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610(2007)03-0047-05 一、政府政策之规定:不偏不倚 如析其源,政府对于两派的具体规定可以追溯到清末1903年张百熙等人所拟定的《任用教员章程》。稍后,清廷以《奏定任用教员章程》之名颁布实施。其规定,正教员“以将来通儒院研究毕业,及游学外洋大学院得有毕业文凭者充选。”副教员“以将来大学堂分科毕业考列优等,及游学外洋得有大学堂毕业优等中等文凭者充选。”[1] 可见大学堂正副教员都可从国内学校毕业者与得国外学校之文凭者中选聘,且没有任何偏向。 进入民国以后,1926年,广州国民政府颁布《国民政府对于大学教授资格条例之规定》,其“资格”一条对助教、讲师、副教授三个等级的教师在作资格阐述之同时,也表明了政策上对待两派之态度。关于助教,主要有两点:第一,“国内外大学毕业而与学士学位者”;第二,“于国学上有研究者”。关于讲师,第一,“国内外大学毕业而得硕士学位者”;第二,“助教完满一年以上教务而有特别成绩者”;第三,“于国学上有贡献者”。对于副教授,第一,“外国大学研究院终业而得博士学位者”;第二,“讲师完满一年以上之教务而有特别成绩者”;第三,“于国学有特殊之贡献者”[2]。此处规定中,对助教与讲师聘任时,对待毕业于国内国外大学获有学位者都一视同仁。另外同时“于国学有研究者或贡献者”也可的规定,似乎又表明对待“本土派”稍显优厚。实则不然,因为尽管“海归派”在留学期间因受资料或环境等因素的限制而有所忽略国学研究,然而并不能掩盖两派人士都可钻研国学并作出成绩的可能性。说明在助教与讲师的聘任中,政策规定还是不偏不倚,比较中立。只是在“副教授”的规定中,因只提及“毕业于外国大学研究院获得博士学位”而没有说到国内大学,确实有偏于“海归派”之向。因此,就助教、讲师与副教授总体来说,此时对待两派的政策砝码,略有倾向“海归派”之象。翌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公布《大学教员资格条例》。因与前者无实质性差异,姑且不论[3]。 抗战期间,1940年8月,教育部公布了一个《大学及独立学院教员资格审查暂行规程》,其关于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的聘任规定,对于两派也都极为兼顾。如助教中规定“国内外大学毕业,得有学士学位而成绩优良者”,讲师中规定“在国内外或研究院所研究得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同等学历证书而成绩优良者”,副教授中规定“在国内外大学或研究院所研究得有博士学位或同等学历证书而成绩优良者,并有价值之著作者”[4]。没有再像前两个规定在副教授一级中对待二者略有偏差。此后,1948年教育部颁布《大学法》,但是未曾涉及这方面内容。因此,以上三者就构成整个民国时期国立大学教师聘任中对“土”“洋”二派有具体规定的法律法令。 但是,如果我们将视野扩大到国立大学之外,则会发现其实在专门学校与私立大学教师聘任中,对待“本土派”与“海归派”态度之异同已有例可循。1913年,教育部颁布《公立私立专门学校规程》,其规定,如欲成为公立私立学校教员,则须具有以下资格:第一,“在外国大学毕业者”;第二,“在国立大学或经教育部认可之私立大学毕业者”;第三,“在外国或中国专门学校毕业者”;第四,“有精深之著述经中央学会评定者”[5]。因对毕业于国内国外者都平等对待,故无偏袒之意。同时,教育部公布了《私立大学规程令》,关于教师任职的资格,规定到:“一、在外国大学毕业者。二、在国立大学或经教育部认可之私立大学毕业,并积有研究者。三、有精深之著述,经中央学会评定者。”[6] 与前一个规程相比较,内容似乎少了一条,但是从文字表述与其实质来看,二者无多少差别,仅仅一个是针对专门学校,一个是就私立大学而言而已。同样说明对待“本土”与“海归”二派,私立大学也未分而待之。 二、国立大学之取向:轻“本土”而重“海归” 从上述分析可见,在政策制定上政府并未有意将“土”“洋”二派区别对待。但是,本因近代国立大学在具体聘任实践中与政府政策之规定有着两歧之现象,同时又因近代中国大学师资缺乏和当时国人普遍趋新之心理,因此,国立大学在实际聘任中往往重“海归派”而轻“本土派”。 如以国立四川大学1935年与1936年的情况为例,虽然从“海归派”占教师总数之比例来看,并不占绝对优势,如1935年教师总数为102人,有留学经历者为56人,仅超过半数5人,占总数比例约为54.9%;1936年教师总数为146人,有留学经历者为71人,比半数少了2人,占总数比例约为48.6%,即是说从数字上看,“海归”者占教师总数总在半数上下游动,“土”“洋”二派似乎平分秋色。但是,如果同时参考四川相对闭塞的地理环境而能够聘得如此多的有留学经历者确属不易等因素,数字所反映的实际意义就要深刻得多。而且,如果我们再佐之以此二年高层人士经历结构之变化情况,则更会有所发现。1935年的高层职员20人中,有过留学经历的就有13人,占65%,未出过国者为7人,占35%;1936年的23位高层职员,有留学经历者20人,约占86.96%,没有留学经历与情况不详者共3人,约占13.04%[7]。即是说在高层人员之构成中,“海归派”不仅占据绝对优势,而且还在增长。这些带“长”或“主任”字的人士,因是学校校务会议和各种委员会的基本组成人员,是学校各种方针政策制定的实际参与者,其影响举足轻重。因此,“海归派”实际上就极为受到重视。