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054;G467.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07)08-0033-06 一、问题的提出:大学收费不再上涨后还要做什么 我国政府在1997年对大学收费实行“并轨”管理后,如何有效管理大学收费就一直是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多年来,教育部每年都会在新生入学之前三令五申强化收费纪律,并开通了价格举报电话,基本上维持住了2000年的收费标准。但是,有一个现象应该引起人们的注意,即类似地区的一般院校与名校的收费标准相差无几,同一地区重点院校学费补偿生均成本的程度低于一般和民办院校,即质量和办学条件越差的学校,从学费收入中得到的补偿越多。[1] 各个大学只要不触犯收费上限,学费对成本补偿了多少,是否具有下调的空间,外界一概不知。 在学费上限及其上涨趋势得到控制后,与大学收费有关的两个问题凸显出来。一是大学收费标准虽然得以控制,但并没有得到公众的认可。人们仍然认为大学的收费标准超出了我国普通家庭的承受能力。以收费相对较低的青海师范大学为例,即使学校完全按照教育部的标准收费,每个学生的年支出最低也在7000元以上。其中,学费3000元,最低生活费3000元,公寓费800元,书费400元。一个四口之家的西部农村贫困家庭,即便有三个身强体壮的劳动力,一年的纯收入也供不起一个大学生。到外地就读的大学生每年最少花费10000—15000元,家庭经济状况更是苦不堪言。[2] 二是一些大学以降低质量为代价,提高大学学费对教育成本的补偿水平,相当于提高了大学的收费标准。如扩大学校办学规模,三四万人的大学比比皆是,任意扩大班级规模,有些学校的高等数学课竟然达到200人的规模,后面的学生连符号都看不清楚。规模显著地降低了生均培养成本,即使完全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标准收费,这些大学也能够在很高的水平上补偿教育成本,甚至还可以有所盈利。 以上问题带来的负外部性是非常显著的,超出普通家庭承受能力的收费影响了受高等教育者的社会阶层结构;教育质量的下降则降低了高等教育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目前,学生质量的下降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教育部为此专门组织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但靠评估来推动教学质量改进的成本是非常高的。因此,教学质量评估只是教学质量控制的一种方法,还需要深入理解教学质量的成本意义。 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来看,第一个问题的解决需要提高奖助学金、贷学金的资助力度,优化奖助学金、贷学金在学生资助中的结构。奖助学金、贷学金的资助力度,由于教育部对某些地方政府的批评① 而引起了广泛注意,但优化资助结构,提高资助效率这一方面还未得到关注,这应该成为今后制度建设的重要领域。第二个问题揭示了单纯控制大学收费水平引起的后果。大学没有积极性提高质量,而有积极性去降低质量,即通过偷工减料来实现利润,而不是通过优质优价来实现利润。设定价格上限,虽然其政策目标是有利于消费者,但实际的结果是,让消费者花同样的价格消费质量低劣的产品,其整体效应是整个市场商品的质量都难以提高。[3] 在高校从免费教育到收费教育的转轨过程中,在中国高等教育还是卖方市场的情况下,各高校很可能为了自身的利益而疯狂涨价。限制收费上限对于控制价格上升的局面是必要的,但是,长此以往地进行下去,大学教育质量的下降会充当收费标准上升的替代品。在收费上限基本控制住以后,下一步管制的目标应该是什么,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还需要做些什么,这需要学者们进行系统的研究。 目前,大学收费政策研究陷入了这样一个局面:要么政府增加对大学的投入,减少大学对学费的依赖,要么政府增加对贫困生的资助,减轻贫困生家庭的经济负担,不管怎样,解决学费过高和贫困生的问题似乎都是政府的事,大学做不了什么。大学虽然不具有典型的自然垄断特征,但大学仍然拥有卖方市场带来的权力,学生及其家长只能接受相应的价格和服务。政府只能通过控制大学官员的任命权,将大学收费控制在不违规的范围内。很显然,大学收费的管制结果与公众和政府的预期相差很大。因此,在大学收费取得初步管制效果后,大学收费管制制度设计应利用学界对管制研究的成果,形成大学收费的均衡机制,达到兼顾政府、大学、公众等各个利益集团的价格博弈均衡。只有激励大学参与到提高质量、降低学费的行列中来,才能从机制上解决问题。 二、政府对大学收费加以管制的目标 管制,是政府不直接介入企业和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和经营活动,但对微观活动加以监管和限制的行为。过去,政府管制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但近年来,对公共利益的管制成为政府管制越来越重要的领域。政府之所以对企业和社会组织内部的微观事务采取管制,主要是因为存在着自然垄断的现象。[4] 自然垄断,是指有些行业生产的技术性特征具有规模递增效应,以至于该行业的最优市场结构就是垄断。如电力、邮电、铁路行业等。如果政府不加以限制,这些行业就能够凭借其垄断地位寻求远高于边际成本的价格,从而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政府管制的目标就是将这些企业的价格限制在合理回报率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