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3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07)04—0021—04 1998年,安徽凤阳县开始引入大学生科技村官;从2001年开始,浙江省慈溪市公开招考慈溪籍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这些探索,为选派大学生到农村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而真正把“大学生村官”纳入政府人才计划,并进行制度化安排的则始自于河南省。2001年河南省以鹤壁市为发端,开始了选派“大学生村官”的尝试。到2006年底,全省已有7618名“大学生村官”到农村任职。2006年7月,河南省专门下发文件,计划用3到5年时间,基本实现全省每个村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因此,这里笔者以河南为例,从制度层面对“大学生村官”问题进行理性分析,并对“大学生村官”制度建设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探索和建立“大学生村官”制度的重大意义和实践价值 “大学生村官”制度,从操作层面上讲,就是在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人才,并派驻到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任职的一项制度安排。建立“大学生村官”制度对于提高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城乡人才的合理流动,扩大大学生就业渠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的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和实践价值。 1.建立“大学生村官”制度有利于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执政能力。“村官”是新农村的领路人,是新农村各种事业的组织管理者,也是新农村各种复杂矛盾的协调和解决者。这就要求农村村官在处理农村事务的过程中要有新观念、新思路、新方法。而当前农村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首要问题是大多数农村村官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思想观念相对落后、法制意识薄弱等制约因素。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有新鲜血液的注入,那就是选派大学生到农村任职,建立“大学生村官”制度。当代大学生既知识丰富,又充满活力。“大学生村官”虽有在处理实际事务、解决实际问题方面缺乏经验和方法的不利方面,但同时他们的整体科学文化素质高,思想观念先进,法制民主科学意识较强,思路活跃、点子多。这与当前农村干部队伍在很多方面有着明显的互补效应。“大学生村官”的就任,有利于提高当前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 2.建立“大学生村官”制度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才是关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人才支撑。但是,当前我国农村人才缺乏的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从我国人才流动的走势来看,受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向往城市成为农村的一种普遍社会心理。农村大量的劳动力,尤其是有一定文化层次的劳动力,开始大量地向城市流动和转移,而农村大量的大中专毕业生又不愿回去。由此出现了人才从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农村几乎成为人才“洼地”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很有必要通过建立“大学生村官”制度,搭建农村人才“高地”、促进城乡人才双向流动。当前我国农村实用性人才匮乏,农民不仅缺技术,缺服务,而且也缺教育,缺引导。当代的大学生学有所长,他们一方面能够在技术、信息、教育、卫生等方面为农村发展提供最现实的服务,另一方面也能够在广大农村寻求到发挥自己才干和智慧的舞台。但是完全靠市场驱动,农村似乎又缺乏一定的吸引力。因此,通过实行“大学生村官”制度,搭建通向农村的人才桥梁,在为农村输入管理型人才的同时,解决农村实用人才奇缺的问题,这不仅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条新路,而且对缓解我国人才结构性矛盾,优化城乡人才配置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3.建立“大学生村官”制度有利于开辟大学生的就业渠道。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大学生就业难逐渐成为我国的一个重要社会问题。特别是随着近年来的高校扩招,毕业生数量的不断递增,大学生就业压力越来越大。据统计,1999年我国高校扩招以来,普通高校招生规模大幅度递增,2007年的高校毕业人数已达到495万人。在未来数年内,每年高校毕业的学生将突破500万,每年将有25%左右应届毕业生不能就业。在这种情况下,通过选派的形式将一些优秀的大学生充实到农村担任村官,缓解大学生在城市的就业矛盾和压力,并逐步使选派“大学生村官”形成制度,无疑是开辟大学生就业渠道的一条重要的途径。我国共有72.3万个行政村,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我国广大农村将成为大学生就业一个新领域。 二、河南省“大学生村官”制度安排的基本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河南省是全国典型的人口和农业大省,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攻坚阶段,不仅农村干部队伍存在着“不适应”问题,而且农村急需的实用型人才也比较缺乏。而与之相反的则是大学生就业面临着“相对过剩”,存在人才闲置现象。正是从这些问题和矛盾出发,近年来,河南省启动了“大学生村官”计划,并在制度安排上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全面建立“大学生村官”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1.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 为了确保“大学生村官”计划的顺利实施,近几年来,河南省各级党委政府把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摆上战略高度,努力使选派大学生到农村任职成为满足农村人才需求、扩大大学生就业的一项重要制度,并在拓宽选聘渠道、创新使用机制、完善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和探索。 一是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确保“大学生村官”的选任质量。为使“大学生村官”选得准、留得住,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向大学生宣传农村工作的重要性,展示农村广阔的发展空间,增强干事创业的诱惑力,促进大学生就业观念的转变。省市两级都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意见》,对“大学生村官”的选任做出严格的规定。在选拔环节,确定年龄35岁以下,热爱农村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为选拔标准;要求通过严格的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公示等一系列程序,最终确定被选拔的对象。在任用环节,坚持被选对象由乡镇党委研究任命、回本村任职。明确规定,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职务;预备党员和非中共党员,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有条件的一些地方还实施交叉任职。这些选拔和任职标准,既保证了“大学生村官”的质量,同时也成为激励“大学生村官”渴求上进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