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论 现代自由是整个近代政治哲学的主题,从霍布斯到黑格尔都被卷入这个主题之中,它是超越于他们并且和他们一起发生着的存在。一方面,现代自由规范并主导着各种政治哲学的形式和内容;另一方面,各种政治哲学也不断地推动着现代自由的变换与发展。围绕着关于现代自由的各种理解和解释,近代以来的政治哲学家们已经卷入了现代性的浪潮之中。①在这股潮流中,黑格尔批判了作为现代主观自由最极端的表现形式的抽象自由,超越了以任性自由为表现形式的最典型的现代主观自由,最终实现了个体独立性和实体伦理性统一的具体客观自由。他关于现代自由的批判所给予我们的东西,不仅仅是一条摆脱现代生活矛盾的出路,更重要的是一条更加有把握更加深入地进入这些矛盾的道路。 正如列奥·施特劳斯所言:“近代政治哲学将权利视为它的出发点,而古典政治哲学则尊崇‘法’。”[1]188其中,自由意志作为一种普遍意志,在近代政治哲学家们对现代自由的自我理解和反思的过程中获得了一系列的规定性,即从卢梭的公共意志到黑格尔的绝对意志。卢梭通过其首创的公意概念不仅对现代自由展开了批判,而且还揭示了法则与自由之间的本质联系。他认为作为实证法根源的普遍意志,不仅是自由的意志,而且还是善良的意志。保证一个意志的善良仅仅是人的普遍自由本性,没有必要考虑人的特殊自然本性。从此,理性取代了自然,这一划时代的思想在康德的道德学说中获得了清晰的表达。不再是人的自由意志围绕着人的自然本性旋转,而是人的自然本性围绕着人的自由意志旋转,这一道德形而上学领域内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充分说明,康德已经把卢梭关于自由公民通过法律而自治的政治学说,深化为一种自律性的普遍道德学说。②这种反思的进程在黑格尔思辨哲学中达到了彻底化,普遍的自由意志获得了全面性的理解。面对被康德称之为新时代曙光的法国大革命及其恐怖的绝对自由,面对把一个无限的东西展示在人们胸膛中的康德实践哲学及其空虚的形式自由,面对第一个以道德捍卫者身份来对抗理性哲学家的卢梭政治哲学及其抽象的普遍自由,面对自从洛克以来的市民社会先于或外于国家的流行观点及其主观的任性自由,黑格尔不是辩证地解释各种形式的现代自由,而是相反从现代自由的内在本质来思考什么是辩证的东西,从而在《法哲学原理》中为人们全面展现了全体自由的不同环节,深入批判了主观自由的各种形式,最终在国家中实现个体独立性与实体伦理性统一的客观自由。 黑格尔对当时整个西方现代社会政治生活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即现代自由是主观自由。他认为,主观特殊性的原则在古代和东方世界都没有得到应有的权利,也就是说这种主观任性的自由原则并不是社会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比如,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个人分属于等级是听凭统治者的决定;而在印度的种姓制度中,个人分属于等级则听凭纯粹出生的事实来决定。因此,“主观特殊性既没有被接纳在整体的组织中,也并未在整体中得到协调”[2]215。但是,人的主观自由原则作为人的社会政治生活的本质环节,必然要获得发展,这是历史自身发展的必然性。这种无论如何都要显露出来的社会政治生活的本质性环节,直接表现为一种敌对的原则,表现为对整个社会秩序的腐蚀。无论建立在家长制的和宗教的原则之上的古代国家,还是建立在比较富有精神的、但仍然比较简单的伦理原则之上的古代国家,最终都无法抵抗住这种精神状态的分解,抵抗不住自我意识在自身中的无限反思,在主观自由无限发展的过程中土崩瓦解。