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引言 知识经济的发展使科技创新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重点,而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具有各自的优势和特色,发挥着不同的作用。高校与科研院所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与智力资源,注重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尤其重视研究成果的领先性与前沿性。它对研究成果的适用性重视不足,对研究成果转化和市场洞察的能力较弱。企业的研发多集中于应用开发研究和产业化阶段。注重研发技术的适用性,时刻关注市场变化,可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需求信息。这在提高研发资金使用效率和捕捉市场信息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但是多数企业科技创新人员数量有限、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制约了其进一步创新和发展。由此可见,企业、高校与科研院所之间优势互补,建立战略联盟有助于实现共同发展。所谓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就是指在政府的宏观引导下,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基于各自的发展战略目标和战略意图,为了抓住新的市场机遇,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优势,实现共同愿望,结合彼此的优势资源而建立的一种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正式但非合并的合作关系[1]。许多国家纷纷出台政策,鼓励产学研战略联盟发展,我国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只有产学研结合,才能更有效地配置科技资源,激发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并使企业获得持续创新的能力[2]。为此,建立和完善产学研战略联盟运行机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有效利用与整合产学研各方优势科技创新资源,保障联盟有效运行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 政府引导产学研战略联盟的类型 郭斌(2007)在产学研合作模式分类中归纳出政府宏观引导型产学研主要包含联合技术攻关、共建工程技术中心、共建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及大学科技园等几种类型[3]。借鉴其思想,本文将政府引导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分为两类:一是基于科技计划项目形成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包含通过科技计划技术项目及其产业化项目形成的联盟和通过公共、共享平台建设项目形成长期研发合作关系而结成的产学研战略联盟;二是基于政府支持或创办的科技园区,在政策引导下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建立的产学研战略联盟。 1.1 基于科技计划形成的产学研战略联盟 对于具有公共意义和外部效应显著的技术研究与开发以及创新平台建设等项目,政府可采用科技计划方式对其进行直接引导。如对于一些事关区域产业结构升级的项目与技术,以及具有长远意义而经济价值尚不明显的项目与技术,政府可运用招投标方式,对科技立项项目采取全额拨款、部分拨款、贴息贷款、科技成果后补贴或购买等形式进行资助和引导。另外,公共平台建设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项目、数据、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建设项目等;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等,这些平台的建设是为整个区域科技创新服务的,其公共性与外部性明显,需要政府引导、支持和资助,鼓励产学研战略联盟承担项目建设任务。 1.2 基于科技园区建立的产学研战略联盟 随着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一大批科技园区在高校或科技研发机构集聚区附近应运而生,在孵化高新技术企业、转化高校科技成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4]。利用这些科技园区的创新环境和政策,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推动区域科技创新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省市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我国的科技园区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大学科技园。基于高新区建立的产学研联盟主要是利用科技园区企业集群效应、创新环境和优惠政策,吸引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与区内企业开展科技合作,并充分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建立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基于大学科技园建立的产学研联盟是以大学的优势学科、技术创新团队为依托,利用大学科技园在人才、技术、信息、实验设备、文化氛围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在政府政策引导和支持下吸引企业开展科技合作,以促进企业科技创新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而形成的产学研战略联盟。 2 政府引导的产学研战略联盟运行机制 2.1 基于科技计划的产学研战略联盟运行机制 科学、适用的运行机制对提高产学研战略联盟的运行效果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从战略联盟总体出发,设计基于科技计划形成的产学研战略联盟的运行机制,如图1所示。

图1 基于科技计划的产学研战略联盟运行机制 2.1.1 基于科技计划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形成与伙伴选择 产学研各方在结成联盟时会考虑可获得的相关利益,如企业会考虑提高创新水平、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抢占市场先机、获得持续发展能力等;高校与科研院所会考虑获取具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提高社会服务能力、能够获得一定经济回报以及培养更多创新型人才等。基于科技计划形成产学研战略联盟的动力,主要源于政府的支持政策,动力的强弱取决于政府对联盟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力度和联盟互补性。因此,为了促进产学研战略联盟的形成,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应当在科技计划中加大对产学研战略联盟发展的支持力度,如规定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中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并加大项目经费支持力度,以促进产学研战略联盟的形成与发展。 基于科技计划的产学研战略联盟伙伴选择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具有良好研究实力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和具备良好经济实力与信誉的企业,可以自行组合,共同组织项目申报材料,提出研究方案、可行性报告,提交政府相关部门评审。另外一种情况是为了完成政府所需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政府部门根据自身掌握的信息,主动引导或组织在该技术领域内具有科研优势和前期基础的以及具有良好资信状况与研发实力的高校或者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鼓励其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联合申报项目。对于一些重大项目,可能分解成多个子项,委托最具实力的有关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分别负责。通过项目研究与开发,产学研各方之间协商与沟通不断加强,有助于项目完成和合作各方形成某种共识、结成联盟。这样以大项目为纽带,通过政府牵线搭桥,可最终促进产学研战略联盟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