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诗作为古代诗歌家族中的一员,没有人否定过它的存在,但也没有人正视过它的存在,古代诗学史上星星点点的言论只能给人提个醒,使不至于忘记三言诗;现当代连能提个醒的言论都少见了,几乎没有一部古代文学史曾述论及三言诗,研究论文近乎没有。鉴于此而作此论,以供补缺之用。 一 三言诗的始出时间 关于三言诗的出现时间,古代诗学界多有论说,呈众说纷纭之势,去同存异,大体有这么几种,一是刘勰在《文心雕龙·章句》中提出的“三言兴于虞时,元首之诗是也”①;二是与刘勰同时的任昉在《文章缘起》中言的“三言诗晋散骑常侍夏侯湛所作”②;三是唐代刘存的观点,“以为始于‘鹭于飞,醉言归’”③,他把《鲁颂·有
》一诗中杂有的“振振鹭,鹭于飞。鼓咽咽,醉言归”诗句看作了三言诗之始;明代还有三种观点,谢榛认为“《江有汜》乃三言之始,迨《天马歌》体制备矣”④;王世贞把汉鼓吹铙歌《巫山高曲》、《上陵曲》作为三言诗之始,他在《艺苑卮言》卷二中言:“‘巫山高’、‘芝为车’,非三言之始乎?”⑤ 曹学佺认为,“候人兮猗”乃“三言诗之始”⑥。三言诗始出的时间,在古代成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今天看来,上述的六种观点,均有偏失。三言诗在春秋战国时期体式已备(这一点将在下一部分论述),任昉的三言诗始作于西晋夏侯湛诗之说,自然是不成立的;王世贞把两首汉鼓吹铙歌作为三言诗之始出,想必是两诗障目,不了解汉代及汉代前的三言诗作。刘存、谢榛虽然把三言诗之始追溯至《诗三百》时代,但仍没有穷尽其源起。中山大学陈炜湛教授在研究中发现,如果“将现存《商颂》中显系后人添加的词语删去,将双音词易为同义的单音词,再除去不见于甲骨文及同期金文之虚词、形容词、副词,居然基本上仍能成诗,而其句式大致可易为三言句”,于是,陈教授就下了这样的结论:“《商颂》的原始记录(与其歌唱形式当然不同)不是四言诗而是三言诗。其四言诗形式是后世添加虚词、副词、迭音词等的结果。如此说成立,则中国诗歌的原始阶段固在商代,其文字记录形式实为三言句或以三言句为主。”⑦ 据陈教授之说,三言诗的始出时间至少要追溯至殷商时期,刘存和谢榛的观点显然晚了一个朝代。 曹学佺的三言诗始于“候人兮猗”说,上溯至大禹时代,有探本求源之势,但细究起来,也是不成立之言论。涂山氏之歌“候人兮猗”,按陈炜湛教授的删减方式,其就成了“候人”二言诗;如果保留“兮猗”两个语气词,涂山氏之歌就成了四言诗。显然,曹氏观点不能自圆其说。再看刘勰的观点,“元首之诗”最早载录于《尚书·益稷篇》:“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元首丛脞哉,股肱惰哉,万事堕哉!”⑧ 亦按陈教授的方式,将“元首之诗”中的语气词“哉”删去,除“元首丛脞”一句是四言,其他诗句都是三言诗句,这样看来,刘勰说“三言兴于虞时”,还是有一定根据的。但“三言兴于虞时”之观点的成立,还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元首之诗”确属虞舜时代的作品,二是“元首之诗”至少是目前所能见到的最早三言诗资料。那么,先秦还有比“元首之诗”更早的三言诗资料吗?如果再向前追溯,我们就会发现,葛天氏之乐歌是比“元首之诗”还早的三言诗资料。这样说来,刘勰的“三言兴于虞时”的观点也就不成立了,“元首之诗”究竟是不是虞舜时代的作品,在这里也没必要去考证了。 《吕氏春秋·仲夏纪·古乐篇》载:“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达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禽兽之极。”