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诠释基督精神的方式 研究者们已经注意到,在中国现代文学的发展进程中,基督教文化所扮演的角色并非无足轻重①。从胡适、陈独秀、鲁迅开始,到郁达夫、郭沫若、田汉、周作人、许地山、冰心、穆旦等等,直接或间接受到过基督教文化影响的现代作家简直不胜枚举。人们不禁要追问:基督教文化这种迥异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外来强势文化为中国文学提供了哪些异质性的精神资源?这种精神资源又从何种层面上丰富了现代文学创作的审美内涵?但遗憾的是,当前研究界对中国现代文学与基督教文化关系研究的这个基础性问题,回应始终含混。本文认为,研究界在这根本问题上的暧昧情况与研究界流行的“索隐法”、“护教解经法”这两种研究方法是有密切关系的。 “索隐法”乃是当前中国最常见的一种关于基督教与文学关系的研究模式。在这种研究模式中,研究者们竭力从作家的个人经历、文本中寻找一切与基督教文化有关的线索,并往往放大这些线索对创作者的影响力。他们一般不重视这些线索具体的内容与历史背景而乐于通过索隐的方式来证明这些线索总是隐秘地见证了作家基督徒式的感情。不可否认,“索隐法”对于考较基督教与现代文学的源流关系有着重要的价值意义,但过分执著于寻找文学创作中宗教影响的痕迹,却常导致研究者过度阐释甚至是完全地曲解文本,也就无法对基督教在现代文学的影响力做出令人信服的估量。 马佳关于鲁迅《复仇(二)》的解读是一个典型的个案。虽大量运用了象征、隐喻等含蓄的表达手法,但鲁迅借用耶稣被钉十字架故事来怒斥现实的黑暗、诉说先行者内心悲凉的题旨还是比较明确的。但马佳为了证明基督教文化对这位中国现代最伟大作家的影响力,却把它完全当成鲁迅表达其基督精神的一个文本。像“钉杀了‘人之子’的人们的身上,比钉杀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污,血腥”②之类表述,鲁迅明明是针对现实黑暗而言的,马佳却认为,这是鲁迅对于基督被钉十字架事件的一个强烈的精神回应:“被钉死的基督是孤独的人之精神,是人类的痛苦。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钉死的是他们未来的前途与希望。”③不仅如此,马佳还进而发挥道:“然而死后的耶稣会复活,会复仇,会悲悯人类的前途。复活的基督将是真的猛士:‘他屹立着……他看透了造化的把戏;他将要起来使人类苏生,或者使人类灭尽,这些造物主的良民们。’我们通过《复仇》(二)中死去的基督以及日后的复活,重振雄风的过程,依稀可以看见鲁迅的身影和精魂。”④按照马佳的引述,人们很容易得到这样的一个印象:鲁迅即使不是一个基督徒,但他某些核心的价值立场上也是非常同情于基督教的,并且他非常擅长于利用某些包含基督精神的意象来表达情思。但令人遗憾的是,马佳的这种论证是相当不规范的,是很难成立的。《复仇(二)》不但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这篇文章(包括鲁迅所有的文章)也没涉及什么耶稣的复活问题。马佳所引“他屹立着”并大大加以发挥的这段文字,则出自鲁迅另一篇文章《淡淡的血痕中》,与基督教感情也毫无关系。 虽然马佳式的读解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个案,但当前不少论说在谈论基督教文化对作家影响时实际上采取的就是这种“索隐法”的思路。许多优秀的持人文立场的研究者为强调基督教文化的影响价值,有时也有一些“索隐法”的议论。 “护教解经法”则是另一种很有市场的研究模式。它强调文学创作最终的价值取决于其表现的基督教意识的深刻程度。据此,它容易得出如下的结论:中国作家中感悟到基督救恩崇高的已经很少,将之作为表现主题的就更少了,因此中国从根本上说没有什么伟大的文学作品。这种完全从基督教立场来判断文学作品价值高低的思维方式,很像是习用了基督教史上那些护教论者的思想方法,因此称之为“护教解经法”。 刘小枫是这种研究方法的代表人物。他在其《拯救与逍遥》中提出过这样一个著名的观点:虽然鲁迅与陀思妥耶夫斯基都是剖析人类灵魂的大师,但鲁迅因为缺乏基督信仰,他的作品最终便只剩下了“阴毒”、“阴冷”,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却因为涉及了基督信仰问题的思考而总是散发出一种救赎的热力⑤。虽然,除了刘小枫,很少研究者彻底地以“护教解经法”的理路来看待中国现代文学中的基督教影响问题,但这种研究方法在研究界仍有着深刻的影响。显然,根据“护教解经法”的价值理路,人们很难对基督教文化在中国现代文学进程中的影响作用问题作出深入的研究。因为在这种思想方法中,核心问题是宗教问题,而所有与宗教相关的问题预先又被设定成一个是不是符合基督教价值的问题,这样的逻辑设定,就容易使得研究偏离正常的人文向度。 因此,如果要真正深入地研讨基督教文化在中国现代文学进程中的价值意义,我们需要摒弃“索隐法”和“护教解经法”这两种习见的研究模式,从艺术自身的价值立场出发来思考问题。 首要的一点,我们不能按照当前习见的方式,在一个简单的层面上不加区分地讨论基督教文化对于现代作家创作的影响。尽管许多现代作家的创作都曾受到过基督教文化的影响,但他们从基督教文化中汲取营养并将之转化为创作上重要的思想资源的角度、立场其实是有很大不同的,这种不同至少体现在他们对基督教文化的吸收和利用方式上存在着外在借用和内在化用两个不同层面。中国毕竟不是基督教国家,有些中国作家对于基督教文化资源的利用,的确是从比较简单的外在修辞策略(比如说主题的创新、题材的新鲜、表述的趣味性)的角度来考量的。这和西方作家的情形有很大的不同。对中国作家而言,我们如果不承认某些作家可能只是外在地简单借用某些基督教的词汇或典故,而是执意要从这些简单借用中论证他们与基督文化内在的亲和性,就容易落入“索隐法”的窠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