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前面都要有个“内容提要”,还要写上几个“关键词”。我想,假如我们将中国二十世纪文化也作为一篇文章,它的第一个关键词应该是什么呢?我认为,大概非“革命”莫属吧! 中国二十世纪一开始,就有一个“辛亥革命”;在这个世纪将要结束的时候,又有一个“文化大革命”,而在这两次“革命”之间,则是一连串的“革命”。虽然人们对这些“革命”的观感不同、评价不同,但它们打出的旗帜却是相同的:“革命”。在二十世纪末,李泽厚、刘再复曾经提出“告别革命”的口号,但似乎没有多少人表示赞同。这也不足怪。否定了“革命”,中国的二十世纪还能剩下什么呢?难道让我们戴上红顶子、从在满清皇帝面前称臣开始而重新选择中华民族的历史道路么?任何人要生存、要发展,都得从二十世纪给我们造成的现实开始:未来的路由现在的人选择、过去的路则是过去的人们已经为我们选择过了的。只要中国知识分子还不能不正视中国二十世纪的历史,还不能不正视中国二十世纪的历史给我们造成的这个现实,就不能不正视中国二十世纪文化的这个关键词:“革命”。 如果说“革命”作为中国二十世纪文化的关键词是一个历史的事实,那么,这个事实的含义到底是什么呢?我认为,它的含义首先就是:正是中国二十世纪的历史与现实,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赋予了“革命”这个词以合理性与合法性,使它作为一个褒义词进入到中国文化的词典里,从而导致了中国文化词汇系统内部关系的混乱而又因这混乱而引起了中国文化的根本性质的变化。 “革命”是怎样成为中国二十世纪文化的一个关键词的呢?从形式看来,辛亥革命的胜利是使“革命”这个概念作为一个合法、合理、褒义的并且极为主动、活跃、积极的概念进入中国文化历史的重要原因,但是,辛亥革命又是怎样发生的、怎样取得胜利的呢?为什么中国古代农民起义的胜利并没有将“起义”作为一个合法、合理、褒义的概念带入中国文化而辛亥革命则能够将“革命”这个概念带入中国文化呢?在这里,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中华民族在国际关系中的弱势地位。这个弱势地位决定了这个革命的发生,也决定了“革命”这个概念的真实意义,决定了它的内涵和外延。显而易见,正是鸦片战争之后中华民族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国际地位,激励着中国知识分子在经历了改良的失败之后而发动了推翻清王朝的政治革命。但是,这个革命与传统农民起义却有一个根本不同的特点,那就是传统的农民起义当夺取了全国政权之后就实现了最终的胜利,“农民起义”这种形式随着这个政权的建立也成了这个政权必须毁掉的武器。但辛亥革命却不同,这个革命是以反对清王朝丧权辱国的行径起而革命的,推翻清王朝并没有最终实现中华民族在国际关系中的独立和自主,并没有最终实现革命者事先对中国社会所做出的全部许诺。而要忠于自己事先的许诺,革命者就不能不在夺取政权之后继续承认革命的必要性。李敖在香港卫视的“李敖有话说”中曾经讽刺孙中山“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这句话讲不通,实际上,这是一个如何理解“革命”这个词的含义的问题。在中国现代文化史上,“革命”早已不仅仅被理解为夺取政权的行动,而更被理解为一个根本社会目标的实现。对于孙中山而言,在三民主义的政治目标没有最终实现之前,是没有理由谈论革命的最终胜利的。这样,在孙中山这样一些真正的革命者的观念里,“革命”这个概念就既包括了夺取政权之前的夺权行动,也包括了夺取政权之后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这是一个历史的过程,而这个历史的过程,也就是革命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复杂的,不但包括夺权的行动,也包括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和变化,那么,对于一个像孙中山这样的革命者而言,是什么能够将所有这些不同领域的不同形式的目标联系在一起,以保障这些历史目标的最终实现呢?“革命思想”!至少在像孙中山这样的真诚的革命者那里,“革命思想”是被提高到所有实际革命行动之上而被理解和运用的,是作为实现革命的最终目标而不可或缺的内在动力而被理解和运用的。什么是真正的革命者?真正的革命者是拥有革命思想的人,是以革命思想看待中国社会、中国历史并根据这种思想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和文化道路的人。