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6)11-0064-07 婚姻自主是近代婚姻变革思潮的核心内容,而恋爱自由又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对于婚姻自主的通常阐释。这一理念对正处于择偶期的青年男女影响重大,其中又以学校学生格外突出。学生是青年中最为活跃的一支,思想激进,天真率直,富有奋斗精神。他们不但接受了这一宣传,而且把它当作神圣的事业去付诸实施。但是,接受了自由恋爱观念的学生,在实施过程中却遭遇到重重困难。自由恋爱的实施,需要一个最起码的条件,即男女可以自由接触的社交环境。然而,无论是民国时期的社会、学校与家长等外围环境,还是处于社交圈内的男女心态等内在因素,都在这方面有所欠缺。另外,自由恋爱的前途也并不乐观,相恋的人在传统约束下不一定能走进婚姻。学校是远离传统的一块净土,一旦遇到社会的阻碍,恋爱就可能遭遇坎坷。关于婚姻自主、恋爱自由的舆论宣传,已有部分的学术成果,但是对于实施中的困难情形,尚缺乏实证性的研究。本文以青年学生为例,通过对他们自由恋爱实施条件的阐述,来展示民国时期喧嚣一时的婚姻自主的现实处境。 男女同校为异性间的接触提供了场所,社交公开的舆论也激励着一代学子们自由恋爱的热情。从各方面看,学校都应该是自由恋爱的理想土壤。它既是学生们长期生活的所在,也有着与异性交往的便利。但是,对于学生的自由接触,社会和家长往往取反对和限制的态度。为了避免办学的阻力,学校也设置重重障碍,阻挠青年男女的来往。有的同校不同学、分班授课,有的则禁闭宿舍、查封信件。这种外在环境很显然不利于男女学生间的自由交往,民国时期学生在学校这个最适宜自由恋爱的地方,首先遭遇到重大的阻碍。 从学生的心理特点来看,进入青春期之后,学生们已有了性的意识。在男女同校的环境中,他们开始下意识地关注和接触异性。按照学生的择偶观,既要有感情基础,又要求对方受过相当教育,最合适的婚恋对象莫过于自己的同学。而且,同学间朝夕相处,既有相互观察、互相接近的机会,又具备由友谊而情恋的条件。在学生中,只要有男女接触的地方,就难免有恋爱情事的可能与倾向。在有些学校中,自由恋爱成为一种时尚。一名女生转到一个男女同学的学校之后,发现该校有一种风气:“男生以得与一女生发生恋爱自豪,女生以得与一男生恋爱为荣。”[1] (p41)但是,对于学生恋爱,社会往往取反对的态度。尤其对于中学生,社会普遍认为,学生心性未成,学业正紧,贸然婚恋,必对身体、学业有重大弊害,因而男女同校曾遭到激烈的反对。当五四时期男女合校成为不可更改的趋势之后,舆论分野的焦点就转向了如何看待男女接触问题。一方认为,男女同学是社交公开、自由恋爱的必由之路。“要实现真正而又美满的恋爱生活,非使异性间有自由的交际和公开的社交不可”,“要发达男女自由交际的纯正态度,养成社交公开的正规生活,又应使自小学以至大学绝对的男女同学”。[2] (p99~100)而且,男女同学也无悖于教育目标的实现:“如男女同处,交际自然,发育愈能完全,兴趣愈觉丰富,始于相知,终于相敬,而共同责任心,亦可由此发达,此即教育之最良结果也。”[3] (p50)另一方则认为,即使不发生男女学生的荡检逾闲,男女同学也违背了社会习俗,家长与社会的不能接受,必将影响子女的求学。 学校要获得家长的认同,立足于社会,就不能不照顾到社会舆论。当一些中小学教师咨询学生恋爱问题的处理意见时,相关人士认为必须给予制止:“即使与学生学业均无妨碍,在现在的时代或社会里,也不许可,办学校的人,对这件事,如不严防或注意,一般的家庭必不送他的儿女去上学,即使家庭没有什么,社会上也不许可。所以这问题不但是儿童本身利害问题,实与社会风化有关。”[4] (p150)此话并非危言耸听,当时确实有不少家长,听说某校有自由恋爱的风气之后,宁可中断子女尤其是女儿的学业。1920年旧历九月,教育家陆费达从上海奔赴香港,中途在广州停留3日。他对广州私塾之发达极为震惊,“民国二年春,广州市有八百余所,今则增至二千余所。从前最热心兴办学校之人,现在均令子女入私塾,而不入学校。其原因有三:(一)痛心学潮,不愿令子女加入;(二)学风不良,外务多而成绩劣;(三)不愿子女为自由男女”。何为自由男女?即追求自由恋爱的青年男女。家长们认为,自由恋爱贻害无穷,“初则少数女学生,醉心欧化,主张自由结婚,偶一失足,遂不自惜而放荡无归矣”[5] (卷五,p67)。观点或许陈旧,但家长停止子女的入学可见一斑。 在最为敏感的自由恋爱问题上,各个学校尤其中学采取的是极为严格的防范态度。宿舍是防范的重点。私立大夏大学在宿舍规则中规定,“男生不得进女生寝室,女生不得进男生寝室”[6] (p36)。在中学里,防范更加严格。一名中学生谈到,“女生宿舍,学校当局一向是把它看作禁地般的,男同学要会女同学是有会客室的,女生宿舍的楼房,简直像皇宫一般,平常没有一个男人敢于冒撞进去的。学校当局为了解救一般渴望而不可近的男同学的渴慕起见,每年照例是有一天开放的,几天以前,皇恩大赦,女同学们住的禁宫也就整整的开放了半日。在未开放前,女同学们妆饰房间,不消说整整的忙了一两天,男同学们,更不消说也整整的欢跃了好几日。开放的时间到了,男同学都争先恐后的,欢笑着,跑去参观去”[7] (p150)。由于女生宿舍的禁闭,学生们把一年一度的开放视作了节日。 为了加强防范的力度,有的学校在实施男女同校之后,却“仍然畏惧外间的物议,尽力把男女禁隔着:有的把男女生分为两班,有的虽不分班,而在同教室中把男女的座位分开,更有把休息室、游戏场等特分为两部分的。他们的意思,一方面是想借此来防止‘悠悠之口’。另一方面更以为学校的所以开放女禁,只有一个‘使女子得受同等教育’的目的,所以在可能的范围内务使男女不相接触,而把男女共学的另一目的即所谓‘为性教育的方法之一’者全然蔑视了”[8] (p1214)。在这种办学宗旨下,学校自是采取各种办法,阻隔男女的接触。在分别编班的学校,“名虽同学,实则不同班上课,男女生相见,避道而行”[9] (p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