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9.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600(2007)05-0009-06 一、大学组织与人民公社组织的同根性 人民公社制度是中国始于20世纪50年代止于 20世纪70年代,在农村实行的一种“乌托邦制度”。人民公社是以自觉劳动为基本原则、以集体生活为基本特征、以精神激励为主要手段的理想化的生产组织方式,它有着特别稳定的社会组织结构和相对平均的分配方式。这一社会组织终因其生产效率低下,在以包产到户为基本特征的个体经济取代集体经济之后宣告解体。理论界曾有人指出我国公立大学至今还保留着类似于人民公社的组织制度,并认为该公社组织形式的各种特点在我国当前的大学组织中都有充分表现。这种说法是否恰当虽然还有待探讨,但至少在低效率和低绩效方面反映出制度同源、问题同因的共性。 人民公社解体后,产权变革是引发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重要因素。但是,如果公立大学仿效这一路径,在产权变更上找到如此有效的激励,则非易事。原因在于除了政策约束之外,还有大学自身的特点制约。因为大学是一个整体,财产不可分割的特性和生产组织的群体特性,使其产权激励只能以团队为载体,每个成员主要依靠集体生产、团队激励和团队索取的方式共同经营学校。大学教师和职工在学校定额劳动之外与知识产权和劳动力产权相关的收入,如讲学、著书立说、科学研究等也大多以学校为背景,借助于团队的价值来实现。人民公社制度下那些忠诚的劳动者,因其辛劳长期得不到合理回报,致使其他社员不愿仿效。该组织方式使更多的人选择了偷懒、搭便车和侵占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公社生产组织方式的低绩效,最终回报以贫穷和饥饿。而大学的人民公社组织方式,则回报以学术消极和文明滞后。但是,人民公社低效率、低绩效的状况,在几个农季后就可以被验证,而大学的低效率、低绩效状况则需要很多年才能显现。公立大学因其财政供给的稳定性和人人有饭吃的分配体制,致使大学内部制度创新的积极性与农民相比相差甚远。邓小平同志所倡导的产权变革方式,对农民所产生的激励,实现了制度设计的初衷。而公立大学在产权激励手段不足的情况下,还没有新的低成本的组织制度来替代。于是,诸多学者开始思考当前我国公立大学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寻找问题的成因。 二、同根性所派生出来的行政属性 大学组织原本是复杂和奥妙的。当我们从其组织方式这一相对单一的视角观察其运转机理时,就比较容易分辨出中国公立大学人民公社组织方式的典型特征,尤其在治理结构上所表现的人民公社的行政属性。这一属性可浓缩到它自身形成的科层组织系统。 马克斯·韦伯所提出的科层组织系统表明,只有在它所要求的各项原则全面贯彻时,才能产生积极稳定的效用,展示其组织制度的优越性,而一个仅仅只履行局部职能的科层组织系统,恰恰相反。一个充满缺憾的大学科层组织系统,尽管它有碍效率,但在某些方面仍能保持其强大的功能,其中最有效力的是权力分层以及与之适应的利益分配。教授在权力分层中的弱势,容易使整个大学组织在运行过程中群体行为偏离它预定的目标。我们很难想象,在大学这样特殊的社会组织要完成另一个组织(政府)给它设定目标、规定任务、控制其财产、支配其剩余的情况下,而不去模仿政府机构的管理方式。大学第一层级的代理人,具有既代表大学又代表政府的双重身份,这使他们自觉不自觉地把大学带入政府的行政管理方式。由于教授被放置在大学科层组织的最底层或游离于大学双子权力系统的科层组织之外(孙天华,2004)[1],权力的实现没有相应的组织载体,这就诱使他们纷纷向行政靠拢,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业务管理部门,甚至一些教授宁愿去争取那些层级很低的一官半职也不愿单纯以教书营生。放在一个有利可图的行政组织框架之中去分析这种做法,会发现如此行为选择并非出自不明智。这种行为产生的动因,仍然是利益索取的可能性诱导,因为在大学组织权力分层中,各种利益也相应配给。一个院系的教研室主任或许由一个讲师担任,但这个教研室的教授们要听从他的吩咐,一些社交活动,甚至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如果没有他的同意,大概就很难成行。教授们积极谋取一官半职,虽不可避免官本位因素影响,但也并非真正看重职务本身,图个方便大概是他们真实的用意。在大学里,一个级别不高的行政职位,甚至后勤系统一个科长,手中的权力也要比一个教授大得多。面对现实的利益选择,一些急功近利的教师开始误入歧途,把追求一官半职当作目标。这些做法,从某种程度上是由大学类似于公社的属性所决定的。其实,大学是一个做学问的地方,如果已设定的组织机制把它的成员引导到追求一官半职的方向中去,则如同人民公社社员丢弃农桑。教师不愿从事教学与科研,势必远离大学的目标,造成人力资源的严重浪费。个体离开目标的积极性越大,他所处的组织就越呈现负效率。 三、行政属性与制度的前提假定 一所大学应有其组织所需的严格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职称晋升和行政职务的升迁制度。什么样的组织能制定出科学而有效的规章制度,什么样的组织能严格贯彻这些制度,问题不像一些学者描述得那么简单。诺思认为:事实上一种为有效的资源配置提供刺激的所有制结构才是实质性的(道格拉斯·C·诺思,1992)[2](P29)。在社会耗费巨大成本,或者动用战争手段统一起来的与所有制有关的意识形态,也未能幸免于因所有制结构先天缺陷而不得不丢弃的结局。苏联的集体农庄和我国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给我们提供了现成经验。当初或许没有人把这种制度与“经济人”或人本假定联系起来,甚至在意识形态上排斥了这种假设或近似的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