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继承德国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传统,主张社会科学的任务不仅要研究社会现状,还要对社会现状进行批判。社会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种批判。但哈贝马斯的社会批判有新的特点。早期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的立足点是“批判的意识”,而哈贝马斯的社会批判的立足点是“坦诚的交往行为”。哈贝马斯试图把实证的方法与诠释的方法结合起来,把理解与说明结合起来。他主张社会学的研究不应单纯地观察社会现象和寻找其规律,也不应只考察人的主观意识现象。他的交往行为理论的要点是:理性置于人的言说和行动中,而不置于纯思的意识中。人的社会行为的意义体现在人的交往中,把交往行为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重点。 法兰克福学派的创始人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给批判理论下了一个著名的定义:“寻求从奴役人类的一切环境中解放人类。”①法兰克福学派的思想理论来源之一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社会,通过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揭示出社会发展的历史唯物主义规律,主张通过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解放无产阶级,从而达到解放全人类的目的。早期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霍克海默、阿多诺等继承马克思的这一社会批判传统,但他们认为,人之受奴役不仅在于经济体制的问题,还在于人的思想意识的异化。他们从马克斯·韦伯有关现代社会的“合理化”趋势的理论中获得启发,认为“合理化”导致“工具理性”的泛滥,把追求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当作最高目的,这不仅造成“劳动的异化”,使劳动失去了创造性,成为简单的重复,而且造成人的意识的异化,使人成为单向度发展的人。为克服这种异化,他们认为等待生产力的发展无济于事。因为,为提高生产效率所推动的生产关系“合理化”和社会组织“科层化”只会加速人的异化。为此,他们反对实证主义的社会学,反对把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等同于实证主义的社会发展史观,而提倡意识形态的批评,希望通过提高人的思想觉悟来克服异化。 哈贝马斯认为,批判实证主义和工具理性固然重要,但早期法兰克福学派对它们的批判却使自己又回到了笛卡尔、康德、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意识哲学的路线上去。他们为克服异化,强调人原本是自主、积极、能动的,这种自主性、积极性和能动性在于人的主体意识。人能通过自己内在的理性认识什么是真正合理的社会,而不被外在的生产和经济体制中发生的所谓“合理化”即实质物化的趋势牵着鼻子走。哈贝马斯认为,这条意识哲学的路线经维特根斯坦等当代哲学家的批评,已经式微。因为不可能存在脱离生活形式的语言,也不可能存在脱离语言的理性的思想意识。所谓本真的人性、绝对自主的意识和形而上学的理性,都是不存在的。人的理性实际上是在生活世界的交往行为的过程中发展的。现代社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物质利益的功能主义的“合理化”趋势,导致把工具理性当作唯一的理性,挤压了交往理性,弱化了人们在生活世界和公共领域中对有关人生的目的和价值问题的关注和交流。因此,物化问题不能单靠意识形态的批判来解决,而必须结合生活世界的合理化,通过健全公共领域中的“程序民主”和发扬“协商伦理”的方式来解决。哈贝马斯写道:“因此,物化问题与其说是源于为了维持自身而走向极端的目的理性,与其说是源于已经失去控制的工具理性,不如说是源于以下方面:即为了维持系统而释放出来的功能主义理性对交往社会化过程中所需的理性要求视而不见,从而使生活世界的合理化不起作用。从卢卡奇到阿多诺对韦伯合理化理论的接受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社会合理化始终被认为是意识的物化。但由此而导致的悖论又说明,用意识哲学的概念模式并不能妥善处理这个主题。”② 哈贝马斯主张通过弘扬交往理性来处理这个问题。他的交往行为理论的一个重要思想来源是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这主要是有关语言与生活形式的关系的理论、交往行为与语言行为的关系的理论、背景信念与常识的确定性的关系的理论。当然,哈贝马斯的这些思想并非完全直接来自维特根斯坦,更多地是通过奥斯丁、塞尔、温奇等这些与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有着密切关系的哲学家的中介,而且是经过哈贝马斯的改造,为他自己的交往行为理论所用。 一、生活形式和生活世界 维特根斯坦主张哲学研究的出发点是“生活形式”。他写道:“须得接受下来的东西,给定的东西——可以说——是生活形式。③彼得·温奇认为维特根斯坦的这一论点及其深远影响是近年来哲学研究中的“一次真正革命”④。 哈贝马斯把“生活世界”作为他的交往行为理论的出发点。他写道:“在此,我能首先引入生活世界的概念,作为沟通过程的相关项。交往行为的主体总是在生活世界的视野内达成共识。”⑤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晚期维特根斯坦和哈贝马斯思想间的共同点:他们都反对“意识哲学”,反对把意识现象作为直接给予的东西,作为知识的起点,而把“生活形式”或“生活世界”视为必须接受下来的东西,视为人类交往的背景知识。人类的认识和语言都是在人类的生活中发生的,人类生活是人类认识和交往的基础。哈贝马斯写道:“交往行为最终立足于其所处的语境,而这些语境又是互动参与者的生活世界的片段。借助维特根斯坦所激发的对背景知识的分析,生活世界的概念可以成为交往行为的补充概念,并由此确保这一行为理论与社会理论的基本概念的关联。”⑥ 哈贝马斯的“生活世界”的概念是从胡塞尔和舒茨(A.Schütz)那里继承下来的,经过他自己的改造,与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的概念有所差别,但有一个基本点是相同的,即都把它看做是人的周围世界和人的实践活动的统一体,人的意识和语言发生在这一统一体之中。以“生活形式”或“生活世界”为出发点,既可以避免主观唯心主义的“唯我论”和“怀疑论”的困境,又可以避免机械唯物论的那种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错误。人所生存的世界是继承了一定的文化传统和社会规则的世界,是人与人共存和交往的世界,人不免在这些继承下来的社会环境中按照已有语言游戏的规则思考和行动。当然,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也将推动现存的社会体制和规则的变化。 维特根斯坦主张,语言游戏是与生活形式联系在一起的,有多少种生活形式就有多少种语言游戏;生活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语言游戏也是多种多样的。学习一种语言,意味着参与一种语言游戏和相关的生活形式。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给出了许多这方面的例子。有关描述的语言游戏,可以设想这样的一种生活形式,在那里建筑工A和他的助手之间进行交流。A用各种建筑石料盖房子:有石块、石柱、石板、石梁等,B必须按照A的要求把这些石料递过去。为此,B学习“石块”、“石柱”、“石板”、“石梁”等名称,并通过传递的石料是否正确,来检验他对这些名称所命名的对象的理解是否正确。有关命令和服从的语言游戏,可以设想一种军队中的生活形式,在那里军官发出命令,士兵服从命令。军官说“冲锋”,士兵冲锋;军官说“卧倒”,士兵卧倒。有关数字的语言游戏,可以设想一种购物的语言游戏。某人对店员说:“我要买5个苹果。”店员从1开始,一边念一个数,一边从苹果箱里拿出一个苹果给他,直至5为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