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缘经验的重新书写 对当下长篇小说创作的普遍看法或基本判断,可能存在着几个明显的悖论。比如,一方面我们认为长篇小说存在着难以挽救的危机,无论是评论界还是一般读者,普遍对长篇小说创作不满;但在不同的会议上,对具体作品的肯定几乎是众口一词。那么,究竟哪种言说是我们诚实的体会,哪种判断更符合当下长篇小说创作的真相。我们认为长篇小说在创作技巧上越来越成熟,因为中国现代小说创作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哪怕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作家,他的小说在技巧上也相当圆熟。但技巧上的成熟,并没有为小说的声誉或命运带来转机,对小说精神或思想缺失的批评不绝于耳。当然,这些评价还仅仅是我们感受到的一些印象。在我看来,长篇小说的危机除了小说这种形式走过了它的鼎盛时期,必然要为其他形式——包括高科技制作的虚拟空间和娱乐形式所替代之外,更与现代人日复一日格式化和不断被复制的生活有关。我们已经没有特殊的经验可供书写。因此,当代文学从发生那天开始,所经历的是一条集体经验、个人经验再到感受性的道路。当作家不能提供新经验的时候,表达感受就成为小说勉为其难的出路。 大概也正式缘于这一背景,小说从边缘地带和地域性知识中获取灵感和出路的现象才普遍发生。无论这是否能够成为一条小说的救赎之路,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策略延缓了小说之死的时间。我们发现在当下的小说创作中,边缘性、地域性的知识和经验被普遍地表达。比如阿来《空山》中机村的传说、铁凝《笨花》中“窝棚”的故事、贾平凹《秦腔》中秦腔、范稳《悲悯大地》中藏传佛教等等。作家从这些具有超稳定的文化结构中找到了他们希望找到的东西。在日常生活经验日趋匮乏的时代,“向后看”不仅适应了主流话语——保护口传与非物资文化遗产的呼声或潮流,而且也缓解了作家经验枯竭的危机。当这一现象形成潮流的时候,长篇小说从“激进”走向了“守成”。或者说,“一线”或“主流”作家不再直接书写他们对现实生活的感受,不再将小说当作他们参与社会事务的手段和工具,他们试图让小说重新回到“小说”,从而改写百年来小说成为“大说”的历史。这种变化在下面将要论述到的作品中得到了证实。 苏童的《碧奴》是对“孟姜女哭长城”传说的重新书写。在当下的生活环境中,要想找到孟姜女的故事几乎是不可能的。也只有文化的童年时代才有可能出现如此浪漫和悲怆的爱情故事。有趣的是,这个故事的男主人公被隐匿起来,他只是碧奴的一个想象,一个情有所系的乌托邦。也正因为如此,碧奴的决绝和坚忍的悲剧才撼天动地成千古绝唱。当然,作为资料极端匮乏的一个传说,我惊叹苏童的想象力和虚构能力。小说不仅用魔幻的方法将眼泪写到了极致,为碧奴最后哭倒长城做了有力的渲染和铺垫。重要的是,苏童用他奇异的想象和对民族文化的理解,将碧奴终于送到了长城角下。这个过程大概是《碧奴》的紧要处。苏童自己说“孟姜女的故事是传奇,但也许那不是一个底层女子的传奇,是属于一个阶级的传奇”。这句自白非常重要。孟姜女时代的底层阶级如果可以类比的话,大概就是今天的农民工。按照过去阶级论的解释,这个阶级是最富于革命精神的。事实也的确如此,从陈胜、吴广的大泽乡起义一直到社会主义革命政权的建立,农民阶级与革命的天然联系成为一个最大的神话。但在《碧奴》这里,这个阶级与我们惯常的理解发生很大的变异。孟姜女去长城的路上所遇到羞辱、恐怖或困难,大都来自于同一阶级。乡兵、蒙面客、门客、车夫、痨病患者、卖糖人、假罗锅等等,这些人同属于碧奴的同一阶级,但这些人从来没有给碧奴任何帮助甚至倾听碧奴的述说。同一阶级的复杂性在碧奴去大燕山的路上被呈现出来。因此,送碧奴到长城角下的过程,才显示了苏童的过人之处。 《碧奴》以当代的方式延续了这个民族传奇,当然,苏童也借助这个传奇延续了他的小说生涯。无论是全球性的一个对非物资文化遗产的救助行为,还是一个中国作家有意的写作策略,我都认为这个“向后看”的意愿都正确无比。在不断合理化的现代性过程中,地域性的经验和知识尤其显得重要。这是保有文化多元化的前提和保证。 当代小说在题材上的“当代性”,显示了作家对当下中国现实介入的热情和勇气,这是一种特别值得肯定的创作取向。但是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代作家想象力和虚构能力的欠缺。当然也有许多历史题材的作品发表,但更多的是革命历史题材。而对民族文化、风情、习俗等有能力书写的作家屈指可数,这确实反映了当代作家对民族传统文化的隔膜或陌生。对传统生活的书写,是发掘、检讨或继承传统的一部分,在这方面当代小说、特别是青年作家的创作显然是有欠缺的。 青年作家徐名涛今年发表的长篇小说《蟋蟀》,是一部对传统文化和生活集中书写的一部作品。此前,他曾创作过一部风靡一时的长篇小说——《北京往事》。这部作品娴熟扎实的语言功底给我留下过深刻的印象,但同时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有他对时尚的意属和对市场的款款情意。只要我们看看他的“广场之恋”、“施大爷的春心”、“被姐夫强暴的盛珠”等没有节制的肆意夸张和渲染的章节命名,其背后的诉求便一目了然。因此那是一部试图搭乘消费主义快车、但又只有时尚外衣而难以放下身架的“夹生”之作。在我看来,那是一部“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作品。其实,作家只要改换一下那花哨作秀的题目——尽管它也是拳头加枕头、色情加暴力,但小说就完全是另外一种面目。但《北京往事》的语言又确凿无疑证明了徐名涛作为小说家的才能。 但长篇小说《蟋蟀》的面貌完全发生了变化。我必须承认,在当下长篇小说创作的整体格局中,《蟋蟀》肯定是一个例外:我们难以判断它是一个什么样的题材,也不能肯定它究竟要言说什么。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部离奇而怪异的小说,是一部故事情节密集又悬疑丛生的小说,是一部显示了作家想象力和驾驭能力的小说。它是一部关于过去的民间秘史,也是一部折射当代世风和私密心理的启示录。它在各种时尚的潮流之外,但又在我们时时更新却又亘古不变的文化布景之内。故事的时间和背景都隐约迷离,我们只能在不确切的描述中知道,这是一个发生在清末民初期间、巢湖一带的姥桥镇陈家大院和妓院翠苑楼里的故事。大院的封闭性、私密性和妓院制度,预示了这是一段陈年旧事,它一旦被敞开,扑面而来挥之不去的是一种陈腐霉变的腐烂气息。这种气息我们既熟悉又陌生,既心向往之又望而却步:妻妾成群的陈天万陈掌柜、深怀怨恨的少东家陈金坤、风情万种的小妾阿雄、禀性难改的小妾梅娘、表面儒雅心怀叵测的义子王士毅、始终不在场但阴魂不散的情种秦钟以及一任管家、两任知县等,各怀心事地款款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