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1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2338(2007)01—0149—04 当下,海外汉学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关系问题已成为一个学术热点。其中,王德威“被压抑的现代性”论题则尤为引人注目,对于它所生发的“晚清现代性”文学史叙事以及这一文学史叙事同“20世纪中国文学”、“重写文学史”等理论命题之间的复杂关联,学术界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研究者们往往将其纳入当代思想文化的发展格局中进行阐发,着重论述的是它与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社会文化思潮之间的互动关系,对于这一论题背后的理论基点及其在学术史上的坐标性位置却未能作进一步的探究。在这里,我们要追问的是:“被压抑的现代性”论题何以能对中国现代文学研究提出挑战?它同既有的研究范式之间的分歧究竟在哪里?这种分歧除却现实思想根源之外,是否另有更为深刻的缘由?本文试图通过梳理“晚清现代性”文学史叙事的内在思路,对上述问题作一初步阐释,以期由此激发起我们对于现代文学研究的深入思考。 一 晚清至五四,一向被视作中国现代文学的发生期,这两个历史时段间的复杂纠葛亦备受文学史家瞩目,诸多关于20世纪中国文学的深刻论述都是以此作为思考的背景从而产生问题意识的。“被压抑的现代性”论题也将晚清文学作为了立论的切入点,然而,与之前的研究迥然不同的是,在这里晚清文学似乎被赋予了一种象征性意味,被推向了与五四新文学相对峙的立场,而且这种对峙关系也已经超出了既有研究范式的阐释范畴。 在《被压抑的现代性——没有晚清,何来“五四”?》一文的开篇,王德威即断言:“有关中国文学现代化的问题,近年已屡屡被提出讨论。五四文学革命的典范意义,尤其引起众多思辨。而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当是晚清文化的重新定位。”[1] 所谓“重新定位”,实际上隐含着一个文学史分期问题。在他看来,内涵繁复的晚清文学绝不应仅仅被视作现代文学的序曲、前奏,较之五四文学,这一历史时期的文学其实更富于现代意味,并进而推论,是“晚清,而不是五四,才能代表现代中国文学兴起的最重要阶段”[2]。将晚清文学纳入现代文学的历史进程进行论述并不鲜见,在《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这篇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文章中,研究者们就已经把晚清文学同五四以来的新文学并置于同一文学谱系中,认为从晚清起“与古代中国文学全面的深刻的‘断裂’开始了:从文学观念到作家地位,从表现手法到体裁、语言,变革的要求和实际的挑战都同时出现了”[3]。然而稍作辨析我们就会发现,虽同样是从晚清谈起,对晚清文学的价值也都予以积极肯定,但二者之间还是存有既微妙又深刻的差异,这种差异可被概括为“两种晚清文学”之间的区分。《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一文所言及的晚清文学意指戊戌变法之后所产生的新的文学形态,这种以“新小说”为代表的新式文学肇始于严复、梁启超、林纾等新派人士对西方文化、文学的广泛引介。作者认为,这是一种“走向世界”的文学,与五四所标举的启蒙精神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从而和五四文学一起完成了现代中国文学与传统文学的“断裂”。王德威则直言,他所谓的晚清文学指的是狭邪小说、科幻乌托邦故事、公案侠义传奇、谴责小说等产生于中国文学传统内部的文学样式,不仅与启蒙知识分子无关,反而在文学史上一直遭受到五四以来启蒙现代性的压抑,被排斥在现代文学的概念范畴之外。从以上的简略对比可以看出,对“两种晚清文学”各自所做出的不同认同,实际上彰显了对五四新文化运动所持态度的本质差异。在中国近现代史上,五四的标志性意义不容置疑,它之于中国现代文学的独特价值则尤为显著。那么在这一背景下,上述关于晚清文学的两种不同选择、阐释便不能仅仅局限在晚清文学研究的领域里去理解,这其实是“晚清现代性”与“五四启蒙”这两种文学史观之间的对峙与抗衡。 我们知道,文学史观的意义体现于它对文学所作出的独特理解和阐释,而这种独特的理解和阐释首先是建立在对文学文本和文学现象的遴选之上的。换言之,每一种文学史观的产生都意味着一条特定文学史边界的形成,这一边界昭示出一种文学价值评判标准,并以强制性的力量将与这种评判标准相背离的文学形态排除出去,从而构筑起了封闭性的文学秩序。众所周知,《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代表的是20世纪80年代以“追求现代化”为学术取向的研究理念。作为一种启蒙文学史观,它最突出的特征就表现在以五四新文学为核心,以现代、传统这一对范畴为基点来构建现代文学史的逻辑框架,“两种晚清文学”的分野似乎即证实了这一点。对现代文学研究的学术史作一回顾便可以发现,在20世纪文学史上启蒙文学史观虽几经曲折却始终植根于现代文学之中,是“现代”一词支撑起了我们的文学想象,并赋予了现代中国文学以独特的意义内涵。同时,也正如汪晖所言:“现代文学这个概念一方面是建构一个独立的文学领域,另一方面则是排斥性的,即通过现代/传统、新/旧的二元对立,而将大量文学实践排斥出去。”[4] “晚清现代性”文学史观即把批驳的矛头指向了这种现代/传统相对峙的文学价值评判标准。王德威认为:“五四作家急于切断与文学传统间的传承关系,而以其实很儒家式的严肃态度,接收了来自西方权威的现代性模式,且树之为唯一典范,并从而将已经在晚清乱象中萌芽的各种现代主义形式屏除于正统艺术的大门外。”[5] 在他看来,其实正是这些被视作“传统”的文学形态才具备更为强烈的现代意味,只不过在文学史上一直遭受到接受了西方现代性的“精英”知识分子的压抑,否则“可能早已为中国之现代造成了一个极不相同的画面”[6]。可以看出,在这里以往现代/传统之分的界限被消弭了,取而代之的是两种现代性——五四启蒙现代性与晚清现代性之间的对立,同时这种对立又被表述成了精英/非精英之争。精英一词尤其值得关注,王德威一直将它与“儒家”、“上流文学”、“正统”、“文以载道”等概念并用,目的似乎就在于将五四新文学与古典文学传统中的雅文学联系起来。在笔者看来,雅俗观念其实正是王德威重构现代文学谱系的理论基点,其意图就在于引入雅俗体系来“搅乱(文学)史线性发展的迷思,从不现代中发掘现代,而同时揭露表面的前卫中的保守成分”[7]。我们看到,在“晚清现代性”文学史观所构建的文学等级秩序里,雅俗标准成为评价文学现象和文学文本的主要价值尺度,只不过与传统的雅俗内涵界定相反,在这里雅文学是以压抑者的面目出现的,所以作为“现代雅文学”的五四新文学受到了指斥和贬抑。而从狭邪小说、鸳鸯蝴蝶派小说到新感觉派直至沈从文、张爱玲,这一脉“被压抑”的现代文学则被认定真正体现了“由即将失去活力的中国文学传统之内所产生的一种旺盛的创造力”[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