古代国家那种简单的实体性原则从根本上说缺乏真实无限的力量,只有这种力量才能真正驾驭特殊性的独立发展,使自身在与这种发展的对立中保存自己,并把与这种发展的对立结合在自身之中。由于古代的国家不具有这种真实无限的力量,所以,它在应付这种独立特殊性的发展时,只能用自身的简单抽象的实体原则与之对抗,从而把那种独立特殊性的原则从实体性的国家中完全排除出去。人的主观自由原则,在古希腊的城邦社会中没有得到应有的地位,而在罗马的法权社会中以自我与实体对立的外在形式表现出来,只有在自由的基督教中主观性的权利连同自为存在的无限性才以内在的形式表现出来。但是,这种内在的形式必然要在现实的世界中实现出来,整个自由的基督教原则的世俗化不可逆转。黑格尔的全部思辨哲学就是这种基督教原则世俗化的表达,他认为,“我们时代的伟大之处在于,自由,作为自在自为的精神财富,受到了承认”[3]122。全体的客观性自由不再停留在遥远的彼岸,就在此岸的世界中不断地实现着自身。如果这种全体的自由不能在自身中容纳现代的主观自由,就无法获得自身的实现,就始终停留在某种片面中。《法哲学原理》作为黑格尔晚年最成熟的实践哲学著作,其主题就是全体自由的现实化。所以,“法”就是自由的现实化,即“自由的定在”。这种自由在自我实现的过程中展示为一系列的环节,每个环节都是这种自由的体现。全体自由的每个环节不仅包含着这种自由本身,而且还同时包含着其他的环节。但是,这些环节是不同的,抽象的法不同于道德的法,道德的法不同于伦理的法,伦理的法不同于世界历史的法。从抽象的法到世界历史的法整个发展过程,就是全体自由在现实世界中的实现过程。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才更加真实地看到全体的自由性与各个环节的必然性的统一。正如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时所指出的那样,“黑格尔的深刻之处也正是在于他处处都从各种规定……的对立出发,并把这种对立加以强调”[4]312。因此,我们对黑格尔自由概念的理解,只有从现代自由的各种规定的对立面的统一中去把握这些对立,才能在这种自由的一系列对立中,在作为上升到矛盾顶峰的多样性中,在其内在的相互关系中获得那活生生的无限真实的自由;才能最终不再停留在某个环节中,被其内在的矛盾所驾驭,痛苦挣扎或者走向虚无,而是超越这个环节,在把握这些矛盾中确立自身,使全体的自由展现出来。但是,这种全体的自由作为一种无限的自由首先在自我意志的无规定性中确立自身,而这种无规定性的自我意志就是抽象的自由,它构成了黑格尔自由概念的第一个环节。 二、抽象自由 抽象的自由是一种绝对的自由意志,这种意志从一切规定性中抽象出来,达到意志自身的无规定性。这种无规定性的自由意志就是自我在自身中的纯反思,“在这种反思中,所有出于本性、需要、欲望和冲动而直接存在的限制,或者不论通过什么方式而成为现成的和被规定的内容都消除了”[2]13-14。这种无规定性的自由意志,说到底就是自我的无规定性,是人与动物的根本性区别。因为动物也有需要、冲动和欲望,但是,动物听命于自身的需要、冲动和欲望。动物没有意志,动物的行动是一种直接满足自己需要、冲动和欲望的行动。反之,人作为一种无规定性的存在,他在自我的无规定性中能够驾驭自身的需要、冲动和欲望,并且还能把这些冲动、需要和欲望设定为他自己的东西。因此,这种绝对的自由意志包含着人的自由的本质规定,它不受任何外在于自己的东西的束缚,自己规定自己,从而在自我相关的否定性中达到无限性。所以,这种抽象的自由只能是否定的自由,是从一切东西中抽象出来的自由。只有人才能抛弃一切,甚至能够否定自己的生命,而动物则不然,它只能生活在自身的有限制的规定之中,并且使自己习惯于这些规定。但是,这种抽象的自由应当在整个全体自由中来理解,也就是说,它属于自由,但不构成自由全体。“这种否定的自由或理智的自由是片面的,但是这种片面性始终包含着一个本质的规定,所以不该把它抛弃。