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审计署在审计安全监管总局200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时发现,该局有些所属单位违规收费、出借国有单位安全评价资质给所属合营公司开展安全评价业务,获取违法收入。安全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审计意见。在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后,该局立即召开局长业务办公会议,要求虚心接受、认真整改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好审计报告意见回复。4月17日,该局又召开总局全体在京党组成员、机关各司局及在京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审计通报整改会议。会上通报了审计署对总局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部分总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就审计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作出了深刻检查。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毅中在会上要求正确认识并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监督工作,并强调,搞好安全监管工作必须接受审计监督。审计监督已成为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以及严格要求、关心、爱护干部的一个重要机制。他要求总局机关各司局和在京单位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好财务自查自纠,提高对财务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纪意识,各单位要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彻底查清、理顺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坚决维护监管监察执法队伍的形象。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安全监管总局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审计涉及总局所属单位已追回账外存放资金,关闭了违规经营的所属企业、补缴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将严重违规单位财务人员调离岗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对某单位所属合营公司使用该单位名义和资质证书开展安全评价业务,获取违法收入的行为,总局有关部门暂扣了该单位安全评价资质证书。审计发现违规收费的某事业单位已停止违规收费、完善规章制度、清理总局委托业务工作,深入开展自查,积极进行整改。总局对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函所提的其他问题也分别作出了整改决定。结合近几年的审计情况,在全系统范围内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内部财务监督和审计纠错机制,总局机关各司局根据《行政许可法》,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加强财务力量,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并决定今年5至7月开展在京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抓好资产负债、财务收支、收入分配制度执行情况和承担总局行政职能的执行情况四个方面的检查。总局8至10月将安排对自查情况的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自查未整改的问题将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