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异质性(heterogeneity)指种类之间的不可通约性,尤其指同一个别事物身上所具有的不同种类的属性之间的不可通约性。这是一个事关重大的哲学基础理论问题,长期以来被人们所忽视。本文拟通过解读柏拉图的《巴曼尼德斯篇》来呈现该问题在哲学史上初现时的情况。 众所周知,柏拉图最初建树的理论叫“相论”(即通常所谓“理念论”)。根据相论,同类的具体事物具有个体的差异,相(idea,eidos)则代表了它们的统一性。就此而言,关于相的知识对于认识具体事物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具体事物和相的关系是双向交织的一多关系:一方面,同类的具体事物是多,它们的相是一,一个相涵盖多个事物;另一方面,每一个具体事物都同时不止属于一个种类,这种情况下,具体事物是一,与之关联的相则是多。第一方面意味着同质性:诸多个别事物同属一个种类。第二方面则意味着异质性:同一个别事物同时属于诸多不同的种类。柏拉图在提出相论之初只注意到了第一方面,到《巴曼尼德斯篇》才意识到了第二方面。 下面根据文本对《巴曼尼德斯篇》发现和解决异质性问题的思路加以梳理和分析。 齐诺难题 在《巴曼尼德斯篇》中,对话伊始,“少年苏格拉底”(跟“齐诺”、“巴曼尼德斯”一样,均为角色名,下面不再加引号)向齐诺印证了如下一个观点: 齐诺呵!这一点你怎么讲?你意谓:假设事物是多数的,结果必至于它们是既类似复不类似,但这却是不可能的;因为不类似者类似既不可能,类似者不类似亦不可能?你不这样讲么?(127E)① 陈康称这一小段为“全篇的命脉”。② 在这段话中,事物的希腊词为ta onta,原义为“有”,这里指感觉对象。③ 齐诺的观点是:假如我们承认事物是多,即多种多样的、有多种成分和性质的,那我们就得承认事物之间既有类似性,也有不类似性;如甲事物既类似于乙事物,又不类似于丙事物,这样一来,甲事物就同时具有类似和不类似两种性质;可是,类似和不类似是矛盾的,类似不可能同时是不类似,不类似也不可能同时是类似;所以,事物不可能是多,承认事物是多是错误的。这一观点从反方向支持了巴曼尼德斯关于存在是一的主张。 齐诺的论证从逻辑上可以说是无懈可击的,但这种逻辑上正确的观点却跟直观事实直接冲突。我们通过直观所意识到的世界就是一个多而杂的世界,这是毋庸置疑的。这个由无懈可击的逻辑论证和毋庸置疑的直观事实所构成的矛盾,不妨称为“齐诺难题”。这个难题是哲学上许多重大问题的一个纽结。 对“齐诺难题”,哲学史上有三条主要的解决思路。第一条是巴曼尼德斯和齐诺的思路,否认事物是多,坚持真正的存在只能是一。这条思路有一个预设,即:无论自然直观还是符号指谓都仅仅服从逻辑约束。据此,如果直观事实不合逻辑规律,只能表明直观事实不能成立。第二条思路是赫拉克利特、克拉底鲁以及智者学派所倾向的思路,只承认事物的变易性、非同一性和观念的相对性,否认任何超越其上的绝对统一的存在。该思路的预设是:直观约束是意识的唯一正当的约束。这两条思路背道而驰,都以彻底分裂由自然直观所把握到的可感世界及其相应的低阶符号指谓和由概念解释所把握到的可知世界为代价。第三条思路就是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思路,试图通过在三阶符号指谓层面编制出一套逻辑程序去合理地解释直观事实的杂多性,以化解两个世界的紧张关系,此即所谓“拯救现象”。④ 该思路的预设是:直观事实在低阶符号指谓中所显现的矛盾是假象,两个世界归根到底都仅仅服从逻辑约束。这是本文要展开分析的。 笔者通过所有这些批评性探讨所要表达的是另外一条思路,其前提是自然直观与符号指谓的划界。自然直观用以意识到对象的机能和方式是自然设计好的,我们并不真正了解。我们认识自然直观只能通过符号指谓,被符号所指谓的自然直观,不论是直观行为还是直观对象,都已经不是自然直观本身。符号指谓属于人工的意识形式,总体上讲存在两大基本约束:一是逻辑约束,即符号必须以自我同一性为使用的前提,不能自相矛盾;二是直观约束,即符号归根到底必须有直观内容作为指谓对象,即一阶符号指谓的所指必须是直观对象。没有逻辑约束,符号意识就是一盘散沙;没有直观约束,符号意识就是一堆泡沫。符号指谓的两种约束仅仅在符号意识领域有效,对自然直观无效。自然直观自有其意识的官能和程序,人并没有能力用人工意识的规范去约束它。说自然直观需要直观约束乃同语反复,没有意义,而说它需要逻辑约束则纯属符号意识的比附,没有依据。进而,站在这条思路去打量,前述三条思路的共同问题在于:没有看到哲学所争论的所有问题其实都是符号指谓领域的问题,不关自然直观的事,而符号指谓领域的这些问题的症结则在于逻辑约束和直观约束的关系。本篇对话中齐诺的特殊问题在于要求自然直观以及相应的概念描述都只能服从逻辑约束,这使他得出了合理却荒谬的结论。至于苏格拉底的问题,则是下文所要分析的。 少年苏格拉底对齐诺难题的改写 在得到齐诺的印证后,少年苏格拉底对齐诺说了一段在哲学史上产生重要影响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