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自“五四”时期有“新文学”与“旧文学”的称谓起,就在观念上有了以“新”“旧”为价值标准对文学的划分意识和评价尺度,也就有了相对于旧系统而言对新文学价值系统重建的要求①。如果说,当年胡适认为“历史上的‘文学革命’全是文学工具的革命”②,提出的是对文学自身价值体系重建的话,那么,以“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反对旧文学、提倡新文学”③ 为主要内容的“新文化运动”,就清楚地表明对新文学介入社会文化价值重建的吁求。当时的这两个目标和任务,在客观上触及到新文学后来发展中一对重大关系,即如何处理文学自身的价值重建与文学介入社会价值体系重建的关系。这对于在整个20世纪中国文学发展中,都是关系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现代文学的经验无疑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所谓文学自身价值体系重建,是指侧重于对文学本质、属性、功能,文学表现对象、语言、创作方法、接受等文学本身的价值理论问题和实践中的价值问题的重新认识和体系建构,包括对文学各具体门类如诗歌、戏剧、小说、散文等特性和价值属性的重新认识、界定、评价等。它包含价值观念、价值创造、价值实现三个子系统。它是以文学的逻辑来建构的价值体系。所谓文学介入社会价值体系重建,是指文学以其不可替代的特质和方式融入社会精神价值系统,对人的知识、信仰、伦理道德、心灵情感等发挥潜移默化的特殊作用和审美评价,文学因此与整个社会文化价值体系建立新的效应关系。这是由文学的社会人文性质所决定的。 中国现代文学的经验表明,在文学最终作用于人这个交叉点上,文学自身的价值选择与文学如何介入社会相统一。在这一点上,鲁迅做出了最好的思考与回答,也在后来遇到了最大的难题。鲁迅认为中国旧文学是“瞒和骗”的“不好”的文学,而再三地呼吁文学应该“真诚地,深入地,大胆地看取人生并且写出他的血和肉来”④,并从精神上唤起民族的觉醒,追寻理想的人性。他认为“不好”的旧文学可能引人“更深地陷入瞒和骗的大泽中”⑤,而“好”的新文学可以是“引导国民前途的灯火”⑥,这体现出他对新文学的价值选择。鲁迅从现实的教训中意识到,改造国民精神比医治肉体创伤更重要。据许寿裳留学日本回忆:“鲁迅在弘文学院的时候,常常和我讨论下列三个相关的大问题:一,怎样才是最理想的人性?二,中国国民性中最缺的是什么?三,它的病根何在?”⑦ 鲁迅在自己一系列的创作中,着力于“画出国民的魂灵”,“为人生,而且要改良这人生”⑧,批判国民劣根性,去寻求“国民精神之发扬”⑨。直到去世前不久,他仍在思考中国的“人史”,并说:“我至今还在希望有人翻译出斯密斯的《支那人气质》来。看了这些,而自省,分析,明白那几点说得对,变革,挣扎,自做工夫,却不求别人的原谅和称赞,来证明究竟怎样的是中国人。”⑩ 鲁迅主要是以小说和杂文来解剖中国人的“国民性”弱点的(《阿Q正传》、《示众》可谓小说方面的代表),但他并没有把“病根”归于“小民”,而是归于“大小统治者”的“治绩(11);更赞叹中国大多数老百姓是能够“明黑白,辨是非”(12) 的,那些“地层下”的民众是“中国的脊梁”(13)。鲁迅深刻地触及对国民精神的价值、信仰、情感、伦理道德等问题,而这也正是文艺介入对社会价值体系的解构与重建的一个例证。但鲁迅并没有一味追求在作品中为人指出明确的“道路”,或者“预约‘黄金世界’”,而是以其形象性、情感性、艺术概括性等特质和属性,让价值选择和情感倾向自然而然流露出来,达到改造国民精神的作用,实现自己的文学价值目标。这充分体现了“文学价值”之与一般价值的区别和文学介入社会价值体系重建的独特意义。而鲁迅后来与“革命文学”阵营内部,与自由主义文学在关于文学特性与当代价值方面的争论或斗争,包含了深刻的文学价值冲突和自己求真求实的选择。 “为人生”、“画民魂”、“举火把”成了走在时代前列的众多现代作家的自觉追求,也成为他们艺术创造的价值目标。不独独鲁迅,从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曹禺到田汉、胡风、艾青等等,都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对自身在社会大系统中文化身份、价值作用做出了定位与选择。即便是作品曾被划入“另册”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自由派”作家,其中如梁实秋、沈从文、张爱玲之类,尽管有艺术观念、言说方式上的不同,但在大的方向上,依然着眼于文学要成为社会的写照,表现对人生、对生命态度的严肃探索精神。这不能不说也是有意义的价值选择。依现代文学的经验,我们大体上可以看出,在文学的价值选择上,大致上呈现为以下三种形态,或者说是三种基本的方向: 其一,文学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互渗互动。“互动”表明变化。它不同于以前强调文学的“社会功能”,而是从文学认识论的哲学基础转向价值论哲学基础,也就是说,不仅仅探讨文学对社会反映与被反映、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而是从文学活动主客体的相互关系着眼,深入解释文学实践主体的需要、动机与文学客体属性之间建立的价值关系,从而更深入地研究各种价值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特别是作为文学活动主体的个体追求文学价值的动因。价值关系视角在这里就获得克服或者片面强调文学的社会作用,或者片面追求所谓“纯文学”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在这个意义上,既是现代文学理论建设的需要,也是扭转现代文学部分创作被动局面的需要。此价值选择的哲学基础并不动摇反映论基础,而是进一步深化这种基础,从而更有利于实事求是地解释现代文学的价值现象。 其二,启蒙与政治审美化的不同路径。中国现代文学因是处于历史大变动时期,无疑渗透着浓浓的政治文化因素。文学与政治的关系因之而凸现出来。从价值的选择看,现代作家作品中选择的是或将政治性内容审美化,或将审美性因素政治化两种取向。前者以鲁迅、茅盾、巴金为代表,将启蒙政治予以审美化,如鲁迅的《呐喊》、茅盾《子夜》、巴金《寒夜》,都从社会问题入手,从生活、感性、语言、现象赋予艺术生命;后者以创造社、前期“左翼”为代表,从审美浪漫主义转化为革命浪漫蒂克,从文学革命转为革命文学,走的是价值选择政治化的道路,虽给现代文学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但也不失现代性文学道路的另一种探索。 其三,文学价值选择是中国人在进入现代社会后的精神世界的感性显现。创作与欣赏,作为作者和读者的一种精神实践,内在地包含了人的目的性与价值选择。文学的价值实现过程也充满非常复杂的现象,它既反映着文学价值实现的取向、程度,也体现着社会价值取向、精神追求的特征。每一次的文学价值观念、价值创造和价值体系的重建,都发生在社会和文学的重要历史转型期,都与整个社会价值体系的变化密切相关,都是对文学主导发展方向的价值探讨与引导。在新文学发展历程中,其价值选择和价值重建始终不曾停止。这个过程中,有时相对“统一”,有时“杂乱无章”,有时相对平静,有时冲突激烈、流派林立。对于作家而言,有的是一以贯之(如鲁迅),有的是与时渐进,有的是前后相左(如胡适)。但总起来看,中国新文学形成了两大文学价值主导系统,即以肩负历史和民族责任、追求文学参与历史过程因而突出文学对国民群体的精神重建的文学价值系统,与以追求个体生命价值和个性自由因而追求文学超越意义的文学价值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