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359(2007)03—0048—16 一 一九四五年,已经出版了《传奇》和《流言》而名满海上文坛的张爱玲,在干些什么呢?张爱玲文学生涯中的这个特殊时段,好像还没有引起“张学”专家们的足够重视。是年四月出版的上海《杂志》第十五卷第一期的“文化报道”栏内有如下一则短讯: 张爱玲近顷甚少文章发表,现正埋头写作一中型长篇或长型中篇,约十万字之小说:《描金凤》,将收在其将于不日出版之小说集中。…… 它透露了两个重要讯息:一是张爱玲正在撰写新的长篇《描金凤》,二是张爱玲计划出版新的小说集。 《传奇》初版本于一九四四年八月十五日问世,这个日子已经深深镌刻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初版本书脊上印有如下字样: 传奇 张爱玲小说集之一 杂志社出版 九月二十五日《传奇》再版本问世时,书脊上仍保留着这行字。《传奇》既是“小说集之一”,按照常理,还会有“小说集之二”,说明当时张爱玲早有出版新小说的打算。写作《描金凤》也就可能不是心血来潮,而是酝酿已久的。虽然那时的上海已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众多“张迷”还是翘首以待,期望早日读到《描金凤》,毕竟,这是张爱玲创作长篇的最新尝试,先前她写过《连环套》,却因遭到批评而半途而废了。直到次年年底,超级“张迷”唐大郎因《传奇》增订本出版喜赋打油诗一首,还特意提到“传奇本是重增订,金凤君当着意描”,后半句的注释为“张有《描金凤》小说,至今尚未杀青”。 不妨作这样的推测,如果《描金凤》顺产,张爱玲可能出版她继《传奇》之后的第二部小说集,内容应该包括《描金凤》和后来补入《传奇》增订本的《留情》、《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等》和《桂花蒸 阿小悲秋》。后面这五篇短篇另出一本集子是太单薄了,加上“中型长篇或长型中篇”的《描金凤》,才能成为“张爱玲的小说集之二”,也许这个张爱玲的“小说集之二”书名就叫《描金凤》! 然而《描金凤》注定要胎死腹中。就像张爱玲晚年撰写又反复修改的《小团圆》,最终还是决意销毁一样。所不同的是,我们对《小团圆》至少知道它写到了张胡恋情,而且已经写出了初稿;对《描金凤》,写了些什么,到底写了多少,是否完成了初稿,我们一无所知。我们只知道,抗战胜利,意味着张爱玲的传奇人生必然要发生重大转折,无论是她的情感史还是创作史,都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描金凤》是不可能再写下去了,因为张爱玲必须搁笔。 二 台湾皇冠出版社出版的《张爱玲典藏全集》(二零零一年四月出版)皇皇十四卷,却有一个重要的遗漏,张爱玲一九四六年十月为《传奇》增订本写的代序《有几句话同读者说》,《典藏全集》失收了。这倒不能全怪全集编者的疏忽,是张爱玲自己先删去这篇不得不写的自辩的。 一九五二年夏,张爱玲告别她的发祥地上海,到香港大学继续学业,不料因奖学金事与校方发生争执,于是由宋淇之介绍,为香港美领馆新闻处翻译美国文学名著以谋生。两年之后的一九五四年七月香港天风出版社推出《张爱玲短篇小说集》,此书其实是《传奇》增订本的翻版,却保留了《传奇》再版本序作为“自序之二”,张爱玲又新写了“自序之一”,唯独删去了《有几句话同读者说》。大概张爱玲以为时过境迁,远在香港的读者已不清楚她抗战胜利以后在上海的尴尬处境,这篇自辩大可不必再保留了。 《张爱玲短篇小说集》一九六八年七月由皇冠出版社“引进”台湾,从此以后,台湾皇冠各种版本的张爱玲短篇小说集,都以港版《张爱玲短篇小说集》为准,《有几句话同读者说》也就永远不见了踪影。可是,这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不是这么轻易就可以翻过去的。迫使张爱玲在这篇自辩中大动肝火,不得不为自己洗刷的,是因为“近一年来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至涉及我的私生活”。有关名誉,有关生计,当然非同小可。不过张爱玲到底是大手笔,行文之间还是说得轻巧了些,何止是“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张爱玲当时就是被社会舆论判定为“女汉奸”之流,这是有书为证的。 三 先后见到两本小册子,一本是《女汉奸丑史》,另一本是《女汉奸脸谱》,不约而同地把张爱玲与陈璧君(汪精卫之妻)、杨淑慧(周佛海之妻)、莫国康(陈公博外室)、余爱珍(吴四宝之妻,后与胡兰成结合)、川岛芳子等大小“女汉奸”相提并论,事情确实变得很严峻,很糟糕。 奇怪的是,这两本小册子都未署名,也没有版权页,《女汉奸丑史》封面署“上海大时代社刊行”,《女汉奸脸谱》连哪里印的也不作交代。但是有一点确定无误,它们都是一九四五年八月以后印行的。日本无条件投降,八年抗战终于坚持到了胜利,敌伪时期为虎作伥的,不管男女,理当受到声讨和谴责,但是否应把张爱玲、苏青乃至关露这些女作家也归入“女汉奸”之列,骂得狗血淋头,当时即使在左翼文艺阵营中,也是有不同意见的。 可以想见,给张爱玲按上“女汉奸”的罪名,泰半是因了胡兰成的缘故。《女汉奸丑史》和《女汉奸脸谱》中关于张爱玲的章节,连标题都如出一辙,前者为《无耻之尤张爱玲愿为汉奸妾》,后者为《“传奇”人物张爱玲愿为“胡逆”第三妾》。两文均言词尖刻轻佻,属于人身攻击,无稽谩骂。只是后者还稍微与文学沾一点点边,虽然观点也严厉得出奇,摘引数段,以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