不过理智有缺点,即它把片面的规定上升为唯一最高的规定。”[2]15抽象的自由中已经包含了全体自由的本质性的规定,即意志的无规定性。换言之,人的自我相关的否定性的无限性,已经以这种抽象的否定的形式表现出来了。所以,这种抽象的自由作为全体自由的第一个环节,在自身中不仅自在地包含着全体自由本身,而且还自在地包含着其他的环节。因此,内在于这种自由中的本质的规定是我们不应该抛弃的。但是,只是停留在这个环节中,并且把这种自由看做是真正无限的自由,则是我们一定要抛弃的。当人们把这种抽象的自由当作独立自存的最高自由规定的时候,人们不仅无法真正理解这种自由的有限性和片面性,而且也无法真正把握住这种自由中所包含的自在的无限真实的东西。特别是,这种抽象的自由不仅在理论上是抽象的、片面的,更值得人们深思的是它在现实中是空虚的、恐怖的。 黑格尔关于法国大革命的思考,就是对这种抽象自由的思考。这种思考直接与他对这种自由的二重性本质的理解联系在一起。他首先肯定法国大革命在历史发展中的进步意义,在他看来,这种抽象自由的实现就是人们所追求的全体自由的表达,因为在这种抽象自由中始终包含着全体自由的本质的规定,即绝对的意志就是欲望成为自由的意志。在黑格尔眼中,法国大革命“是一个光辉灿烂的黎明,一切有思想的存在,都分享到了这个新世纪的欢欣。一种性质崇高的情绪激动当时的人心;一种精神的热诚震撼着整个的世界,仿佛‘神圣的东西’和‘世界’的调和现在首次完成了”[5]441。在整个世界历史的进程中,法国大革命以自身的彻底性与过去的一切社会制度诀别,从而把绝对否定的自由意志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但是,这种对绝对自由的追求最终导致了社会政治的狂热。“因为狂热所希求的是抽象的东西,而不是任何有组织的东西,所以一看到差别出现,就感到这些差别违反了自己的无规定性而加以毁灭。因此之故,法国的革命人士把他们自己所建成的制度重新摧毁了,因为每种制度都跟平等这一抽象的自我意识背道而驰。”[2]15这种否定的自由虽然追求抽象的普遍自由与平等,但是,它所向往的这种抽象观念不可能成为肯定的现实。因为任何社会制度和秩序在这种抽象观念看来都是对它自身的限制,这种抽象否定的自我意识正是从消灭这些有限的客观规定中产生出来的。这种自由的实现只能是“破坏性的怒涛”,它不仅否定任何重新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而且从根本上消灭维护这些制度的个体生命。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曾指出这种抽象的自由最终是对人的生命的否定,这种否定在法国大革命中具体表现为一个个革命人士相继走向了断头台,使得整个原本追求普遍自由与平等的革命运动转变成了彻底否定个体生命的绝对恐怖活动了。“于是,普遍的自由所能做的唯一事业和行动就是死亡,而且是一种没有任何内容、没有任何实质的死亡,因为被否定的东西乃是绝对自由的自我的无内容的点;它因而是最冷酷最平淡的死亡,比劈开一棵菜头和吞下一口凉水并没有任何更多的意义。”[6]119这种绝对的自由在自身的绝对的否定性的行动中产生了绝对的恐怖,人的个体生命的存在在这种恐怖活动中已经毫无意义可言。正如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关于“绝对自由与恐怖”中所分析的那样,这种抽象的自由在政治方面就不仅表现为破坏一切现存社会秩序的狂热,更为重要的是它已经转变为对某种秩序有嫌疑的个人加以铲除,以及对企图重整旗鼓的任何一个组织加以消灭。这种抽象的自由是现代主观自由的极端表现形式,人类自我意识的孤独的绝对的抽象否定在此获得了充分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