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院校研究与我国的高教研究有所不同:(1)研究内容、价值取向不同。美国院校研究主要对本校自身运行或发展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是具体的、实用性的研究。“院校研究”的价值取向,主要不在于“增进知识”,而在于其“实用的目的”,其“物化成果”是提交给决策者的“报告”,而非“论文”,这些报告直接用于决策者改进高等学校的管理决策和政策规划。而传统意义上的高等教育研究,在通常的语境下,是指那些以增进高等教育的“理论知识”和产生高等教育的“实践规律”为价值取向的学术研究。(2)研究对象、方法不同。高等教育研究将人类高等教育的实践作整体或部分的研究,旨在提高人们对于高等教育的性质与规律的认识与把握,而院校研究“则以个别学院、大学或大学系统为其研究对象”。美国院校研究的特点是靠数据说话,以定量研究为重,而高教理论研究主要以定性研究为重。(3)机构设置相似但不等同。美国高校几乎都有院校研究机构,我国也几乎都有高教研究机构,这一点相似,但由于研究侧重不同,美国院校研究机构既是本校的数据中心,又是分析中心,更是参谋咨询中心,它能紧密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富有价值的应用研究,所以是不可缺少的部门。而我国高教研究机构宏观理论性的研究较多,什么“中心”也不是,甚至在学校的地位偏下,被视为教辅单位。(4)人员组成不同。各个专业背景的人都有可能在美国院校研究机构谋得一席之地,他们或许不是“教育学”出身,但借助于各学科的理论与技能,美国的院校研究才得以成为高校领导的“左右手”。我国高教研究机构的专职人员普遍是(高等)教育学“科班”出身,所作的“研究”,自然是以高等教育理论或所谓高教“热点”问题为出发点,由于专业背景、研究方法单一,可能会出现不愿或不能对本校实际问题作深入研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