⑨ 有关葛天氏的时代,较明确的记载不多,约《汉书·古今人表》、《帝王世纪》两处,前者言葛天氏是在伏羲、女祸之后,黄帝、炎帝之前的又一个氏族首领,后者言葛天氏在有巢氏之后,亦袭伏羲之号。两处记载都是据传说而录,口耳相传是上古时期史料传播的主要形式,虽然传说在可靠性上令人生疑,但其中仍能保存一些信息,葛天氏是氏族制时期象伏羲、黄帝、炎帝一样的部落首领,而且早于虞舜,还是被公认的。但对葛天氏之乐歌至今还存在着误解,认为“载民……总禽兽之极”乃“八阕”的题目,而“八阙”的内容却认为没有保留下来。⑩ 事实上,“载民……总禽兽之极”即八句歌词,而不是八个标题。通过比较我们会发现,“载民……总禽兽之极”八句,与《蜡辞》中的“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勿作,草木归其泽”(11) 四句是相同性质的祝祷式语段,八个祝祷式语句不适合作乐歌的题目。甲骨文“舞”字像一人手执牛尾起舞。“操牛尾,投足”的三人,即三舞者。陈梦家先生曾言“名其舞者曰巫,名其动作曰舞”(12),也就是说舞、巫同源,再结合“载民”“玄鸟”等八个祝祷式语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判断:《吕氏春秋》在这里所记载的是一个巫祭歌舞。葛天氏之乐歌中的歌词作为祝祷语句,不可能是长篇巨制,应是象《蜡辞》中的语句一样,语句少而简短,“载民”“玄鸟”等八个简洁的语句本身就是适宜而完整的巫祭歌辞,不可能再有其他语段。对葛天氏之乐歌的误解,应该说是因“阕”字而起。“阕”原本是一个动词,《说文解字》解为“事已,闭门也”(13)。后又引申为演奏结束、乐曲终止,如《仪礼·大射》有言:“主人答拜,乐阕。”(14) 在《吕氏春秋》的“投足以歌八阕”语句中,“阕”字既不是指事已,也不是指乐曲结束,而是引申为乐歌的单位名词。“阕”作为乐歌单位名词,自在东汉马融《长笛赋》语句“曲终阕尽”(15) 中再次出现后,直到唐朝才又开始被使用,出现在沈亚之《文祝延二阕》(16) 的标题中;到了宋代,开始普遍使用。“阕”在唐宋指一首乐歌或乐歌段落,如果拿“阕”字的这一义项来理解《吕氏春秋》中的“阕”字,自然会得出《葛天氏之乐》仅存八个乐歌段落标题的结论。但在《吕氏春秋》这里,“阕”作为乐歌单位名词不是指乐歌段落,而是指乐歌中的句子。这里需要先看一看句子之“句”的解释。“词意完具者为一句”(17),《玉篇·句部》有解:“句,止也,言语章句也。”(18)《集韵·遇韵》也解:“句,词绝也。”(19) 我们据句子的概念性解释可以说,“阕”字可以引申出乐歌段落这一义项,也可以引申出乐句这一带有“事已”之意的义项,马融的“曲终阕尽”可以佐证。“曲终阕尽”中的“阕”,如果以乐歌段落来解释,显然与“尽”不搭配,而以乐句解之,就顺乎句意了。以乐句解“投足以歌八阕”中的“阕”字,也比以乐歌段落解“阕”字更顺乎《吕氏春秋》对葛天氏之乐的记载。所以,“载民……总禽兽之极”八句就是一首有二言、三言、五言的杂言诗。虽然这一首歌诗是杂言诗,但“遂草木,奋五谷,敬天常,达帝功,依地德”这五句整齐的三言诗句却有不容忽视的时代诗学价值,其是三言诗在当时发端的表征。接下来需要说明的一个问题是,这首以三言为主的杂言乐歌在葛天氏时期有没有产生的可能。据河姆渡文化遗址和马家浜文化遗址考古发现,在距今有六七千年的氏族制新石器时代,已有猪、狗、牛等家畜,已种植籼稻、粳稻、葫芦、蕨菜等农作物,而且一些飞禽走兽栩栩如生地出现在陶器的图案中。这些说明,葛天氏时期养牛、种植五谷,对禽兽作类概念上的认识,已不是不可能。那么,反映相关内容的巫祭歌舞之出现也是合乎历史实际的。从乐歌形式上看,也可以断定其为较早的古歌。据夏启时代已出现《九歌》、《九辩》等较大型的古乐歌,可以判断在葛天氏时期出现“载民;玄鸟……”之简古的乐歌完全是可能的。总之,据现有的文献资料,三言诗的始出时间应追溯至葛天氏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