不能完整而准确地揭示其丰富内涵,也难以指导和评价具体的理论合成实践。科学实践中的理论合成必须满足特定的内容与形式要求,而且在应用上存在较为严格的限制条件。具体到国际关系学科中,理论合成不等于将不同的解释模式、路径和相关变量简单拼接在一起,也不同于理论调和(reconciliation)、理论折中主义(theoretical eclecticism)和综合解释模式。为了更全面地理解国际关系理论合成的可行性和对学科发展的影响,本文将首先探讨理论合成的基本内涵,之后将梳理国际关系理论合成的动力与路径,最后对理论合成面临的主要质疑进行评估,并据此指出理论合成的限度及对学科发展的启示。 一、什么是理论合成 面对同一问题而给出不同的答案和解释方式,这种现象在人类的智力活动中可谓司空见惯。长久以来,来自各个学科的众多研究者们围绕如何处理这些竞争性的答案和解释方式贡献了大量充满智慧的思想,合成的思想即为其中之一。 一般认为,面对相互竞争的答案和解释方式,人们通常采取两种态度加以应对:一是坚持原有的立场和主张,不断修补和完善各自理论、否定对手,由此而产生的争论、冲突和斗争成为人类知识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特征;另一种态度则是站在第三方的角度设法消除矛盾,以期获得更加接近真实的答案。前者类似于正命题与反命题(thesis and antithesis)的关系,即两个具有同等说服力的原则相互对峙,各自以同等力量否定对方。而从逻辑上看,消除竞争性命题间矛盾与冲突的方式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一是否定一种命题的主张而接受另一种主张;二是选择接受两种主张中的部分内容而否定其他内容;三是以一种新的主张涵盖原有主张,从而实现原有主张的互补特征;四是将两种主张置于共同的前提假设下,之后否定这一前提假设,从而建立新理论。② 以上四种方法中,第一和第四种方法仍然在思路上遵循着正命题—反命题的思想;第二种方法则是折中主义的典型。真正可以算作合成的只有第三种方法,即在理论互补的假设下建立新的解释模式,从而实现形成一个整体理论的目标。在实践对象上,调和意味着消除两种对立主张(opposite claims)间的冲突,而合成是指在两种不同主张的基础上创造出新的主张,原有主张间不一定是对立关系;在方法上,合成强调应该从原有理论互补性的角度出发,产生一种囊括原有理论基本假设与经验内容的新理论,而折中主义则接受多元主义的解释模式,为了增大解释力而选择原有理论中可以应用的部分,却并不一定产生新的整体理论。由此可见,并不是所有消除命题矛盾与冲突的方法都能构成合成。理论合成需要满足的内容与形式特征使其区别于理论调和、理论折中主义等知识实践活动。 在科学实践中,合成是理论创新和推动知识进步的重要方法。通过理论合成带来知识进步的实例在自然科学界屡见不鲜,其中最为经典的案例要数物理学界对于光的性质的研究。光的微粒说和波动说从17世纪中叶开始就一直在物理学界展开争论。18世纪由于牛顿的威望,微粒说占了上风。到19世纪初,英国物理学家托·杨首先复活了波动说。由于傅科对水中光速的测定支持了波动说,所以19世纪波动说取得了胜利。进入20世纪后,1905年爱因斯坦又用光的微粒说揭示了光电效应。对于两种学说持续不断的争论,爱因斯坦在1909年一次学术会议上率先提出理论物理发展的下一阶段将会出现把光的波动说与微粒说统一起来的新理论。1924年,德布罗意提出物质波假说,最终从理论上明确了光的波粒二象性特征。相对于自然科学界通过合成取得的成就,康德对经验主义(Empiricism)和理性主义(Rationalism)的综合——“先天综合判断”是哲学史上典型的理论合成实践。吉登斯的“结构化”(structuration)理论将结构与施动者(structure and agency)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为解决社会学长期以来二元对立的本体争论作出了巨大贡献。而在国际关系学科中,理论合成除了是解决理论冲突、推动理论创新的重要方法之外,还隐含着对本学科性质的认识。国际关系理论合成的基本动力直接反映了这种认识。 二、国际关系理论合成的动力 在国际关系学科中,理论合成的思想与实践既代表了一种理论创新的方法,又体现了对社会科学可积累和可进步的基本信念,其动力主要来自以下两个相辅相成的方面。 第一,对当前国际关系学科理论论争状况的不满。对学理辩论现状的不满是当前理论合成的直接动力。以“大辩论”模式书写的国际关系学科史描绘了一幅各理论范式间不断冲突的画面。范式冲突(paradigmatic clash)被认为是国际关系、政治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学术发展状态的自然反映。③ 然而,也正是这种范式冲突的模式遭到了不少学者对国际关系理论现状的批评。批评的焦点集中在由理论范式不可通约而导致的学科碎片化(fragmentation)、理论对话无法进行和理论进步能力减弱等方面。由于各理论范式的倡导者之间自说自话,整个国际关系理论以相互割裂的“理论岛”(islands of theories)形式出现,“理论体系、主要概念、主要方法和主要研究对象始终众说纷纭,形不成一个得到公认的体系。”④ 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范式间争论并不能解决分歧,达成共识。⑤ 范式冲突实质上是一种“激烈有余而启示不足”的争吵。⑥ 相互竞争的理论针对不同研究层次和议题展开论战,但由于基本设定(assumption)的不同而不足以形成有意义的对话。在经历了20世纪的三次大辩论后,国际关系理论各主要流派之间的对话逐渐陷入了停滞。对话的停滞致使理论进步的速度减缓,国际关系领域知识积累的成果降低。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