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32;D609.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06)-06-0032-09 中国共产党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经历了从早期的“一纲四目”,到邓小平的“一国两制”,再到江泽民的“八项主张”和胡锦涛的“四点意见”,从中看出中国共产党对台政策的调整变化。本文试从“一个中国”内涵之解释、解决台湾问题的“时间表”、“两手准备”和工作重心转移等方面,对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集体对台政策之演变进行论述,并作一些初步分析。 一、解释“一个中国”内涵的三个“三段论” 在“一个中国”问题上,海峡两岸执政党一直存在着重大的分歧和争执。中国共产党坚定地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立场,台湾当局则不接受“一个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地看,“一个中国”与“两个中国”之争,原本是在20世纪50年代台湾当局尤其是蒋介石同美国因台湾地位问题及外岛弃留问题发生的矛盾争执中出现的,后经时势的变迁,台湾当局的“一个中国”政策从空心化衍变出“两个中国”进而走向“两国论”。2000年民进党执政后,公开拒绝接受“一个中国”,形成中国大陆与台湾当局在国家主权方面的对立。 “一个中国”原则是中共历代领导集体在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国家统一上坚守的基础或底线。但“一个中国”之内涵则随着情势的变化而有不同的解读。 1963年,党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提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一纲四目”①,“一纲”即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按当时解释,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例如,1971年9月25日《人民日报》在《坚决反对美国制造两个中国的阴谋》的评论员文章中指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政府,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这是从国家主权和国家宪政两个层次对“一个中国”原则所作的界定。类似解释,在当时国内外形势下有其必然性。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关于实现国家统一的大政方针,与此同时邓小平指出,我们尊重台湾的现实,台湾当局作为一个地方政府拥有它自己的权力,但必须在一个中国的条件下。“总的要求就是一条——一个中国,不是两个中国,爱国一家。”②此后,邓小平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实现国家统一的战略构想逐渐成型,此一构想的核心就是“一个中国”。邓小平对“一国两制”涵义的解释是: “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③1983年6月,邓小平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设想》中,特别强调:台湾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④。 可见,中共第一、二代领导人对“一中”内涵的解释是一致的,可以用一个三段论来归纳,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不容分割。 1992年,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达成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即“九二共识”。“‘九二共识’既确认了双方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共同立场,又搁置了双方的政治分歧,是发挥政治智慧、照顾各方利益的成果。”⑤当时双方的分歧即在于对“一个中国”含义的认知上,为此采取了“各自表述”的方式。“海协会”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海基会表述:“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使双方的分歧得以搁置。由此促成了次年“两会”在新加坡的“汪辜会谈”。此后,中国共产党在两岸关系发展过程中层示了“一个中国”原则所具有的丰富内容,赋予了“一个中国”原则以更大的包容性,将“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的表述改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1998年1月,钱其琛副总理在江泽民《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 (即江泽民“八项主张”)发表三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说: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就是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能分割。”⑥同年10月14日,“海协会”会长汪道涵在上海与来访的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会晤时,提出了表明“一个中国”内涵的86个字:“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目前尚未统一,双方应共同努力,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平等协商,共议统一。一个国家的主权和领土是不可分割的,台湾的政治地位应该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进行讨论。”⑦1999年7月18日,江泽民在同美国总统克林顿的谈话中重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绝对不容分割。”⑧这就是解释“一中”内涵的第二个“三段论”。 在第二个“三段论”提出一年后,对一个中国内涵的探讨又有了新的进展。2000年8月24日,钱其琛在会见台湾联合报系访问团时说:“我们主张的一个中国原则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⑨2001年10月29日,江泽民在北京接见台湾“中国统一联盟”代表团成员时,针对两岸关系中的一个主要难点即“国号”之争,提出在承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基础上,两岸可以共议双方都能接受的具体“国名”,统一后可以考虑以“中国”为涵盖两岸的国名。⑩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正式使用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的表述。(11)从而形成了解释“一中”内涵的第三个“三段,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