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地区的概念 作为一个地理概念,亚太地区最初于20世纪60年代被提出。当时有提议组建一支“太平洋”的力量来回应欧洲统一市场的进一步巩固。有提议提出,由太平洋地区的五个发达国家——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和美国——建立一个太平洋自由贸易区(PAFTA)。随后,其他一些观点也发展起来,其中最重要的即为建立太平洋贸易与发展组织(OPTAD),即在太平洋地区建立一个类似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机构,其原因是上述五个国家不能就自贸区达成一致。OPTAD还可以将新兴的亚洲发展中经济体也容纳进来。 1980年,日本和澳大利亚的领导人发起并召集了太平洋共同体研讨会(Pacific Community Seminar),以研究促进西太平洋和北美国家之间经济合作的想法和形式。这次会议促成了太平洋经济合作会议(PECC)的建立。这是一个由三部分构成的非官方组织,后来这一组织成为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PECC为1989年作为官方组织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的创建开辟了道路。 APEC的成立意味着亚太地区地位的凸显,并预示着太平洋世纪的来临。APEC致力于推进地区共同体的建设。这可以被视为冷战后在亚太地区建立超越传统的势力均衡概念的地区秩序的一条途径。在冷战期间,亚洲被强加了一种地区秩序,而且这一秩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东西方阵营划分的影响。亚太地区现在需要建立一种地区的多边秩序,这种新秩序能够在合作精神的指引下,通过互信和互相尊重来促进和平与繁荣。这一新的地区秩序,包括地区经济秩序,将建立在各国自主自愿的基础上,而不是由任何大国强加的。 美国虽然并不是一个亚洲大国,但其在地区安全方面的关键作用为其在亚洲赢得了一个合理的位置。此外,在经济意义上,美国与这一地区的经济关系十分密切。“亚太”这一术语的运用符合这一地区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的现实,也使美国参与这一进程具备了合理性。 然而,对于“地区共同体建设”这一概念的理解与接受,美国并不像东亚国家那样有充分的准备。这在APEC和亚太地区内部造成了内在的紧张。鉴于APEC成员对“共同体建设”这一概念的观点和接受程度不同,APEC必须致力于继续践行这一概念。有提议说APEC应该完全放弃这一概念,但那就会使APEC失去对东亚国家的主要的吸引力。APEC面对的主要挑战就是如何证明地区共同体建设的“软”途径也可产生坚实的成果。 APEC是亚太地区秩序的两大支柱之一,另一支柱是东盟地区论坛(ARF)。ARF倡导通过多边途径谋求地区安全,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取代现存的各种双边同盟,而是将多边机制作为一种额外的安全保护引入这个区域。美国也参加了ARF,尽管其强调的重点仍然是其双边安全同盟。 争议何在? 直到20世纪90年代下半期,APEC和ARF一直被视为亚太地区正在凸显的制度化结构的主要基础。但现在有了这些还不够。在此基础上,新的地区制度或机制不断建立,例如“东盟+3”(APT)以及东亚峰会(EAS),这两个机制同样倡导地区共同体的建设,并成为可与其他机制竞争的新机制。 现存的亚太合作机制的有效性和相关性受到质疑,至少有以下四个主要原因。 第一,对于APEC的茂物目标——发达经济体在2010年前,发展中经济体在2020年以前建成自由贸易和投资区——能否实现,信心骤减,特别是在2005年APEC中期评审之后。APEC不再被视为可以追求非歧视性的区域自由贸易的可信论坛,相反,APEC成员国正逐渐转向歧视性的(特惠的)贸易安排。 第二,与上述原因密切相关,有观点认为APEC不能实现其预期目标,因为其不具有约束性。这也是APEC工商业顾问委员会大力推动建立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的原因。但是,APEC领导人一致认为,FTAAP仅是长期的规划。 第三,东亚成员国清醒地认识到,在1997年的金融危机中,APEC显然不能迅速对遭遇危机打击的经济体实行救助。这就导致了仅有东亚国家参与的合作机制——“东盟+3”——的创立,其创立的初衷是发展地区自助机制以应对金融危机。 第四,由东盟驱动的ARF似乎并不能够从建立信心转向实施预防性的外交措施,更不用说发展解决冲突的原则和机制了。 由此产生了三个有争议的问题。 第一,关于亚太地区各机制的议程。有的观点认为APEC的议程太过宽泛、分散。有的观点则恰好相反,认为对贸易自由化的议程关注过多。还有观点认为APEC的议程不应仅限于经济问题,也应对政治问题以及更大范围内的非传统安全问题给予足够的关注。无论在哪种情况下,组织的议程范围越广,其机构就越强大。APEC仅有一个职能不强的秘书处,还未发展起其他的地区机制。每次APEC峰会上都会有新的倡议,但通常都不能就创立必要的机制达成协议。高官会议(SOM)本来只是一个政策程序,但也承受着执行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