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06)03-0123-08 诗歌作为语言艺术的独特形态,其生命的活力常呈现于由语音起伏变化所形成的声韵节奏之中,这一音声律动现象在中国诗学传统里被称为“声律”。与此同时,也有一种将“声律”概念狭隘化的倾向,即把它的内涵混同于齐梁以至唐初的“声律”说。这样一来,诗歌声律的讲求便基本局限在四声平仄之类调声术上,而声律也俨然成了五七言律体的专有品。但这并不能真正反映中国诗学声律观的全部内容,甚且未能包容其思想精髓在内。执此以成说,会导致传统声律说蜕变为一爿丢失了灵魂的躯壳。本文意在全面考察古典声律说的基础之上,恢复其本来面目,以发扬其内在的精义。 一、“歌诗”与“诵诗”:诗歌语言声律的源起 诗歌语言声律是怎样产生的呢?这个问题可以上溯至人类生命乃至宇宙生命的律动,但仅就其实际的演变过程来看,则应该说是歌与诗相分化的结果。 上古时代,诗、乐、舞合为一体,人心中的诗并非是写出来或念出来的,而是唱出来和演出来的。所以,那一时代尚未有“诗”,而只有“歌”,或者说,诗存在于歌之中,也便是后人所讲的“歌诗”了。这样的习俗在进入文明之后仍延续了很久,我们今天读到的《诗经》三百首,在当时便都是合乐可歌的,楚辞里的相当一部分 (至少像《九歌》、《招魂》等)亦皆供演唱之用。在诗乐合一体制下谈音声节奏,自然不能不以乐曲的声律为主要着眼点,先秦典籍里有关音声律吕的探讨全属这一类,即使是《尚书·舜典》所引“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之说,似乎将诗与声、律初步联系起来,讲的也依然是歌曲的声律,而非诗的语言声律。 这并不意味着诗在当时根本不存在任何语言上的声律追求,而是说,语言作为歌词当应合曲调,其音声的律动亦须受乐曲支配。比如,《诗经》各篇以四言句为主体而又有大量杂言,句尾用韵却并无定则,多用双声叠韵等联绵词语,又多重章叠句、回环复沓的表现,这些声律因素恐怕不单纯出于修辞的考虑,而跟其所应合的乐曲旋律密不可分。又比如,楚辞惯用“兮”(读如“啊”)字句,“兮”或在句中,或在句尾,其所起的调控与舒缓诗歌音节的作用,当亦是由配合曲调变化而生发的。于此看来,诗的语言声律这个阶段尚处于对乐曲的从属地位,未取得独立的定性,这或许正是后人读先秦诗歌而感觉其韵律丰富多变的缘由。 诗乐一体的局面毕竟不能长久维系下去,诗自身的发展必然要求从乐曲的附属地位中解放出来,这中间也有个逐步衍化过程。春秋年间,列国士大夫在盟会聘问时的赋诗言志和晚周诸子著书立说时的引诗、说诗,已显示出诗乐分离的先兆。待到屈原、宋玉等一批辞赋家出现(班固称赋为“古诗之流”)[1](卷1),这一分化的迹象则从用诗推扩到作诗领域。汉人立乐府,意图恢复诗以应歌的传统,但“采诗入乐”[2](《艺文志》)的做法本身便意味着诗、乐原已分家,须经“采”与“入”方能重新结合。清人沈德潜认为,“汉时诗乐始分,乃立乐府”[3](《例言》)。但其“始分”的提法虽稍有不妥,而将立乐府作为诗乐相互独立后的应变措施,则皎然可信。也正因为诗、乐已经分开,时人对诗与歌的区别遂有了新的认识,所谓“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2],恰切地体现了诗的性能的转变,即由上古的“歌诗”转成了汉以后的“诵诗”。当然,“歌诗”的统绪并未断绝,不仅是汉乐府,以后历代王朝均有以诗合乐的现象流传,而并非为合乐而写的“诵诗”显然构成诗的主流,诗用于诵较之应歌有其更为广阔的活动空间。 那么,“诵”对于诗歌语言声律的建构究竟起着什么样的影响呢?“诵”一作讽诵,按照“倍(背)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的说法[4](《春官》),则讽诵诗篇时是很注重其声韵节奏的,不光要抑扬顿挫,朗朗上口,尤须“静气按节,密咏恬吟”,这才能“觉前人声中难写、响外别传之妙,一齐俱出”[5](P524)。换言之,是要通过高声朗读和潜心吟味来把玩诗歌语言音节的妙用,以领略其内在的情意,这对于语言声律美的发扬自然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汉代“诵诗”初立,汉人对“诵”也特别关注。楚辞在两汉期间广为传播的一条通道便是凭借讽诵,故史书记载上有汉宣帝召九江被公诵读楚辞之举[2](《王褒传》),其余赋、颂各体文章的诵习更为常见。即令用以应歌合乐的乐府诗,在配以曲调的同时,也还有“采诗夜诵”[2](《礼乐志》)的需要,以便语言声律与乐曲声律取得协调。在这样的社会风气鼓励下,诗歌语言声律从乐曲声律的遮蔽状态中凸显出来,以获得其自身的定性,乃是顺理成章的了。 语言声律正式建立的一个主要标志,便是五七言诗体的形成。前面说过,以“诗三百”为代表的周代诗歌是以四言为主干的,但句式韵式以至章法都不规范,在很大程度上要受曲调变化的制约。而汉以后形成的五七言诗体,则句有定字(五七齐言)、字有定节(二字一音组,末尾单音收节)、两句一联(一联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隔句押韵(转韵亦有规则),用为通则,表明诗歌语言声律已彻底摆脱乐曲的羁绊,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还要看到,诗句由四言到五言和七言的演变,不仅是多了几个字或表意功能有所拓展的问题,从根底上说,也是诗歌语言音声节奏的重大改造。汉语的特点是一字一音,单音节和双音节词特多,这就自然地造成诗句组合上两字一顿(拍)的习惯。以四言诗为例,每句二顿,每顿二音节,再加上二句一联,四句成章,整个地都是“二·二”式排列,在合乐歌唱时兴许觉不出什么,一改为“诵诗”,其音节的单调呆板便显而易见。相比之下,五七言句式则要灵活生动的多,其句内音节的组合为“二·二·一”(或曰“二·三”)和“二·二·二·一”(或曰“四·三”),成奇偶相生的关系,而单句的奇字数又与各联各章的偶句数构成反差,加以用韵的间隔与转韵的变化,遂使它成为古典诗形中最适合于吟诵的一种声律结构,因此,其长盛不衰是有缘由的。事实上,在它取得定型之前,人们已做过多方面探索。流传至今的汉代诗歌并不多,形态却五花八门,有接续四言与骚体的,有采用五言、七言的,更有尝试用三言、六言和各种杂言体的,这种现象的产生固然与音乐体制的变化(由雅乐到清乐)相关,亦不能不视以为确立诗歌语言声律的必要前奏。据此而言,则语言声律的探求实已成为汉代诗歌创作上的一大课题(虽尚无理论上的自觉),它显现为各种诗形的运用与建构,并以五七言诗体的定型化宣布了自己的告成①。汉以后,诗坛上仍有各种诗体流行,亦各有自己的音声节奏,而五七言诗体的主导地位则一直未曾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