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60X(2007)06—0005—12 身体作为我的生命和我在世(mon être-aumonde)的无法绕开的支撑,一直是西方现代哲学思考的对象,包括对精神和身体如何统一在一起之谜底的拷问。笛卡尔的灵魂和身体二元说,即肯定灵魂与身体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存在实体,人既是思考物(res cogitans),又是被思的对象物(res extensa),是一种混合物体(une substance mixte),但是他未能说明精神和身体是如何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的。这种二元论思想堪称西方传统哲学思考的典型理论。诞生于20世纪之初的现象学本源自意识哲学和笛卡尔二元论的大传统,不得不重新思考意识与身体的关系,并逐渐发生了一些很重要的变化,衍发了某种感知现象学。20世纪40年代梅洛·彭迪《感知现象学》的发表,意味着感知现象学的基本成熟。 1907—1913年似乎是胡塞尔最陶醉于意识哲学甚至内省式纯粹意识之先验哲学的年代,他仍然毫不犹豫地强调身体问题的重要性和哲学意义。《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在思考作为与世界之关系的绝对参照系的意识仍然有可能进入实在世界的方式时,或者用胡塞尔的话说,即“自身为绝对的东西如何能取消其内在性并具有其超验性特点”时,胡塞尔回答说:“它之所以能如此,仅仅由于在第一层的和原始的意义上对超验性的参与,而这显然是指物质自然的超验性。只是由于与机体(corps)的经验关系,意识才成为实在人的和动物的意识,而且只因如此它才在自然空间和自然时间中获得位置。”[1] 意识进入血肉之躯。为其赢得了在时空自然中的“此在和现在”地位;只有与身体的真实的密切“联结”,它才能拥有一个物质的世界和一个社会文化的世界。 胡塞尔在1907—1913年的研究中似乎已经发现了肉身在现象学领域的“中心”地位并有重要论述,但他关于人体存在的现象学分析的主体部分完成于《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二卷和《笛卡尔的沉思》以及生前未发表的一些文本中。胡塞尔关于身体问题之思想和立论的悖论在于,他发现人体的“原初”意义,而试图走出纯粹意识之封闭领域并领悟主体间的文化的生活世界的任何现象学分析,都理应基始于这一原初现象,但胡塞尔却不放弃纯粹我思领域的优越地位。 “身体现象学”的真正建立应归功于法国现象学家萨特、梅洛·彭迪、米歇尔·亨利(Michel Henry)和保尔,里科尔等人。几位法国现象学家都瞄准经典二元论的基础,批判或明或暗的被动身体观或身体的单纯接受观,竭力证明富有活力的身体根本上就是主动的,并揭示只能用(意识中的)感性质性(des data sensibles,或感性库)解释感知现象的传统理论的荒诞性。他们都力图建立我之身体与他人身体亦即主体身体和客体身体之经验在客观世界和人类交往世界的建构中的决定性作用,用经验说明我们的精神或意识不可能封闭在单纯的内省世界里,也不可能还原为我们的身体,反之,我们的活的身体也不仅仅等同于周围的种种物体。他们隐约感到,我们的身体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栖居(notre habitat permanent)的方式、是我们生命的“精髓”和我们的存在之源,关注身体在我们的生活经验中的显现方式。突出我们的身体存在(notre être-corps)的某些典型特征,身体在我们生存空间之构成的关键作用,身体构成我们行为和情感之支撑、身体是我们接触客观世界和人类世界的媒介等思想。于是,身体现象学最终扩展为某种真正的“在世人的现象学”(phénoménologie de l'être-au-monde)。 巴黎第八大学荣誉教授、生于1927年的现象学家和当代史学家阿里荣·勒·凯尔凯尔在其新著《现象学的遗产》一书中,指出胡塞尔、萨特和梅洛·彭迪身体观的下述共同点或提出的共同问题:一是人体兼有对象和主体、物体和活的有机体的暧昧性,后者必然挑战传统形而上学的身体与精神的二元论思想。二是任何身体现象学同时又是感知现象学,因为身体伴随着全部感知行为,它既是感知主体,又是感知对象,是感知所有可见、可触摸、可听觉事物的机体或工具。由此引出第三点,即我的身体成为我进入世界的优越方式甚至唯一方式,其绝对的“此在和现在”是我界定世上万事万物的唯一参照中心和方位中心,我的身体本身以及由它决定的我在世界上的栖居形态,保证着客观事物对我的呈现方式,亦完成我之“在世”的圆满实现。最后,我们的身体让我们直面“化身(肉身化)的秘密”,迫使我们拷问我与我之身体的关系性质,是积极占有拟或被动臣服,是互动还是真实主导或潜在主导?我何以既感觉与其同一又能保持距离、与其不同而又不完全分离或彻底决绝呢?如何理解我与之同一而它却能在一般情景下或中性场合自成体系自行发挥自己的全部功能这种悖论现象呢?[2] 我们参考胡塞尔和梅洛·彭迪的原著、勒,凯尔凯尔和其他一些学者的学术成果,拟通过胡塞尔和梅洛·彭迪的思考,一窥身体现象学兼感知现象学的发展变化过程,阐明感知现象学的寓意,并在重新阐释中国古代感物说的基础上,把两者相比较。 一 首先,胡塞尔在探索我的身体呈现的特殊方式时,描述了人体本体论地位的暧昧性。我的身体与所有其他物体有许多共同点,它的独特之处是永远与我相伴随。我可以随时随意离开或移动其他物体,或自我移动以改变观察视角,胡塞尔解释说,但是“我却不能离开我的肉体,也无法让它离开我”,而“所有其他生物,动物或人,只能在那儿”,一言以蔽之,“所有物体,它们只能在我对面(mir gegebüber),在那儿,惟独我自己的身体,永远在这儿”①(P143—162、157)。换言之,我的身体是有情感的。这里胡塞尔似乎被物质性或客观性所俘获,注意到我的身体既是欲望体(Leib),又是物体(K
rper),它拥有一般物体的所有性能,又与它们彻底不同,我用它、在它那儿感觉①(P145)。它是“我唯一能够直接指挥并直接施加我的能力(schalte und walte)的物体”[3]。胡塞尔的不少文本都有类似的解释,包括20年代末围绕“交互主体性”的文字,这些文字都突出了我从自己身体上感受到的“亲近”感和“属于我”的属性。胡塞尔甚至曾经这样反问过自己:“我们为什么不说身体主导(walter)灵魂,总以为灵魂主导身体呢?”对于这一问题,他在《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时期已经预先做了这样的回答:“精神现实建立在身体物质之上,而非相反,不是身体物质的真实建立在灵魂之上”。另外,他在描述我们通过感觉而与其他碰撞、拍打、推动我们的物体发生关系时还说,我从我自己身上,而非从这些造成碰撞、拍打、推动的物体那里,“找到了”这些感觉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