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审计署对国家文物局200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了该局及其下属单位违规调整预算资金、变更项目资金用途、私存私放资金等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文物局领导高度重视,一方面邀请审计署文化体育审计局的同志就整改工作进行沟通和探讨,另一方面专门召开党组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在党组会上,党组书记、局长单霁翔指出:“本次审计为国家文物局预算财务工作水平的提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审计发现的问题为大家敲了警钟。过去尽管大家也在积极主动地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但实际上却忽视了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今后国家文物局的各项工作要引以为戒,严格依法办事。”单霁翔强调,对这次审计决定,要制定具体措施,严格落实,并及时向审计署报告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决定中的具体内容,该局党组表示完全接受,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出书面说明。对具体的整改工作,党组逐条研究了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时间表。尤其对于审计发现的存放故宫文物的搬迁及相关的某大厦使用问题,该局一方面在文物清点、造册等工作的基础上,将在故宫存放的文物移交给国家博物馆,妥善解决文物搬迁问题;另一方面责成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在限期内完成某大厦的竣工决算手续,做好资产入册工作。对于审计发现的下属单位在办公用房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将非经营性资产违规转为经营性资产的问题,该局制定了分步骤的整改措施。首先要求有关部门在5月底之前完成购置的办公用房财务决算;在此基础上按照立项用途办理该项房屋的产权登记;最后,对于出租部分的房屋,将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对于审计发现的下属单位某部门私存私放资金并部分私分的问题,该局要求下属单位追回全部私存私放资金,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