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07)05-0093-06 “冒籍跨考”现象指的是在科举考试体制中,由于录取的“分区定额制”,导致考试竞争激烈地区的考生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进入考试竞争相对不太激烈的地区参加选拔性考试。“冒籍跨考”在宋代出现,至明清时期愈演愈烈,严重干扰了流入地区教育的发展及科举考试的正常进行。“高考移民”问题的出现从根源上讲与“冒籍跨考”有相似之处,也和各地区文化教育发展程度的显著差异及高考中实施的招生名额分配政策有直接关系,是当今社会和教育中的焦点及热点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明清“冒籍跨考”问题的探究,为解决当今“高考移民”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一、明清“冒籍跨考”的形式及其出现原因之分析 宋代以后,由于南北文化教育程度差距不断拉大,在原来的科举考试体制下,一些落后地区特别是北方地区由于文化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以全国统一标准进行选拔使得那些文化教育落后地区的考生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并出现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了全国各地区文化教育发展的相对平衡,因此在明洪武时期开始在会试中实施“南北榜”,并在乡试中也分省拨定名额。“分区定额制”对于部分考生尤其是那些处于文化教育程度较高、考试压力相对较大地区的考生产生了不利影响,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他们接受教育和出仕为官的机会,于是出现了士子由原籍进入其他机会相对较多地区的非法流动,即“冒籍跨考”。 何谓冒籍?“以外县之籍贯冒认本县之籍贯曰冒籍。”[1]《钦定学政全书》载:“冒籍进学,久奉严禁。嗣后如有同省异府,同府异县,冒籍入学,许本籍童生出首,将失察各官,题参治罪。”[2] 可见,在一般情况下,外县籍贯入本县之学即为冒籍入学。由于“冒籍跨考”在明清时期影响很大,下面拟从其形式、产生的原因、政府为禁冒籍而采取的措施以及这些措施的实施效果等方面来分析这一问题。 1.明清“冒籍跨考”的形式 “冒籍跨考”主要有两种形式:冒充异地考生参加乡、会试;童生试中的“冒籍跨考”。 (1)冒充异地考生参加乡、会试。由于会试录取中的分区定额制主要影响到对考生入仕机会的限制,而乡试录取中的分区定额制不仅影响到考生的入仕机会,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其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机会。因此,考生冒籍参加会试意味着增加其入仕的机会,而冒籍参加乡试,则不仅可以增加入仕机会,同时也更有可能去国子监深造并以此取得出身。由于明代法度未臻完善,冒充异地考生参加乡、会试现象较为突出,如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顺天乡试多冒籍中式。至是,余姚人钱德充易名仲实,冒大兴籍以中”[3]。不过,尽管乡、会试层次较高,但参加考试者人数相对较少,因此此种冒籍只占总冒籍的少数。 (2)童生试中的“冒籍跨考”。明清时期的“冒籍跨考”主要存在于童生试中。明代规定“科举必由学校”[4],清沿明制,凡欲登科者,必须先进入地方的府州县学,亦即童生试是士子进身的第一关。童生试中的分区定额制主要影响到童生进入府州县学的机会,因此对于一些考生而言,冒籍参加童生试,则有可能进入府州县学,从而取得入仕之阶。与乡、会试相比,童生试地域分布广,考生数量大,政府很难对其实施有效的监控,因此,科场中的舞弊现象以童生试最为严重,而“冒籍跨考”便是舞弊现象的一种重要形式。 明代地方府州县学的入学考试中已出现了冒籍的情况,《明武宗实录》记载:“正德六年(1511年)七月丙寅,礼部言旧例学校乏材处,许他县人补生员,比乃有冒籍入学者,甚坏士习,宜令各提学官查核。果学有所成,发回本学,计所补廪增月日,依次出身。其学无成冒籍者,俱为民,遂着为令。”[5] 至清代,童生试中的“冒籍跨考”问题更加严重。清政府规定,凡报名应考的童生,必须是本县人,外籍士子则须由地方政府认定已入籍者可视同本籍。顺治二年(1645年)定:“如祖、父入籍二十年以上,坟墓、田宅俱有的据,方准应试。”[6] 这一规定实际上成了清政府的一个永制,但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康熙、雍正、乾隆直至嘉庆时期,“冒籍跨考”始终是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如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广西学政鞠恺在奏折中便称:“惟冒籍之弊最甚。本省府县相邻之人冒考者固有,而浙江、江西、湖广、广东等省之人冒考广西者尤多,大抵或因父兄作幕,或因亲友贸易,诡计影射,混入考试;并无实在田产庐墓。入学之后,仍归故乡,而大比之期复来冒试。”[7] 2.明清“冒籍跨考”现象产生的原因 对于“冒籍跨考”的原因,明清两代多有论及。如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因顺天乡试冒籍中试者多,礼科给事中陈斐疏陈冒籍之出现,“或因居家之时,恃才诈奸,败化伤风,削籍为民,兼之负累亡命,变易姓名,不敢还乡者有之;或因本地生儒众多,解额有限,窥见他方人数颇少,遂逃入京,投结乡里,交通势要,钻求诡异者有之,或以顺天乡试多四海九洲之人,人不相识,幕业无知,可以买托代替者有之”[8]。又如康熙九年(1670年),浙江巡抚范承谟分析了士子“冒籍跨考”的原因:“盖人之必欲冒籍,或因问拟罪犯,本地难容,或系劣行黜生,条例难容,或出身下贱,图他郡之不知,或才学低微,希小邑易取。”[9] 具体而言,“冒籍跨考”的直接原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