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通俗文学是在中国古代文学受西方文学影响后而改良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作为通俗文学阵地的报刊,也曾经是许多新文学家的襁褓。尽管这个襁褓由于全民族在总体文明程度的落后而相对落后,但是如果我们客观地看待它的价值,我们就不能对它们作全面的否定。早在新文学与通俗文学论争之初,就有一些和事佬看到双方共同存在的必要性,从中进行调停。而新文学阵营中的激进者虽然早期因现代通俗文学中的糟粕而曾经严厉地抨击现代通俗文学,但到了20世纪30年代、40年代,鲁迅、茅盾、郑振铎等人,对通俗文学的评价均能相对平和,对通俗文学作家的成就也能给予相应的肯定与赞扬。特别是鲁迅等人对新文学自身的成就能有清醒的认识,感到新文学的实际成绩与自己的期待相去尚远。这就为他们对新文学与通俗文学互补共存的必要性认识奠定了基础。虽然五十年代以后这种雅俗对应传统未能对应地存在下去,但它对于我们今天客观、冷静地看待两者的关系奠定了基础。 一 对于新文学与通俗文学的共存互补,早在新文学诞生不久,新文学与通俗文学的争论之初就有人开始提出来了。这些调停者不仅仅是一般地做和事佬。许多调停者的看法,也还都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设性的意见。这种相对折中的意见,在通俗文学家那里尚能接受,而且大都发表在通俗文学家主持的刊物上,但却遭到了新文学家的激烈批评。新文学家们的看法,固然有其合理的一面,他们激进的态度也确实使得新文学获得了立足之地和长足的发展。但历史地看待现代文学家的态度,我们依然感到了他们是左倾偏执的,不利于文学园地的百花齐放,不利于文学这一艺术形式获得全社会的普遍接受,也不利于新文学以平和的心态健康地发展。我们今天来重新审视这些调停者的看法,不仅可以有助于以客观的态度对待新文学与通俗文学的论争,而且可以为当代雅俗文学的互补协调发展提供借鉴。 早在1921年6月10日以前,黄厚生就给《文学旬刊》投寄论文《调和新旧文学谭》,认为保存国粹者和新文学者“方法有些不同,实质上还是异道同归呀!”两者都“各走各的极端”。该文被郑振铎先生《新旧文学的调和》一文引用了作为靶子批评。郑振铎认为“无论什么东西,如果极端相反的就没有调和的余地。”对此,黄厚生则不以为然。他在1921年6月30日出版的《文学旬刊》第6号上,发表了《调和新旧文学进一解》一文。他认为当时的现状是新文学家已得到文学的门径,而旧文学家“尚处于黑暗的迷梦中,摸不着真正文学的门径”。旧文学家之所以要引出“解放”、“家庭问题”、“社会问题”出来,说明他们已经感到封建的道德观念如“割股疗亲”、“贞操问题”、“婚姻事件”的错误和荒谬。因此,说他们“无药可救”,显然是错误的。黄厚生认为自己虽然没有新文学家那样“猛进的动力”,又不能援助旧文人,但“我们却也要时常回回头,招呼招呼他们,指点指点他们,教他向光明正大的路上走去。”旧文学家做得不好,并非自己不想好,因此,应该感化他们,让他们“新文学化”。黄厚生的这种看法,无疑是站在新文学家立场上,对于通俗作家表示同情,希望新文学家们给予通俗作家以暗示和指导。其用心固然善良,但目的仍在于消除通俗文学,其效果与激烈的新文学家殊途而同归。他与郑振铎的分歧在于给现代通俗作家开的处罚单的内容不同,一要彻底毁灭他们,一要改造他们。郑振铎在《文学旬刊》① 中发表的《新旧文学果可调和么?》说旧派通俗作家“他们心已死了,怎么还可以救药呢。”我认为黄、郑二人的办法都不能使现代文学处于多元互补的局面。尽管旧派通俗作家中许多人思想观念很陈旧,但通俗作家满足普通民众的艺术趣味的方向是不可或缺的。 楼一叶在《一句公平话》② 中,充当了真正的和事佬。他认为欧化派小说家和礼拜六派小说家各有优劣,不要互骂对方粗劣,“如果大家平心静气,破除了成见,细细搜求一些对方高深优美的作品来看看,便自然知道都误解了。他们所不同的,只是一点形式,那原质是一样,也有好也有坏呀!”说得比较浮泛,但这种基本立场在当时颇有普遍性。署名听潮生的《精神……原质》一文认为新旧小说如同烹调精肉。两者烹调法不同,猪肉都是猪肉,清炖、红烧、炒肉丝等方法不同而已。③ 在1922年出版的《红杂志》第12期上,马二先生(冯叔鸾)的《谈小说》比较了西方的科幻小说与中国的狐仙小说,并进而对通俗小说与新文学小说进行比较,主张新旧文学应该兼容并包(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延续性,一直持续到抗战胜利以后)。当然其中也不乏信口雌黄,未做深入思考者。 比如胡寄尘的《一封曾被拒绝发表的信》中,曾想当然地把新文学与通俗文学比作新开邮局与老式信局的关系。说明新文学自己办好了,自然就会淘汰旧式通俗文学。这种比方,无疑就把新文学看成是取代落后的老式信局。人力车马车之类的邮政局、电车了。看似公平、实际上与其他新文学家的观点相比,只是操作方法不同而已。1943年商社书报出版的《春秋》第1卷4期编者的《〈春秋〉十一月号前置词》中,采取各打五十大板的态度,希望大家发扬“陆处之鱼,相煦以沫”的精神,和平共处。“即使因意见殊而有所辩论,亦宜出之以研讨的态度,互相攻讦未免失却了文化人的尊严。”他对“正流派”与鸳鸯蝴蝶派两者“唇枪舌剑”、“灭此朝食”的态度极为不满。“其实你写你的正统派文学得了,他写他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得了,各行其是,也各有千秋,根本用不着互相诋毁。”“同为文化工作者,存什么门户之见,闹什么阋墙之争?”这种说法,如同市井大嫂劝架,动机很好,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廖国芳1927年底在《红玫瑰》第三卷45期上从文学形式的角度,要求采取折中的态度对待新旧小说。“旧式小说,固然是腐化了,但也不能说它毫无可取,新式小说固然是改进了,但也不能说毫无缺憾。我们应当用一个折中的手段,采长舍短,另开一个新局面。对于诸如旧小说的结构缺乏艺术性、人物和情节缺乏足够的背景烘托,不善于客观描写,其主观描写也多陈腐的字、词、句等等。而新文学也有缺乏主体感的,缺乏浪漫情调等毛病,不少人多用“欧化式的累赘的长句。”廖国芳主张新文学与旧派通俗文学要相互取长补短,从中走出文学发展的新路子。“对于旧的好处,自然不可一概抹杀,对于新的好处,更要尽量去容纳它,融化它,但也不可太于盲从,争奇斗巧,这样做去,或者可以找到一条新出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