不难看到,在中国近、现代文化史上,“革命”不但意味着一系列的社会行动,同时也意味着一种世界观念和人生观念,意味着一种文化。这种文化是在中国近、现代历史的需要中产生的,它标志着中国社会和中国历史已经进入到一个不同于中国古代社会和中国古代历史的新的发展阶段,但它作为一种文化,又不仅仅是外部社会行动的自身,而是一种内在的精神诉求,而由这精神诉求辐射到外部的社会行动之中去,并有一种统领各种外部社会进步性变化的作用。 “革命”,作为一种世界观和人生观,作为一种文化,是有其自身的特征的。首先,“革命”是社会性的,“革命”观念也是一种社会观念,是在社会关系中产生的,是建立在人的一种社会目标之上的;所有仅仅关系个人命运的变化而与社会整体的进步无关的言论和行动并不包括在“革命”的范畴之内,也无法赋予“革命”的价值;其次,“革命”是在弱势群体的立场上产生的,但它不是弱势群体本身,而是弱势群体不满于现状、企图用自己的力量改变现状、取得自己合法地位的一种社会行动,“革命”的观念也是弱势群体在依靠自身的力量改变现状、取得自己应有的合法权利的愿望和要求中产生的;第三、“革命”不是一种交际方式,它与被革除的对象(不一定是人)之间已经处在直接对立的关系中,因而对革命的对象也不再有所留恋,更不再有所期待。也就是说,弱势群体已经不将改变自己命运的希望寄托在强势群体的同情和怜悯上,它必须依靠自己的努力改善自己的命运,这同时也意味着,革命者的反抗是不必取得对方的同意和承认的,是不受对方的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约束的,它的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是独立于主流的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之外的,在这个意义上,革命与革命对象之间只有胜利和失败之分,而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胜利,就意味着这个革命以及与这个革命相伴随的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已经取得了合理性与合法性,失败,则意味着它仍然受强势群体的压迫和窒息,而不具备社会公认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第四、“革命”虽然追求的不是全部的变化,但却一定是根本的变化,是从一种形态向另外一种形态的变化。……“革命”的这些特征,在一般的历史条件下,都是极难得到承认和理解的,但只要纳入到中国近现代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并且作为一个弱势民族的社会成员,它就有了得到理解和同情的情势和条件。不难看到,正是中华民族自求独立和自主的愿望,促使中国文化在进入近现代历史之后,不断向着“革命”的方向发生转化,“革命”也成了中国近现代文化的一个“关键词”。 “革命”作为一种文化价值是在中华民族与西方列强的关系中产生的,但文化又是可以脱离产生它的具体对象而独立存在的,是可以成为人感受和理解整个世界和社会人生的一种较为稳定的方式的。我们看到,直至当代社会,世界上仍然存在着三种具有颠覆性和革命性的力量:在国际关系中,弱势民族反对各种形式的殖民主义压迫、争取民族独立自主的斗争;在同一社会的内部,底层社会群众反抗上层统治集团的歧视和压迫、争取自身合法权利的斗争;在两性关系中,女性反抗男性的歧视和压迫、争取两性平等权利的斗争。所有这三种斗争,都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都是弱势群体反抗强势集团的歧视和压迫的斗争,作为一种文化,也是有着大致相同的倾向与特征的。它们都是使整个世界无法停留在一个现有的历史平面上而必须调动自身的力量才能保障自身的安全和幸福的主要社会动力因素,其意义不仅限于自身,同时也在于对整个社会及其文化的影响:它使整个社会都不能依靠向下的剥夺而必须通过对压制和束缚的反抗(包括外部世界和固有文化传统对人类的压制和束缚)而谋求新的发展。我们看到,构成中国近现代文化主要特征的也正是这样三种社会力量的生成与发展:中华民族在国际关系中的弱势地位唤醒了中国知识分子的独立意识和反抗意识,而这种独立意识和反抗意识也是推动他们主动关注底层社会群众和女性合法权利的精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