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402(2006)12-0092-04 新月派之后影响最大的现代格律诗理论,是1950年代何其芳提出的“现代格律诗论”。1940年代初,何氏就觉察到新诗“还有一个形式问题尚未解决”,于是对新诗的形式开始了思考和探索。1953年他明确提出有必要建立现代格律诗。第二年他在《关于现代格律诗》一文中,便提出了具体的理论主张。 何氏的理论在该文中有一个归纳:“我们说的现代格律诗在格律上就只有这样一点要求:按照现代的口语写得每行的顿数有规律,每顿所占的时间大致相等,而且有规律地押韵。”①除这个基本点之外,何氏在该文以及另外的文章中还提出了两个重要的具体要求:其一,他在该文中提出每顿包含一字至四字;在另一文中也提到现代格律诗“可以从一字多到三四个字为一顿”。②其二,提出现代格律诗“每行的最后一顿基本上是两个字”。③ 以下对何氏上述现代格律诗理论的三个要点逐一加以分析和评论,着重指出至今被学界忽视的一个主要局限——对诗行顿歇规律的忽略。 关于“每行的顿数有规律” 何氏所谓“每行顿数有规律”,主要指每行的顿数整齐,他在《关于现代格律诗》一文里对此作过说明。其实,“每行顿数有规律”应当是广义的,它既指每行顿数整齐,也指每行顿数相对整齐,例如相互对称。何氏在该文中只是指出和强调了前一方面,却没有指出后一方面,这是一个缺陷。就何氏强调每行顿数整齐这一点而言,它与新月派闻一多的格律理论大体相同。闻一多的格律理论也强调诗行顿(他称“音尺”)数要均齐,所以,何氏的这一格律理论可以看作是对闻氏格律理论的继承。但两者也有一个重要的不同点:闻氏不但主张诗行的顿数整齐,而且字数也要整齐。何氏则只要求诗行的顿数整齐,并不要求字数也整齐一律。他认为“要顾到顿数的整齐,就很难同时顾到字数的整齐”。④在这个问题上,两者各有所偏,调和的意见似乎较为妥当:诗行的顿数整齐,其字数则可以是整齐的,也可以不是整齐的。创作的实践证明,做到诗行的顿数和字数都整齐并不困难。 何氏上述格律理论的提出,借鉴了中国古代五七言诗的格律形式。他说过:“我认为古代的五七言诗是很可以供我们建立现代格律诗参考的,但从格律方面说,我们应该采取的只是顿数整齐和押韵这两个特点,而不是它们的句法。”⑤其实,外国格律诗一般也是每行的节奏单位(西方许多语言的格律诗的节奏单位叫“音步”,中国的则叫“顿”或“音顿”)数整齐,也可以押韵。所以,何氏“每行顿数有规律”这话,只说出了中外格律涛的一般规律,并没有说出汉语格律诗的特殊规律。这说明何氏的这一理论还是笼统的,不成熟的。这是由于何氏对汉语诗歌节奏的本质还缺乏深入的认识。何氏认为汉语诗歌的节奏是顿节奏,他在《关于现代格律诗》一文中说,“中国古代格律诗的节奏主要是以很有规律的顿造成的,这已经是许多研究诗歌的人所共有的看法”⑥;“我说的顿是指古代的一句诗和现代的一行诗中那种音节上的基本单位。每顿所占的时间大致相等”⑦。 何氏关于顿节奏的看法是基本正确的,但还不全面,还欠深入。这是因为,他虽然把由若干音节组合成的顿看作汉语诗歌节奏的基本单位,但是忽略了,或者说没有强调指出,标志和划分出那节奏单位“顿”的,是“顿”之后的大小不等的顿歇。其实,各种语言的诗歌节奏单位都是由一定数量的音节组合而成的音组,这种音组一般都有自己的特征或者说标志。由于汉语语音的独特性,汉语诗歌中这种音组的标志主要不是音组中的重音,而是音组后的顿歇。⑧汉语诗歌中这种音组之所以适宜叫做“顿”或者“音顿”,就是因为这种音组后有大小不等的顿歇。汉语诗歌的节奏就主要是由这种音顿在诗行中的反复造成的。⑨因此,汉语格律诗不但要讲究诗句(行)中顿数的规律,同时还要讲究顿歇的规律。顿数规律在古代诗歌中的表现是:一句诗有一定的顿数,例如五言诗每句含三顿数(也有划分为两顿数的),七言诗每句含四顿数(也有划分为三顿数的)。顿歇规律在古代诗歌中的表现是:一句诗有几顿数,便有几个大小不等的顿歇;一般是句末的顿歇最大,句半中的顿歇较大,其余处的顿歇较小。这些顿歇规律,是基于汉语的自然顿歇规律而又被艺术形式化了的。然而,何氏的顿节奏理论只讲究诗行的顿数规律,却忽略了相应的顿歇规律。(学术界历来的研究都忽略了这一点。)正因为如此,何氏按照自己的理论写出的有些格律诗就并不具有鲜明、和谐的节奏感。试看他的《西回舍》中几行诗的节奏形式: 一个/碉堡/在村子/南边, 又一个/碉堡/在村子/北面, 敌人/正旺呢,/像马蜂/一样 闹嚷,/簇拥着/它们的/蜂房。 两根针/可以/钉死/昆虫, 碉堡却/限不住/人的/活动。 十二/条枪/成立了/大枪班, 做营生/睡觉/都不/分散, 破公路,/砸汽车,/埋地雷,/割电线, 配合/工作/人员/打汉奸。 (第七行也可以划分为三顿数;“十二条枪/成立了/大枪班”,不过这样就“破格”了,即不是每行都是四顿数了。)何氏是按照自己的格律理论写的:每行顿数有规律,都是四顿,也押韵,并且大致也符合他提出的以二字顿结尾的要求。但是我们感到第三、四两行读起来节奏就不大和谐,这就是因为它们的顿数虽然有规律,它们的顿歇却没有规律。只讲求诗行的顿数规律而不管相应的顿歇规律,就会出现凑顿数的现象,出现与汉语诗歌音顿节奏不相适应的西式的跨行现象。⑩何氏的这两行诗就有这种西式的跨行现象。依照语言的自然节奏,这两行诗可以改写成为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