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大学生失业的政府保障模式,是指政府采取一定的财政措施,将有意愿并积极进行职业搜寻但仍未找到合意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纳入财政帮扶体系,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一定的保障。失业保障包括主动保障与被动保障两种模式,为了减少大学生就业风险,采取主动保障模式是上策。同时,可以考虑市场保险模式,亦称商业保险模式,即开发大学生失业保险项目。通过失业保险补偿,来弥补失业大学生的经济困难。 政府保障模式与市场保障模式各有其优点与弊端,政府保障模式不需要参保成本,但这种模式将大学毕业生与下岗职工联系在一起,很容易使大学生产生心理挫折感,也为当前政府负荷沉重的低保制度带来极其复杂的管理因素;商业保障模式需要大学生付出一定的参保成本,但这种选择模式的商业化特性更容易为大学生所接受。 两种保障模式可以形成一定的融合或进行险种改造:一是将商业保障模式改为政策性保险品种,政府为保险公司开办这一品种提供政策性保障,减少商业盈利行为,尽可能实现所交保费与保险金给付的平衡,不足情况下由政府提供亏损补贴,两种保障模式融为一体,补贴基金来源可以从为失业大学生提供的低保基金中开支,前提是政府要积累相关资料进行保险测算;二是将大学自愿选择的学生平安保险、助学贷款信用保险及失业保险捆绑在一起,形成综合险,同时为学生入学期间提供意外伤害保险、疾病保险与毕业后两年内的失业保险及信用保险,这样可以降低单一险种带来的风险,减少投保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